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19 13:13:1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房屋租赁合同合集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房屋租赁合同合集八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颁布日期:20040304 实施日期:2004030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而无效,缺少法律依据。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

  云高法报[20xx]45号

  最高人民法院:

  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较多。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对城市和农村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及是否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求并不一致。在我省,对农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并无强制性的规定。在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盖自用房屋,且所建盖的房屋未按《建筑法》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的设计,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后将自用房屋出租用于经营性用途;承租人使用房屋后,也未因为房屋用途的变更而进行相应的消防设计和完善或整改消防设施,或者因为房屋所有权人未按相关规定建盖房屋而导致承租人不能申报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另外,-些农村地区原来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范围而现在方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在审理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常涉及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而以此为据来认定租赁合同效力的问题。

  《消防法》及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均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处以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改正或限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已经完工的,责令停止使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和租赁合同效力的关系问题上,我院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工程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应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简单地以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就一律以租赁合同违反消防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而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城市房屋,如果建筑工程从设计开始就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也未经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就开工,导致消防工程不合格而影响租赁合同履行的,应以标的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如果有消防设计并经审核施工,竣工后因用途变更导致消防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且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未责令停止使用的,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二)对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自建的房屋出租后作为公众聚集的场所,如果标的物的出租不符合《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可在责令相关当事人办理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后,认定租赁合同有效;对租赁等房屋虽未办理产权证但产权明确为出租人的,或者房屋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各方对房屋质量没有异议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上述两种意见,我们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路____#____单元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________元整,同时缴纳押金______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当事人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承租以上房屋。

  二、经双方议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为(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房租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房租¥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已经由甲方全部装修完成,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破坏房屋主体构造,不得损坏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乱画、涂染等),如有损坏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损失程度进行赔偿或修复、更换。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收回个人财产时,不得拆卸房屋已装修好的影响房屋继续使用的设施设备。乙方退租时,由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退房,如房屋存在明显损坏,而乙方未修复完善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索要相应赔付。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乙方所租用房屋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其中乙方所需的宽带费用,甲方只需承担宽带费总费用中的¥_________元),乙方所租用区域所有设施设备损坏以及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所承租房屋,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使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八、在乙方租用期间,如遇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甲、乙双方相应损失,双方均不负责。

  九、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租赁费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

  十、在乙方使用期间如乙方遇事需转租该房屋时,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使用房屋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其他相应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年限及租金交付方式

  甲方有门市一套租给乙方,地址为道里区安固街7号,每年租金壹拾万元整,租赁期限共壹年,自20xx年5月22日止于20xx年5月22日 ,租金一次性付清,房屋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中途毁约,否则甲方给乙方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承租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乙方在经营期内,需要经营所需的一些关于此房的手续,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

  3、承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使用不当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权力。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三、屋内暖气由太平洋供气,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自愿给太平洋免费洗车,如乙方与太平洋发生冲突,太平洋给予停气乙方自负。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水表号: 电表号:

  甲方:(签字画押) 乙方:(签字画押)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证件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不超过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押1付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严格做到安全用电、用燃气,做好防火、防水、防电工作。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约定

  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转租、退租此房,否则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此合同,友好、和平共处,违约金为一月租金。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扣除押金: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各方应恪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座落地址

  第二条 租赁房屋面积:租金计算实际以房产证载明面积为准)。

  第三条 租赁房租期

  甲方给予乙方租赁房屋的免租期(装修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在免租期内可以进场装修及安装自用设备,并可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的装修行为不得损害其它商户、业主的权益,并遵守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方对装修管理的要求。

  第五条 计算租赁费用的依据:以产权证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第六条 租赁费用所含费用项目:房屋租金+设施设备使用费(电梯等公用设施)。

  第七条 租赁费用标准

  1、租赁费用计算公式为:第一层单位租赁费标准为元/㎡·月,其余各层单位租赁费标准为元/㎡·月(注:该租赁费用包含房屋租金和设备使用费)。

  2、房屋租金每年递增%。

  3、免租期满后起至第十年的租赁费用为:

  A、 至年租赁费用标准为: ;

  其他楼层 .

  B、 至 年租赁费用标准为: 元/㎡·月;

  C、至 年租赁费用标准为: 元/㎡·月;

  ……

  第八条 租赁费用支付原则为:

  按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前五年按每半年的方式支付(6个月为一个计租期),后五年按每年度的方式支付(12个月为一个计租期)。

  第九条 租赁费用支付时间、方式及逾期付款责任

  1、租赁费用支付时间:乙方应于免租期期满前30日内支付本合同第一个计租期租赁费用;此后在前一计租期期满前30日内,主动向甲方支付下一计租期租赁费用。

  乙方租赁费用以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户名: ;开户行: ;账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所付租赁费用及物业相关费用的七日内向乙方出具发票。

  2、乙方若未按时向甲方全额支付租金的,甲方给予乙方20日的宽限期。逾期超过宽限期的,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以逾期未付金额按日 1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条 租赁合同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本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正(大写人民币:万元整);该万元在免租期结束时抵作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费,如抵扣首期租赁费后有结余,则顺延抵扣下一期的租赁费。

  第十一条 租赁房屋广告位的确认和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设立、悬挂招牌、灯箱等广告设施,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得用于其他与乙方经营范围无关的广告发布。

  2、乙方使用的广告位置由乙方在租赁的物业上自行安排.

  3、乙方设立广告的,应自行办理广告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配套设施使用

  1、甲方承诺:自己拥有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外出租,保证租赁房屋质量和消防验收合格并无任何问题,权属清楚,无查封情形,无权利瑕疵,且租赁房屋与第三方无相邻权纠纷、工程欠款纠纷等纠纷,能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向乙方交纳的房屋为清水房,该租赁房屋的配套设施提供并达到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独立的水、电表,且电力供应达到乙方的用电负荷要求(仅限于乙方使用,现提供 KW负荷以上);供水主管管径按标准提供。

  (2)甲方提供电梯 部。

  (3)水电管线已接入水电供应网。

  (4)污水处理,接入 污水处理网。

  (5)乙方装饰装修设计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设计报消防审核验收(乙方设计需符合消防设计规范),消防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时间

  1、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交付乙方并办理正式的交付手续。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拒收,但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拒收理由,未能提交或拒收理由不能成立,视为乙方对甲方交付房屋无异议。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的,则乙方的免租期(装修期)顺延。

  第十四条 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

  1、乙方自行投资并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安装相应设施设备,但要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时须事先经甲方同意,且不得侵犯其他商户或业主的相邻权益或公共权益。

  2、乙方在不影响甲方和任何第三方的使用、经营及相关利益;不影响房屋质量、符合消防的前提下,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消防等装修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均应事先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送甲方备案,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所涉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本合同期满后,并有义务保证该房屋装修的完整性。

  3、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装修房屋及经营所投入的设备、物资、可拆卸的装饰物归乙方所有,但必须保持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的完整性。

  4、在乙方装修完工后,由甲方办理消防手续并取得消防部门的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将合格证明交乙方备案。

  第十五条 租赁房屋他项权利声明

  租赁房屋现抵押状况:无抵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需抵押租赁房屋的,应经乙方同意。还应向抵押权人告知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的事实,并不得因此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履行。且保证该抵押不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使用。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维修、维护责任

  1、租赁房屋的房屋结构质量的维修、检查义务、消防义务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例行的租赁房屋安全检查,并及时履行维修责任,乙方对甲方的维修工作应予积极配合。

  2、若乙方在经营中发现租赁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若甲方未按本条约定及时履行前述租赁房屋维修义务的 ,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从缴房屋租金中直接抵扣。

  3、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损害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如出现有损结构安全的行为,其出现的后果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4、如乙方在装修及经营期间破坏了房屋的结构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自行承担费用,给甲方物业造成损失的并给予赔偿。

  5、消防、供电设备、给排水系统在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维修维护。

  第十七条 租赁房屋的使用、转租及经营权条款

  1、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营业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开办医院等营业),不得使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他人。并将转(分)租事宜向甲方备案,乙方和转(分)承租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合作、合资等形式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乙方应将所有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的合同交甲方备案,乙方和合作、合资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合作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4、乙方使用租赁房应符合相关环境卫生、治安管理秩序的要求并为合法经营的项目且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配合相关行政主管履行相关综合治理责任。

  5、对于乙方需要在公共部分通行、搞促销活动的,甲方应予以支持。但乙方应自行协调相关单位关系,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将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资产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后的财产所有权人享有甲方的权利,承担甲方的义务。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租赁房屋出卖后所有权改变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即不得提前解除或变更本合同的履行,租赁房屋的受让方应承担本合同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因甲方转让出租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2、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水、电、气等设备的安全及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限期整改,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自然损耗造成的,则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及相关资产,乙方应按期归还。

  4、除本合同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手续和资料。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房屋和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为其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并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

  2、乙方应合理使用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设备,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3、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及资产只有使用权。租赁期内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租赁房屋及资产进行转租、分租,并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得用甲方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资产(不含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对在租赁期间自行增加的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电器等设施、设备应定期保养,确保正常使用状态。

  5、乙方对租赁的设备,若无法正常使用,可以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若需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原旧设备交甲方处理。若甲方拒绝更换的,乙方可以自行更换,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从应缴的租金中扣除。

  6、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其他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条 费用的承担与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医院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将会对物业进行科学管理,经双方协商,甲方免收物业管理费。乙方租赁物业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水电气费:根据国家规定和物业管理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在装修或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当导致租赁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是属于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20xx年月日至220xx年月日,计个月。乙方居住人数:人,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按每月元结算;结算周期为三个月,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乙方先付第三个月租金给甲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室内物品清单:床、衣柜、桌柜、空调、沙发、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为保障双方权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元,租赁结束时,甲方须交还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设备,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b.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计达15日; e.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f.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如{卫生间,墙壁}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元。

  八、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的,应在2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臵,乙方决无异议。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出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间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 年另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 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 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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