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21 20:07:5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租赁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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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土地或房屋等相关场地建立移动通信机房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房屋、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位于 (市) XXXX 租赁给乙方使用。

  2.乙方将上述房屋楼顶或场地用来放置通信设施及设备。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X 年 。(自 20xx 年 10 月 2 日至 20xx 年 10 月 1 日)

  2.乙方租用场地的年租金为8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该租金不含税包括乙方机房设备设施所用室内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其它额外费用。

  3.场地租金支付方式为:以年为单位,以电汇方式支付租金。后继租赁期内的租金支付同第壹年支付要求相同,直至租赁期满。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其出租财产可能存在对乙方建立机房不利的情况告知乙方,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房屋和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的适用状态;甲方向乙方设备提供 220伏交流电,如无法提供,需配合乙方从供电局引入,保证乙方正常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线、地线、光缆传输线敷设路由的接线位置。

  3.甲方保证出租财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债务抵押、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场地前办妥,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与相邻关系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机房外安全工作,对进出乙方机房人员及携带物品有义务进行验证并登记。

  6.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出租场地,否则,将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7.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因机房维护,附属工程施工及人员正常出入租赁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相关人员的正常进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通信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乙方按时向甲方缴纳电费。每度电依照1.0元收费标准(预交电费3000元)。

  2.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电源、地线接线位置布放电缆线到位,并安装计量电表一块,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将租用场地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4.乙方人员进出甲方场所,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机房内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满,乙方若需续租,须于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于期满前1个月予以答复,如同意续租,双方应续签合同。

  五.施工与维护

  1.租赁期内,如乙方须进行基站相关施工及设备维护,甲方负责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保证乙方及时的、不受干扰的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工程车辆和工程人员的进出提供方便;

  3.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时的临时用电和临时场地;

  4.甲方应满足乙方施工的其他需要。

  六.基站配套设施的使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基站配套设施,甲方不得妨碍;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站址区域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站址区域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甲方提供进出租赁站址的条件和路径。乙方设施要经过相邻方的区域的,甲方有义务参与协调。

  4.甲方应保证出租站址的正常用电,按照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做好设备接地等工作;

  5.甲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基站配套及相关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拆迁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使用,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应按月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提任何经济要求。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

  4.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收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不可供乙方使用。

  八.违约责任

  1.除供电局停电或不可抗拒情况外,甲方不得随意停电。否则,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任意改动乙方室外设施,或损坏乙方设备,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甲乙双方确认签字

  十.其它

  1.本合同无补充协议,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附件(名称)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桐乡市同兴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浙江长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井架租赁合同,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因浙江长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兴县泗安镇18号地块1#、2#商住楼工程需要,特向甲方租用SSD100型井架一台。

  2、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首付甲方设备押金壹万元。甲方应提供生产的基础图。井架进场后提供使用说明书,井架出厂合格证。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井架基础图要求,对井架安装位置的耐力承受情况进行对照计算,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要严格按图示尺寸、规格配筋和混凝土标号浇筑,以确保井架基础稳定和整机使用安全。设备进退场前,必须确保道路通畅平整,否则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承担支付井架进、退场、安拆调使费(汽车运输费、吊车费、人工费、检测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6、井架安装后,乙方必须申报湖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费由承租方承担支付。

  7、井架司机由乙方指派,工资由乙方支付,司机须有效持证人员。租用期内乙方要教育司机及工地人员爱护和安全使用井架,

  做到不带病运转、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安全第一,合理使用。

  8、乙方应做好井架租用期内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修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设备自进场起至出场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9、井架停止使用前,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发出书面停止使用的通知,甲方按合同约定计算租费,结算全款款项,拆除井架,归还甲方。

  10、租用5个月,不满5个月按5个月计算,超出5个月按实际天数计费。租费每月肆千元整(4000元(不含税)。

  1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议不成,依法向长兴劳动仲裁委员会或长兴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生效,到租赁款项付清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业务需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电动吊篮台,每台蓝体长米。适用地址,出租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中间按连续计算(含节假日,若提前退租,按合同所写租赁时间收取租金)不许报停。

  二、吊篮使用过程中,乙方保证吊篮安全完整,乙方仅有使用权(仅限本工地)甲方所有权不变,发生损坏和丢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在吊篮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台,租赁期满,扣除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和租金后,及时退还乙方。

  四、每台吊篮租金每月元,超出一天按每天每元收取租金。

  五、吊篮进场时间为年月日,停止使用时,乙方应负责拆除吊篮,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双方交接清楚。

  1、吊篮进出场运输由甲方自理。

  2、吊篮进出场运输委托甲方代办,甲方承担进场运费 元,出场运费元,安装费元/台,拆卸费元/台。

  六、承租方应在吊篮进场和拆除时负责提供现场垂直运输,在搬运和装卸车时提供场地并予以配合,并负责提供带有漏电开关和接地线的380V三相电源至楼顶或楼层中部。

  七、租赁费支付方:

  1、由于甲方全垫资在吊篮组装与施工中,承租方应看情况适当预支部分资金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租金在拆吊篮前付清租金。

  3、租期不到一个月的,在吊篮退场当天一次结清租金。

  八、租赁期内出租方派现场维修指导人员名。承担吊篮维修保养和技术指导工作(不负责具体施工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承租方如发现有吊篮带病运行或有违章操作行为时,必须指令停工并立即通知出租方维修,否则,所有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九、为保障吊篮的安全使用,承租方上篮施工人员必须由租赁方进行指导,承租方施工人员必须要求有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者进行操作,若发生事故,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租赁期内若发生意外或者伤亡事故,双方应互相配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程序进行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责任认定以市级以上劳动局认定为准,后果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分歧或问题,双方应本着合作互谅精神,友好协商解决,也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或施工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风力在五级以上或夜间禁止上篮施工,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其他约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开发区关沟

  签字人身份证号: 签字人身份证号:

  地址: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房屋承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市区(县)路号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共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

  2、承租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3、承租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即个月)。

  4、租金

  租金计人民币元/月(大写:),租金含税。

  5、付款方式

  租金按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首个租金,其他租金应分别于已缴上一房屋租金到期内支付。

  6、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7、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及合同履行中,该房屋没有产权或使用权等纠纷;如有未清事项,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按第15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维修养护责任

  8.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三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8.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责任和服从甲方合理监督。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可以根据使用需要自行进行必要的装修与设备添附,但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和主体结构;如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有权撤走其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及用具,对房屋的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设施,双方可协商折旧处理。

  10、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据实结算

  10.1.水、电费由方承担。

  10.2.供暖费由方承担。

  10.3.物业管理费(含卫生费)由方承担。

  10.4.其他费用:。

  10.5.出租房屋如须到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备案手续及交纳有关税费的,双方各自负担,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手续。

  11、房屋续租

  11.1.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11.2.乙方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租赁期限及价格。

  11.3.甲方须在合同期满15日前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未答复或超过期限答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格继续租赁该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12、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他人或擅自和他人调换使用的;

  (2)迟延支付租金逾期达60日的;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和重大设备、设施的。

  13、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退还房屋,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房屋存在产权等争议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水、电、气、暖等经常不能保证或者水、电、气、暖等设施出现故障经通知甲方在10日内不能解决完毕,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或生活的。

  14、合同终止

  14.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确有合同确定情形或法定情形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协商终止。

  14.2.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房屋使用后的现状退还交付房屋。

  15、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法定或约定许可情形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退还乙方未使用部分的租金及其他等全部费用,且须向乙方支付贰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无法定或约定许可情形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贰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6、其他约定

  16.1.租赁届满或合同解除日,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已支付给甲方的剩余租金等全部费用在结算后应立即退还乙方。

  16.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解决。

  16.3.因租赁房屋所在城市的市政物流或道路规划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经营困难或乙方决定的搬迁,或原租赁房屋继续使用导致乙方员工工作上、生活上不方便,以及其它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海啸、水灾、地震、战争、政府行为、国家或区域法律及政策变化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未履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

  16.4.双方的往来文件通过本合同指定邮箱或指定地址传递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构成对本合同基本条款修改的情况下,是本合同条款的延伸和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电子邮箱:

  甲方办公地址:

  乙方电子邮箱:

  乙方办公地址:

  甲方授权业务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办公地址的有关书面送达(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函件、法律文书等),视为另一方已经收到。

  上述授权人员、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对方。

  16.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承租房屋的主要设施、设备交接清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门面房

  于 ,达成协议如下: 间,位

  1 租房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水费由 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 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 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 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 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 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_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简单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最新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 元。

  三、租金于____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____计罚。若____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____,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7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内容)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不定期租赁合同

  [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五、租赁物的交付和使用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七、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改善租赁物、增设他物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九、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收益权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一、租金支付期限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2]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第三人主张权利

  [1]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2]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十三、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四、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十五、租赁物毁损、灭失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六、在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十七、共同居住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十八、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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