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5-18 17:16:0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合集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工程合同合集5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中央空调及系统工程设备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 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面积:

  ;

  (2)工程造价:

  元;大写()

  (3) 工程有效期限天

  (4)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

  (5)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其中隐蔽工期约

  天、空调主机系统工程及系统调试约天。

  2、设备情况: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2)

  3、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1)

  (2)

  (3)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乙方与装饰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装饰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中央空调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1)、 ________年月____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________年月 ____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中央

  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

  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元(大写:);

  (2)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签字,甲方____日内支付乙方(

  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

  元(大写 元)

  (3)工程主机到场____日甲方支付乙方(

  第三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 (大写: )

  (4)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_%)元(大写:

  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系统调试验收之后交付业主使用____日之内无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5)工程质保金___ _ 元(大写元),验收合格满________年后一周内支付。

  3、以上价款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含设备吊装费、不含主电源电缆费用,不含空调主机基础。

  第五条

  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2、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

  3、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乙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5‰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 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元。

  2、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

  二、

  三、四期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乙方负责反工,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六条 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须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熟门熟路变更协议,同时明确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经甲方签证后,(支付乙方不低于所增费用的50%)在同期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

  第七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

  第八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承包方(乙方): 地址: 代表人:电话: 传真;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合同范围内拆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结构加固改造工程

  2、 主要施工范围:(地上1至3层、地下1层)

  以甲方年月日下发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加固、新建、拆除的已确定的工程内容。零星变更及其它加固、拆改、新建等工作,以现场确认单形式确认,并单独批价。

  二、合同工期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发包方设计、使用、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备案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三、规范及质量标准:

  1、执行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xx)、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四、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以下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暂估总价包含因施工无场地及材料周转、保证工期采取的特殊措施性费用固定包死共计万元,若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按期完工,发包人有权扣除该特殊措施费万元。合同期内不得因政府调整预算定额或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或自身管理费上升或承包人图纸理解错误等各种因素而调整固定单价。本合同的工程量均为暂估,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本预算不含工程水电费,工程水电费按实计取。

  2、工程款支付方式:

  ①、本工程签订合同后,按照乙方上报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前完成全部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的加固粘钢工作,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同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②、图纸范围内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经甲方同意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提供全额发票); ④、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因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⑤、在质量保修期(12个月)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无息支付)。

  3、竣工结算:

  ⑴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上报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4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⑵工程结算价款:工程结算价款=合同价+经济洽商(变更)费用+奖励费用-罚款费用+零星用工费用;

  ⑶关于审计:乙方应如实报送竣工结算,发包方有权请上级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咨询单位对结算进行审计,承包方必须配合。若乙方不配合结算审计,甲方有权顺延结算审核时间,在结算未经甲方审定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人和工程价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履约保证金

  (1)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万元为履约保证金,该费用用来抵扣乙方除安全事故外的一切罚款金。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扣除罚款金额,返还剩余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罚款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超出部分在结算时统一扣除。

  4、安全施工保证金

  (1)在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详见附件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相关条款的约定;

  (2)安全施工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日内扣除罚款金额,返还剩余金额。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罚款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超出部分在结算时统一扣除。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次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专业条款及附件; 3、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投标报价单);4、投标承诺书;5、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投标报价单);6、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就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承发包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标准、规范及相关施工组织方案要求

  1、拆除工程的作业方式:人工拆除结合机械拆除;

  2、拆除施工及完工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

  3、乙方脚手架的搭设等必须无条件服从安全规范。

  七、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甲方现有的拆迁项目原建筑的相关图纸及资料,甲方确保所提供图纸及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图纸不确定,所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提供水电接驳点各一处,接驳点以后的管线由乙方负责接驳,但要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及防范要求。

  (3)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对本拆除工程进行监督,安排现场工程师到现场协助乙方解决相关问题;

  (4)在接到乙方报请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办理完工验收,并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

  (5)重要拆除专项方案设计的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用安全的拆除专项方案,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6)随时对作业进度及数量进行检查的权利。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3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负责现场管理与协调。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本拆除工程拆除方案的设计并确保安全,开工协调好城管、交通、环卫、安监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预,造成拖延工期或罚款的,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精心施工,科学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按质如期完工,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及防范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应对其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书面签字为准),在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4)禁止乙方施工人员留宿工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搭设任何临时工棚、简易活动板房等设施。

  (5)乙方施工车辆、机械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工地,施工车辆、机械、建筑物料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场。

  (6)乙方委派,联系方式。为本拆除工程的项目经理,权限为: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工期和安全等要求组织施工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规定,拆除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行人、车辆、公共设施等),其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其在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就其承担责任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8)乙方改变原投标或规定的相关拆除方案、或改变拆除的机械设备等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方案的改变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9)乙方自备工程安装所需的工具、设备及工程照明用具等,现场按规定摆设整齐并自行保管使用,如有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及时清理现场拆除的建筑垃圾及废物料,做到工完场清。

  (11)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并即时改进;提交完工报告、参加工程完工验收;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2)在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或不明障碍物,应当立即暂停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待甲方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3)1、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根据本合同条件和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部分)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经 文批准,建设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经过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4、承包范围和内容:

  5、 其他需要约定的工程概况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未能接通而影响施工。

  (2)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在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设计变更而延误工期的。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而影响进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总价

  1、 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工程的承包方式为按甲方审定的本工程预算总额承包,包工包料(其中:不含 )。

  3、 预算、结算编制依据:

  4、遇下列情况,承包总价可作相应调整:

  (1)本工程承包总价为暂估价,经双方确认暂估价有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

  (3)经双方审查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

  (4)经甲方批准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在-------天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期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齐后的-------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其余-------%的价款留做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未发生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内,乙方将竣工资料(含发生的单项设计变更竣工资料)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设备、材料供应

  1、以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及运输费用: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和费用。

  3、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在设备、材料到货前一天应相互及时通知,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查、质量验收。

  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其复验、退换、返工、停窝工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工程分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必须将分包人资质交甲方备案后,乙方才可与符合资质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方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开工条件。

  (3)提供设备材料

  甲方应负责提供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他实物。

  (4)发布开工通知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乙方发布开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对乙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6)及时提供图纸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和调整合同价款。

  (8)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或自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并配合设计完成竣工图。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施工图和有关变更、洽商,配合设计院完成竣工图,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4)施工准备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乙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6)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7) 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8)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乙方应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一经确认,并对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9) 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乙方应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合同上的施工进度要求按期完工,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总工期滞后,并对为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10)环境保护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1)采取有效措施

  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因上述事宜罚款,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乙方会同甲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12)设备及材料保管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现场设备及材料代保管合同要求,对现场设备及材料进行保管,但乙方不得擅自通知设备和材料厂家提前或推迟设备和材料的合同交货期。

  (13)报送工程进度

  每月 25日 前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月报表一式二份(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和《甲方供应设备材料》月供应计划一式二份。

  (14)完工清场和撤离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否则,甲方可代其处理。

  (15)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在移交甲方前,乙方应无偿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乙方还应无偿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甲方为止。

  (16)完成工程总结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投运后(以工程启动时间安排为准)一月内,完成针对自身在本工程中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工程总结,并以电子文件(1份)和书面形式(四份)上交甲方。

  第八条 合同适用的标准和法律适用

  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第九条 施工图纸要求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乙方如有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合同约定处理。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以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查验时使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目标:

  (1)保证贯彻和实施工程主要设计的技术原则及国家、行业颁发的规范、规程;

  (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和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 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委托 按国家规定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工程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5、乙方应按质量验证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单位现场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重新检验

  虽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当甲方认为需要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设计 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经甲方、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8、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低于施工图设计及质量标准的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及设计单位确认确需返工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竣工图纸及说明书、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竣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 用,即视同已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其他

  (1)质量管理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2)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无偿返工。对后序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或出现永久性质量缺陷。

  (4)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不当,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设备和材料不合格或损坏 ,应由乙方更换、返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5)质量争议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施工资质的有关文件。

  2、乙方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包括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对所属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甲方认为需要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并交纳安全保证金的,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5、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对乙方施工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6、乙方应制订严格的安全施工方案并认真执行,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规程或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合理,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自身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项,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合同另有规定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签约地点: **市**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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