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24 21:41:5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房租租赁合同三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租租赁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房租租赁合同三篇

房租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不足部分可以补充)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时零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时零。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出卖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承租方: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房租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鉴于:

  第一:甲方拟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出租给乙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条件收取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二:乙方拟承租甲方上述房产,并依据本合同约定之条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据此,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北京市之房产出租给乙方,房产建筑面积(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平方米。

  房产证号:;

  房产目前承租情况:有/无;

  房产抵押情况:有/无;

  房产共有人:有/无;

  如果甲方不是房产产权人,则甲方应提供产权人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如果房产有其他共有人,则甲方应提供共有人同意此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承租甲方房产用于。

  2.2甲方保证房产规划使用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之使用用途;

  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改变房产租赁用途。

  2.4如乙方承租房产用于开办公司或其他企业的,甲方必须提供有效、真实之文件、材料以便乙方工商注册及工商注册信息变更。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期限届满后前,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2房产交付时,甲乙双方对房产内的设备设施、水电等能源费用使用状态进行书面确认。

  3.3甲方同意乙方在付足合同规定的租金、押金/定金的前提下自至年月日进入该房间进行合理装修。装修期间免租金,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等能源费不减免。装修期结束后计租。

  3.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当日,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合理使用后的性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租金及费用

  4.1租金及支付

  房屋租金元/月,年租金总计:元。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甲方帐户: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4.2押金

  押金为元,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

  4.3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该房屋室内电费、水费、宽带费、电话费、车位费及实际消耗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承担物业及供暖费。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5.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性能、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合理使用房产及设备,并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及其他物业管理制度。

  5.2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非乙方原因,甲方提供之设备设施出现故障的,甲方负责维修、更换。乙方提供之设备设施出现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5.3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5.4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5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对房产进行装修或填附设备,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装修或填附设备可拆除的,由乙方拆除,不可拆除的甲方可以适当补偿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转租。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1.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7.1.2甲方交付之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

  7.1.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7.1.4甲方房产出现权属瑕疵或被其他第三方(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房产抵押权人、甲方债权人等)主张权利,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7.1.5房产安全性能出现故障,危害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7.1.6房产的规划使用用途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之房产使用条件的。

  7.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7.2.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或欠缴各项费用达1000元的。

  7.2.2利用房屋储存危险物品的。

  7.2.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7.2.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7.2.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包括传销活动)。

  7.2.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7.2.7乙方严重影响相邻方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招致投诉的。

  7.3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其他损失。乙方交纳的押金(如有)可以折抵违约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经(个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租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 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本市 区 路 村 栋 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是甲方通过 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 承担。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 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 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 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 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 ,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 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 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 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 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 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 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 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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