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0-07-20 16:03:0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工程合同集合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工程工程合同集合6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xx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 。

  1.4 承包内容: 。

  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4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4.3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严格执行jgj59-99、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高空作业、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5 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6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7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9 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双证(建委、安监局)协助甲方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工作。

  4.10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11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12 双方约定工地保安人员由甲方提供,每个岗点安排四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工资及技防设施费用由乙方分摊。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 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 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 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图纸及工程资料

  6.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

  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 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套,竣工原图由 方提供。编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 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 %,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6.4 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和单价有:

  ?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7.3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7.5 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 日与供货单位和甲方核对一次数量、规格及金额,经核对无误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汇总表》并由乙方签字盖章,否则当月甲供料数量以甲方调拨单为准。

  7.6 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

  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8 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

  第八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8.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8.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8.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8.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8.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8.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8.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九条 工程款的支付

  9.1 工程款支付方式:月度工程进度款隔月支付。乙方每月 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核定后的工作量作为付款依据。

  9.2 月度实际付款计算公式为:甲方审核工作量×(1-下浮率 %)-履约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修金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 %-甲供材料-甲方其他代付款和各类罚款。

  9.3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后预留工程保修金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 天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9.4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0.1 甲方任命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10.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10.3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10.4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10.5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0.6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10.7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10.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10.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11.1 乙方任命 同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另委派 同志负责现场施工, 同志负责工程施工质量, 同志负责工程施工安全, 同志负责施工技术, 同志负责预结算工作。

  11.2 上述乙方代表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以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11.3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工作

  12.1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12.2 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交付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3 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进行各类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

  12.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12.5 及时传达上级单位和业主的有关指令、要求。

  12.6 甲方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节点进度要求。

  12.7 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乙方提出合理的工程签证。

  12.8 当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甲

  方已明确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无力按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返修或改进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工作

  13.1 乙方办理临时土地占用手续,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使施工场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中继续承担以上事项处理的责任。

  13.2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水电源、电讯线路的申请。水电源由甲方提供,安装计量表头后供乙方使用,并将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乙方负担。现场水电管线布置须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费用由乙方自理。

  13.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的要求,开通施工现场便道与城乡公共道路,保证下水管道通道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13.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要求,组建施工所必须的生产基地和办公基地,并符合上海建工集团及市政局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13.5 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保护费用,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13.7 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4份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但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免除乙方承担施工的责任。乙方并应在分阶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后的要求向甲方申报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及劳动力计划。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的施工计划,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验工月报。

  13.8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3.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3.10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3.11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12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1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3.14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15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要料计划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要求可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或由双方另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协议书明确。

  13.16 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1天内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

  13.17 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因乙方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3.18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保护工作。

  13.19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13.20 乙方应遵守标化工地、文明施工规定(上海市政局标准化规定),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jgj59-99标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堆放、设施布置,使施工现场达到市建委及市政局规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对施工范围进行清理、退场。

  13.21 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工程的产品(包括业主指定分包部分产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13.2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要求配置在数量及规格上满足工程需要的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并设置标准试验室及养护室,各类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进场前向甲方报验,并将进场报审表交付甲方和监理审核。

  13.23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13.24 乙方进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必须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还须要满足甲方和监理的管理要求。并在进场前须向甲方报验,将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的进场报审表和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和监理审核。对不满足上述报审报验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换、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标志必须是甲方全称。

  13.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所需工作衣帽由甲方统一定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6 工程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从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27 交通设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布置各类交通警示标志,保持道路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8 乙方有责任根据交底的施工图纸和文件,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件的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支出,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13.29 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违反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的120%的费用。

  13.30 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13.31 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13.32 乙方人员,凡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按下述规定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则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13.33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3.34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3.35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13.36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额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13.37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8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及索偿

  14.1 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作出设计变更或修改,乙方不能擅自作设计变更或修改。如甲方要求的变更或修改迟后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要求后14天内书面呈交甲方审核,逾期提出或迟交的索偿将不获考虑。

  14.2 索偿的计算资料必须包括套用单价的详细分析,如有关项目与原合同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则按原合同单价计算;若出现索偿项目在原合同内无相关项目单价套用时,则该索偿项目的单价按照乙方承诺书中约定的原则计算。

  第十五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5.1 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按cjj2-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上海市颁发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15.2 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验收要求,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内容、以及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

  15.3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即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5.4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经整改后评定仍未通过的延误,均视为工期延误。

  15.5 保修期限: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年。

  15.6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书后7天内派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修期限内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或业主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 保险及保证金

  16.1 乙方须对参与本工程的所有职工进行综合保险,每月 日前提交职工名册,由甲方统一办理综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每月工程款中扣除。有关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费用均在综合保险中支付,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16.2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个月内提供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质任期的质保金》、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给甲方,否则以第9.2条的方式在月度工程款中抵扣。其中《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有效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后结束。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精装修是简装修的不断改进过程中的产品,在本世纪的上海出现。

  装修标准通常如下:

  顶面有一定的造型,并考虑一定的设计效果及风格,材质细腻环保;

  地面采用品牌玻化砖、仿古砖、或结合大理石等中高档材料;

  卫浴和厨房两大重点区域都是经过高品质的精细装修,在部品方面基本上会采用知名品牌并保证售后服务,工厂化橱柜。

  基本还是不会配置活动家具的,由于人们在生活方面对于家具的个性化要求还是比较强的,精装修配置家具及饰品基本上在现阶段是行不通的。当然还是存在特殊项目。

  形成原因:房地产市场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

  取得成果:小业主在看过样板房之后,按照样板房交了楼,装修效果上是小业主一开始就认同的,当然不会再拆除。

  有了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开发商就不会再推卸责任给装饰公司了。一方面节省了个人装修带来的材料浪费,噪音环境等污染,另一方面整顿了不规范的国内建材市场。

  相对于毛坯房而言,又出现了个词,那就是“成品房”。就像精装房是成品房发展的必然结果。

  它是室内设计与建筑及景观设计在前期结合的一个共同体。

  在设计方面它区别于原始的毛坯房,它是从整体项目定位出发,优先考虑室内空间设计,再延伸建筑外立面及结构设计、并与景观设计结合为一体。

  它是让室内设计师去定墙体尺度,水电定位,融入到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装修选材通常是整合成熟的资源厂家及公司配合完成。

  装修施工是在精装修上有计划有节奏的统一流水线实施,多个专业共同参与管理协调而成的。

  交楼是有权威机构出具环保证书,有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过程节点的验收证明,并在交付使用后有2年的质保期。

  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 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 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 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 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 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 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 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务小区公共绿化养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场所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项目:

  第二条 绿化养护范围

  第三条 绿化养护内容

  上述第二条范围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盆栽等绿化的日常绿化清洁、除草、浇水、施肥、病虫防治、修剪、补苗移植、中耕松土、做保水圈、防风防寒等工作。

  第五条 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要求及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检查方式见附件

  第六条 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即养护肥料、养护水电、药物、待补苗木、绿化垃圾清运)、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的方式。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计划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批准乙方依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征编制的年度养护计划;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存放养护工具的场所;

  4、甲方应按时、足额(扣除违约金后)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5、不得干涉乙方内部员工工作分配、日常的绿化养护保洁安排、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的报酬;

  2、有权制定各项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3、因政府、行业组织、同行等参观检查或甲方临时开展各项活动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全力配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年度绿化养护方案,于上月28日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当未按计划实施时应告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工作时限,保质保量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确保住户、甲方员工、行人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1)暴雨、飓风来临前大型乔木加固;

  (2)增加可能影响到行人、游人安全的树木加固设施;

  (3)及时拆除固定树木的支架、铁线;

  (4)加强带刺树木对人身安全的防护;

  (5)路边、停车位(场)边等公共场所树木、花草定期修剪;

  (6)绿化垃圾及时清理;

  (7)喷施农药前、中的安全通告与警示;

  (8)修剪、更换树木、花草时现场的安全防护;

  (9)养护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与使用时现场安全管理;

  (10)使用安全、达标的养护设备设施、病虫害防止药品;

  (11)采用安全、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12)其他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

  8、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工作范围内、留宿、争吵,进入住户室内;

  9、乙方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形象端正;

  10、乙方应定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场技能、紧急状况处置技能、灾害事故救护、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药物安全喷洒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乙方有责任对员工进行法制、卫生社会公德宣传和岗前及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

  11、乙方需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12、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对生长不良、已老化的花卉及时进行更换;应保持草坪平整,经常性积水的低洼处,应逐步用河沙或黄泥填高;保持工程环境干净整洁;可修剪类的灌木、草坪修建整齐;自然造型类花草长势良好;向外移植花苗,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小区绿化设计、配置。

  第十条 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注:含税,未扣违约金)

  1、 绿化养护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年度总费用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绿化养护费在每月15日前支付,如支付日为节假日、公休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工作疏忽导致甲方、住户、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当该疏忽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承担的全部责任;乙方员工故意偷窃、破坏甲方及住户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除两倍偷窃或破坏物品价值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更换肇事员工;乙方员工辱骂、殴打甲方工作人员、住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1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乙方员工侵犯住户、甲方员工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应依法承担责任外,根据性质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责任的违约金。

  2、合同有效期内,非因苗木老化、他人故意破坏造成乔木、灌木、花草死亡的,乙方承担更换或赔偿责任,更换的苗木应基本与死亡苗木的品种、规格、长势相当,否则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3、乙方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现场负责人随时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或多次违反同一质量要求,可按合同附件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扣除违约金;严重违反质量要求、特定质量要求的,不经事先通知可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从下月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4、违反第九条第5款规定,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交年度方案、月计划的,应按每日3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方案、计划实施且没有合理理由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300元,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弥补未实施措施的权利。

  5、违反第九条第3、6、7、8、9、10、12规定的,根据性质每次/每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200元,严重的应支付违约金200——600元。

  6、因甲方原因每推迟一天支付绿化养护服务费用,甲方应每天向乙方按延期支付总额款3‰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2、乙方每年违约金累计超过20xx元,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违反第九条第4款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应在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确认相关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2、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现场主管人员签署意见。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企业经营许可执照等相关法定证照正本供甲方验证,复印副本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4、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协商处理。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8、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9、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一份。

  10、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沪亭小区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A地块(三标段)18#楼、21#楼、26#楼土方开挖全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沪亭小区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A地块(三标段)18#、21#、26#楼。

  工程地点:松江区九亭镇南至姚北公路,西至沪亭南路。

  二、 工程承包范围:

  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甲方提供开挖土方的范围 ,由乙方开挖,项目范围内符合甲方图纸要求的土方含承台土方,包括土方运输、平整(不包人工平整)、人工平整产生的土方搬迁外运项目工程。

  三、 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 合同工期:

  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结算方式:

  开挖及外运每立方米土方_____元:(包含外运土方运输及处置堆放场地)一次性发包(不含税收)工程量以开挖图纸结合实际放坡以双方现场实测核定为准。乙方应在分包工程全部完成7日内.持甲方验收资料向甲方负责人申报完成,甲方负责人确认验收达到合格后视为完工.

  六、 付款方式:

  在土方工程开挖后_____天付_____几万元(或百分之多少),余款在土方开挖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____天内付清乙方。

  七、 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卫生整洁。

  八、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基坑整平, 场地钢板、修整变坡、坑底标高控制,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2、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试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3、乙方施工过场中若场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和费用,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桩管损毁的,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4、施工时,乙方应采用大、小挖掘机配合施工(小挖掘机挖承台)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场地斗殴、惹是生非,一切要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挖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

  (章)(章)

  日期: 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 简称乙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92 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 、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 ( 县 ) ______路______弄 ( 村 ) 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 、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 、承包方式:__________ (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 。

  6 、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 ( 人民币 ) :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 (3.41%) :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 、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 DBJ08-62-97 《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 ( 详见附件见 ) 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 、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 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 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

  竣工验收

  当天

  5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 、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 、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 详见附件七 )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 、甲方工作:

  (1) 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 、乙方工作: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 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 % 支付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经双方签字 ( 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 ) 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 %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 签章 ) :乙方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工程内容:外墙涂料工程。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3-1:工程面积约 平方米。

  第四条:承包的方式

  4-1:本工程采用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职责

  5-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2、负责协商乙方和现场施工工作关系;

  3、向乙方提出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地用水、电。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协商并采取提供,落实工地各单位注意对已完成墙面的保护,避免因现场其它工程施工等原因破坏。

  6、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在十日之内办妥工程决算手续。

  5-2:乙方的职责

  1、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图纸,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及变更签证设计施工。

  2、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属于乙方方面的全面负责。

  3、积极主动与土建方及其他专业队伍作好施工配合,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的监督。

  4、及时准确地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便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和进度实施监察。

  第六条:工期

  6-1:施工工期

  1、本工程合同有效工期为 个有效工作日;工期以甲方将合格找平基底书面交乙方施工之日起算。

  2、如因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予确认并顺延工期。

  6-2:保修期

  1、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按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间,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工程造价和工程款的支付

  7-1:工程总量:

  7-2:单位面积造价:外墙涂料人民币 元/㎡。外墙真石漆人民币 元/㎡。

  7-3:总造价:按实际造价结算(最终的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7-4:本合同价不包括税金和其他配合费。

  7-5: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4次,按施工进度付款。(按下表约定支付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本工程的工作协商,联络和调度,甲方为: ,乙方为: ,双方之间的所有意见、承诺、指令等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其他经双方合同规定职责人员签认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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