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6-15 21:13:58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服务合同合集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服务合同合集九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广告设计公司(中国______网)

  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签定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同甲方提供中国______网网络广告服务

  1、为甲方制作适合于发布在中国______网的图片广告;

  2、在中国______网发布公司广告图片,具体细节如下:发布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顶部广告□栏目广告□推荐广告□其他,请注明□图片□Flash□指定版位:_____规格:(宽*高:____*____)

  3、该推的广告为:□企业形象□企业产品

  4、广告提供方式:□企业提供□委托设计

  (二)双方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国______网广告平台,确保平台的正确及合理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信息资料后一日内将广告发布并提交给甲方审阅,如是委托设计,则不含设计时间,并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3、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发布广告所需的审批手续,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

  4、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果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甲方承担。

  (三)费用及付款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服务费将由_____广告有限公司收取,并在收款后提供发票。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之甲方名字不同,请注明:

  2、甲方应在乙方开始广告制作之前,即以下注明付款日期之前,将服务费付至以下帐户:

  中国农业银行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或: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荐)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

  乙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

  乙方同意承揽甲方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业务,甲方同意乙方承揽该项业务,为了合作顺利,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提供接送服务。乙方保证其拥有提供班车租赁业务所必需的业务经营资格,并已办理了相关法律和法规所要求的所有审批许可手续(乙方应于合同签定之前向甲方提供将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各项手续复印件)。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全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武进出口加工区的管理要求,乙方对所提供车辆的服务、安全等相关事宜无条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二、 车辆使用目的为接送甲方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及双方书面协商同意的其它业务:

  1、服务内容及人数

  服务时间:乙方提供在甲方指定时间和企业员工上下班。

  服务人数:乙方必须满足为甲方提供10000人规模上下班的服务能力。 服务车辆:乙方必须提供70人乘座的大巴车。

  服务方式:乙方必须指派专人现场管理车队并与甲方指定人员对接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和路线

  时间:自20xx年08月01日至20xx年07月30日,共计二年

  甲方和集团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每日接送的时间和班次。

  路线:厂区——家园

  3、服务费及支付

  服务班次及服务费金额(班车按天计费,不按次)

  每天(6:00——18:00时)服务费每辆车480元/天;

  晚班(18:00——21:00时)接送另加服务费每辆100元/天;

  夜班(21:00——24:00时)接送另加服务费每辆100元/天;

  甲方增添(减少)车辆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临时性用车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如遇线路或时间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据此做相应调整。涉及费用变化的,另行协商(包括特殊用车)。

  4、付款方式:班车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十日前将上月经确认后的车费开具正式发票提供给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支付。

  三、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线路、时间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车辆和司机。如果车辆不足,导致员工无法上下班,罚款一千元,累计发生该等情况三次以上的,或者情节恶劣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 在合同期间,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车辆的维修保养、交通事故赔偿、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有义务联系其它车辆完成接送工作,否则按照本合同第三条处理。如车辆损坏严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做到安全驾驶,随叫随到,按规定时间、地点热情周到地为甲方服务。如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规定时间接送,造成甲方指定企业员工迟到,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按指定企业的标准处理,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后除外)。班车要提前停放整齐等候员工上车,如果到上下班时间车辆还没到位,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塞车、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不含甲方原因),按每迟到五分钟罚1000元的标准罚款,并按实际迟到时间累计。

  六、 在合同期内,乙方司机为乙方雇用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因此乙方司机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待遇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即将上述事实告知全体司机,并取得司机书面的确认书,转交给甲方保存。

  七、乙方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车辆平时的检修维护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现时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所有司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甲方核对。

  八、在合同期内,车辆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必须按不低于每座肆拾万元的额度投保。如遇合同期内保险到期,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额度以上的新的有效保险单。如不能提供或新保单投保金额不足每座肆拾万元,甲方有权即刻解除合同。如未投保或投保不足,合同终止前若发生事故的,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九、日常上班车辆必须由签约车辆来提供服务,下班根据甲方要求调配大巴或中巴。如果甲方指定中巴,但乙方提供大巴的,仍按中巴结算费用。车辆必须是签约车辆中的车辆,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车辆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即便经过同意,来的车型及车况变小、变差时要相应扣减金额,发生此类型三次后,就不予计酬。

  十、对帐方式:平时每日甲方值班员对乙方用车数量进行确认(乙方提供单据交由值班员签字,月底以此为据),并将对帐单以电子邮件形式给乙方核对,如有错漏,必须在次日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无误。每月三日前,乙方将整理好的上月对帐单交由甲方值班员审核确认,同时附上日常甲方值班员签字确认的单据作为凭证。

  十一、服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化。

  十二、乙方车辆及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必须按《安全、环保及服务承诺协议》及有关制度办理。《安全、环保及服务承诺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乙方代表(签字人)是实际承揽甲方班车业务的明确责任人,并对本协议的履行中产生的一切义务、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与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期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车费),直至事故处理完毕。如果因乙方提供车辆导致的安全事故,使得甲方被任何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有经济损失。

  十四、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外,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本合同及所有附件中,提及“罚款”“处罚”之处,应作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理解。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二年整,从20xx年08月01日起至20xx年07月30日止。期间甲方因员工人数、地点、经营需要变化有权要求调整车辆数及线路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期满之后,如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再续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严格遵守。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武进区法院裁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 日 年 月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共同协议: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承揽甲方监控工程的安装、维修调试,并保证该系统使用性能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为甲方提供监控布线图。

  2、新增监控产品的单位名称、规格、品牌、单位、单价、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

  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次、伪劣的产品,相应的功能符合甲方要求。

  4、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5、合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并积极与乙方沟通,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6、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并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协助甲方正常使用。

  7、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生产安全由乙方自己全部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8、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透露设备价格,乙方不得透露甲方所有系统名称及相应的功能。

  10、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水泥地面开槽、墙体打眼等,由乙方负责施工.

  11、 合同签定即进场施工,施工工期 六 个工作日。

  1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把工程结束,让甲方尽早使用该系统)。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设备和工程量确认后付90%,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付清(详见施工、设备明细清单)。

  2、合同实际执行价款为 元(包含所有费用),大写: 整。

  三、 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2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保修期内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乙方需适当向甲方收费。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a)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

  b)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设备维修维护 /□设备品质检验 /□设备运输 /□其他: 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上述服务,每次服务的具体时间、地点、服务内容,依甲方实际交付于乙方之采购单、INVOICE确定。

  二、 期限:

  本服务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三、 费用:

  1. 本合同所涉之服务费为含税费用,包含员工薪资,材料,技术,税金,工具,设备,交通运费等乙方为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额外向甲方收取费用。

  2. 本合同所涉之服务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需要支付的税金,由甲方代为扣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需要支付的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 付款方式:

  1. 币种:以 □人民币 /□美金/□其他币种: 支付。

  2. 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服务事项对应的采购单(PO)所确定之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如甲方应付款日为休息、节假日的,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乙方提供无效发票或错误发票的,甲方可拒绝结算。乙方逾期结算、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日顺延至次月付款日。

  4.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地址:

  银行:

  账号:

  五、 乙方的责任义务:

  1. 乙方应依照甲方之要求指派人员及时、有效完成委托任务,迟延完成或工作成果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如完成本次服务须具备相关工具、仪器、设备、材料的,应由乙方自行准备并妥善保管。除非甲方故意破坏,否则甲方不负责前述工具,仪器、设备和材料的遗失或损坏。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人。

  4. 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员工、劳务人员)的行为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

  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由甲方先代为垫付时,乙方应于垫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偿还。

  六、 管辖法院:

  本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准。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其他: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时间: 年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时间:

  年月 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翻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椐《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双方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提供____名____语口译员担任____类____翻译工作,甲方接受乙方委托。

  二、乙方选定口译员后,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任用,任用期(包括为期____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不满意口译人员翻译的,有权要求甲方于试用期内换人。)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共计______天。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译员承担因自身差错所造成的安全责任,非译员自身差错所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译员应尽力注意和防范安全事故,乙方应提请译员注意安全事项并提供必要的防范手段。乙方负责安排并承担译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译员的住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膳食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译员服务时间为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需要加班时乙方与译员自行协调。译员工作时间以_____的考勤为依据。

  五、双方议定正常上班翻译费为________元/日,平时加班按________/小时加班工资计费,节假日按________/小时加班工资计费,加班费用以译员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六、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先向甲方预付_____天试用期工资,试用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____翻译费作定金。乙方在____月____日前支付所发生的费用,如有延误,乙方应每天支付5%的滞纳金。定金在最后结清时冲抵翻译费用,最后结清时甲方提供全额服务业税务发票。

  七、译员应尽力提供正确无误的翻译。如甲方提供的译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不能胜任翻译、严重违反乙方规章或向外籍人员收取小费的情况,乙方有权立即停止译员服务并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译员,更换后仍不能胜任或仍严重违反乙方规章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上述原因更换译员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上述原因更换译员最长缺勤期限为____天。

  八、双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秘密必须严格保守,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若在合同期限内任务提前结束,乙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终止合同。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定提供不了译员,甲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若在合同预定翻译任务完成后,乙方另需甲方提供翻译服务,则双方就合同的各项条款另行商定。

  九、双方如遇到非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解决。

  十、双方应恪守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赔偿责任。因对本合同有异议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___________仲裁,仲裁是终局性的,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

  1.本合同(含传真件文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时终止。

  2.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服务合同 篇7

  融资服务协议书 甲方:北京微客创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

  乙方:杭州全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xx号

  本协议的双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本协议是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旨在约定乙方在为甲方进行股权融资居间服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股权融资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独家股权融资的居间服务,由乙方帮助甲方主要通过私募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本协议的佣金是专指因该投资方与甲方发生的投资关系(以下简称“融资项目”)而发生的佣金。

  二、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向乙方书面或者口头介绍现状,并及时提供乙方需要的相关资料。

  甲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将一直使用并可完全信赖由甲方及其代表提供的数据、材料和其它信息。甲方同意并保证其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在提供之时的所有重要方面均为准确和完整。如果上述信息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变为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有误导,则甲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预测信息或其它信息均为善意编制并以基于编制当时的情况的合理假设为基础。因此,乙方对于上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关于甲方的信息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其仅在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项目居间服务的过程中使用。只要甲方未公开,乙方或其

  代理人就须对其保密。除非国家法律的特别要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其代理人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追诉乙方的法律责任。

  3、对于乙方推荐的有投资意向的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甲方愿意接触的,则甲方会积极与其进行交流或会谈,将交流或会谈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4、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由乙方与相关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就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项目进行交流。乙方应将交流的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5、一旦本融资项目成功(一次、多次或最终)并且所融资金到达甲方账户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将乙方应收取的服务报酬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协助甲方制定股权融资的融资备忘录、财务模型及商业模式等;

  2、协助甲方进行股权融资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努力为促成甲方达成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融资目标;

  4、向甲方推荐能够合适甲方商业模式和融资要求的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由甲方经过了解、交流、考察后决定是否合适或是否需要继续深入接触;

  5、引入对甲方有投资意向并且甲方经过考察认为合适的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与甲方进行深入交流或会谈;

  6、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 代表甲方与潜在的投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就股权融资进行交流;

  7、协助甲方完成未来投资人需要的尽职调查及其他工作;

  8、协助甲方完成本融资项目的实施工作,以便所融资金早日到达甲方账户;

  9、利用双方认为合适的机会或场合,积极为甲方推介股权融资事项;

  10、在甲方付费之前,向甲方及时提供所收取的股权融资中介服务报酬的正规发票;

  11、和甲方加强沟通,定期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交流方式总结工作进展和工作计。

  四、乙方为甲方进行股权融资的居间服务所收取的报酬如下:

  1、前期费用 甲方不必预付定金,但融资过程中的必要工作费用,包括路演、尽职调查或与投资方谈判过程中,乙方项目组成员的相关差旅费、对外公共关系费、文案制作,路演会议室、设备租赁等费用,应由甲方支付。该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经过甲方确认的合理费用为准。

  2、融资交易成功佣金

  佣金计算方法:一旦乙方为甲方的融资成功达成交易(非属于乙方努力达成的融资交易资助除外),甲方给予乙方实际到位融资额5%的佣金。

  其中,佣金中现金部分支付期限为投资人向甲方注资之日(如为一次性注资,则为注资完成之日;如为分期注资,则分期按照资本到位之日分期计算)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的收款账户。甲方逾期支付一日,则每日另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付金额部分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对现金部分的佣金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前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

  3、在融资成功达成交易后,乙方可以优先投资入股,入股价格可以享受相对于市场价50%的优惠,投资入股比例不超过甲方总股份的1%。

  五、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本协议为排他协议,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财务顾问提供融资服务。

  七、本协议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约束。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以后即生效,其有效期在下述两项中较早发生的一项发生之日起届满: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6个月有效期届满后终止。考虑到春节假期因素,截止日期定为20xx-6-31日。如果有效期届满之日甲方正处在本融资项目的交易过程中,则本协议继续有效至该交易最终完成。

  2、本协议规定的融资项目的最终全部完成之日(指最后一次融资金额到达甲方账户之日)。

  以下为签章内容: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大班快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快递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地区进行递送服务。

  1.1为甲方提供包裹及文件资料在 地区进行上门递送服务,

  1.2 如甲方要求,乙方可为甲方代收货款.

  二 递送范围

  递送范围为 .

  三 取件与递送时限

  3.1取件时间:乙方从周一至周日每天按甲方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取件,乙方保证公休日和节假日对甲方进行正常递送服务。

  3.2投递时间:

  普通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当日送达,外省市24-72小时送达。

  加急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范围内1至3小时内送达.

  四 运费结算方式

  4.1、递送价格

  快递区域 价格 限重 续重

  海淀区及四环以内地区 7元 2公斤 1元/公斤

  四环至五环之间地区 10元 2公斤 1元/公斤

  五环外其他地区及近郊区县 30元 2公斤 3元/公斤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 50元 2公斤 3元/公斤

  国内一般省会城市及部分二级城市 10元 1公斤 8元/公斤

  注:往返和加急在单程基础上加收1倍费用。

  4.2、结算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快递费.

  五 代收款(只限本市)的结算方式

  5.1结算时间,一般乙方代收货款于次日取件时交于甲方。如甲方需当日交回,则按往返件计算费用.

  六 双方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在与乙方办理货件交接时,向乙方提供收货人的姓名及其详细联系方式并签字为准。

  6.2保证委托乙方投递货件为国家认可流通货品。

  乙方权利和义务

  6.3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件投递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投递须及时和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方式。

  6.4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确保货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严格履行3.2款规定之投递货品时限,并负责答复甲方就货件送达与否,送达时间等提出的查询。

  6.5乙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得知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6乙方的业务人员,在客户面前应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达到良好的服务质量。

  七 协议期限: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2本协议期满,届时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续签。

  7.3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7.4本协议附件之修订不影响本协议之有效性。

  八 理赔

  8.1如乙方接受甲方货件后,在投递过程中,发生货品丢失或缺损,理赔方式按照附件1(契约条款)执行。

  九 争议与解决:

  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其解决方案作为补充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诉讼解决。

  十 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10.2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中各项条款和规定,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警告,若警告无效,另一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合作协议,并保留因对方违反本协议而提出诉讼等一切权利。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为甲方提供商务信息服务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开通此服务的国内国际价格行情,动态,新闻等信息服务。

  二、服务时间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费用

  甲方注册成为本网信息服务,会员的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年;付款方式为电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全款,否则此合同无效。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须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造成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2.甲方所提供任何信息不得含有属于国家机密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

  3.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用于非法用途。

  五、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甲方权限的开通,如果造成甲方工作的不便要及时解决。

  2.乙方提供信息要及时更新,供甲方作为市场参考。

  3.乙方不得随便更改甲方发布的任何信息及相关资料,如须更改,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用于非法用途。

  六、会员帐号,密码和保密性

  1.甲方正式成为乙方的信息会员后,乙方开通甲方会员注册帐号。

  2.甲方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三方泄露信息会员帐号及密码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信息。否则,本合同将终止。

  七、合同的提前终止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XX及战争(不论是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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