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15 23:39:4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合集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合集5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磴高速公路项目部

  现有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磴高速公路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租用 (以下简称甲方)50KW发电机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按月支付工程款,单价为3000元/月;如不够整月按天算100元/天。

  2.甲方发电机擅自中途撤退,乙方将不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发电机如果要调走,甲方要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发电机所使用的主燃油、辅油料由乙方负责;

  4.发电机在施工期间发生故障,甲方不能即时修好,合同自动终止。

  5.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壹页,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20xx年4月9日

租赁合同 篇3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延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延迟履行会赔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租赁合同延迟履行违约金怎么计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同解除前迟延履行部分的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一种观点认为,迟延履行违约金应当计算到合同解除之日,即使在合同解除之日及之后承租人仍然处于迟延的,亦是如此。原因在于,合同解除后,对当事人即没有拘束力,从而所有的权利义务在合同解除时确定不变。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进入一种法定的'清算关系,如果当事人继续迟延的,应当按照逾期贷款利率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原因在于:第一,所谓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是指合同解除能否影响已经经过的合同关系。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如果以此概念作为讨论的基础,则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拘束当事人,因为它仍然有效。于此场合,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数额只能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标准与实际迟延的时间的乘积而得,而与合同解除的时间无关。

  第二,因为解除前的合同有效,所以违反该有效的合同所产生的迟延履行责任甚至可以看作一个与解除权的行使完全无关的事物,从而,该迟延履行责任的计算就与一个处于迟延且未解除的买卖合同并无二致。即,迟延行为持续的时间决定了迟延履行责任的大小,计算标准则根据约定。由此,也应当是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第三,如果合同未被解除,则租赁期间迟延给付租金的滞纳金在实务和理论上都是从迟延之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经常表现为判决执行之时),并无疑问。如果解除后反倒只计算至解除之时,则被违约人所获得的赔偿要比不解除合同少,甚至少很多,从解除制度的目的而言,不利于守约方行使解除权,也不利于其从已经无意义的合同中解脱出来,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也会受到阻碍。另一方面,也会促使守约人为了获得更完整的赔偿而怠于行使解除权,使已经毫无意义的合同持续下去,宏观来看,难谓有效率之秩序。

  第四,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都承认的实际赔偿原则,承租人应当赔偿因其迟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是迟延给付租金的数额与同期银行利息和实际迟延天数的乘积。相应地,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也应当以实际迟延的时间为准。

  第五,从迟延履行违约金的经常性的约定方式来看,该违约金本身亦为一个继续性债权,其数额随着时间的经过而不断增加,该数额只有在迟延行为终止即承租人缴纳全部租金之时方才确定。所以,解除权解除的是后来的合同,并不能“解除”或消灭仍然存在的迟延状态。

  第六,按照有的论者的说法,在解除后,因为承租人的使用收益不能返还,所以,继续给付租金义务和法定利息也是第九十七条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应有之义。但是,既然承认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存在,为何基于该有效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履行请求权会转化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呢?崔建远教授认为:“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时……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债务,对方却未履行对待给付,或者虽然也履行了债务,但双方各自的履行在数量上不对等。对这一问题采取所有物返还显然不妥,因为给付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未取得给付物的所有权。唯一的办法是运用不当得利制度加以解决,即受领人将其多得的利益按不当得利规则加以返还。”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决定将 村民小组具有集体所有权的9亩)出租给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二、租金第________年0元,第

  二、第________年为25000元。

  三、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及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乙方承租本土地后,具有本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纠纷、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地面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归甲方所有。租赁期限界满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涨幅不超过20%。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六、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用致使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地面上的附属设施补偿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处理赔偿、补偿的协商谈判事宜。

  七、甲方村民如因本合同所涉土地的使用收益上与乙方发生矛盾或对乙方生产经营进行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八、承租期间,出租方不存因国家土地征用之外的原因而解除合同。如甲方强行解除合同,甲方需按乙方现有场地上各种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赔偿乙方,并按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总额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手中各持一份,二份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

  2.2若有丢失具体赔偿按本合同附件一执行。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工期安排: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时,甲方以书面形式与乙方协商工期顺延。

  3. 2甲方将租赁物资移交乙方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金结算、支付方式和期限

  4.1合同租金暂估约: ,结算以实际发生租赁费用为准。

  4.2按月结算租赁费,每月5日前办理上月的租赁费结算;在办理结算时以工地指定人员签字的进退货单为准.其租赁费按30%逐月支付。

  4. 3在甲方退清所有租赁物资后15日内办理完租赁费结算。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5.1经双方协商,乙方收取承租方押金(人民币大写):XX 元整。租赁期间不得 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甲方返还租赁物资并结清所有款项后,押金退还甲方。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交付地点、验收方法及运输方式和交回仓库的地点

  6.1租赁物资交付地点为:XX ,甲方按所需材料:钢管长度±20㎝以内定尺寸;扣件、U托无缺损;碗扣架无开焊和破损;进行验收,并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进退租赁物资均由乙方负责联系车辆在甲方工地验收退货,并承担进退场一切运输费用和相关责任。工地负责物资分类码放和装车,并保证车的荷载量。

  6.2退还租赁物资甲方尽量保证按原租赁品种数量退还,如有少量物资无法按原租赁品退还,可以用其他型号替换。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7.1甲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卡子丢失、钢管损毁和丢失由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向乙方赔偿。

  7.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物资转让,也不得变卖或做抵押品,如甲方把乙方的物资转让、变卖或做抵押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本合同附件一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归还物资外,甲方还应承担租期内租金。如租赁物资无法收回,乙方将按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2、因甲方在施工中的责任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租赁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如约送货导致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按天数累计算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料通知后,未及时退料而占用施工现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及安全生产条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4、因乙方租赁物资相关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9.2合同签订后,若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9.4本合同壹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9.5本合同全部附件、进退货单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 附件二:《现行租赁物资价格表》

  经双方确认附件一、二的赔偿、租赁价格标准。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承租方指定:等同志检验签收。

  10.2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租方全称(甲方): 出租方全称(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

  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费按以下执行:

  附件二:《现行租赁物资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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