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0-07-27 12:02:2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工程工程合同汇编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工程工程合同汇编8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湖北嘉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李健弱电安装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嘉鱼国际大酒店》弱电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嘉鱼国际大酒店弱电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湖北嘉鱼县城东领.尚城小区

  3、承包方式:清包工、包设计、包施工、包安装调试、包验收合格

  4、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饰平面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和组织施工。

  ①综合布线工程:全酒店安全监控部分、背景音乐部分、会议音响系统、多功能厅音响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巡更系统、电话系统的综合布线工程。

  ②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酒店所有公共部位(电梯、走道、大堂、厅等)

  ③酒店背景音乐和广播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④一楼宴会厅音响系统和三楼多功能厅音响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⑤酒店闭路电视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⑥酒店安保巡更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⑦酒店内网络商务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⑧酒店电话通迅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地。

  ⑨施工队进场后如不按规范以及甲方要求施工将无条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自20xx年7月日开工;20xx年月日竣工。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安装施工,不得延误其它工种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协调如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决。

  第三条弱电安装工程人工费及售后服务费

  该弱电安装工程人工费人民币:肆万贰仟元包干;(42000.00元)售后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服务费留在甲方处,作为竣工交付后的工程设备的维修、质保费,待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余款退给乙方。

  第四条设计与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四星级酒店弱电设备安装、综合布线、调试工程设计标准》执行。按《建筑弱电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弱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留有与电梯、公安110报警对接端口,留有设备升级的空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绝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质监单位及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材料的领用、保管、及退库

  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采购到符合设计意图的国内一流设备和相关材料,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办理领料审批签字手续,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在隐蔽工程安装完未封闭前,甲方派员核对材料实际用量,如发现材料遗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退回仓库退换。所有施工用材料不得拿出工地,如有发现未经批准将材料拿出工地视为盗窃行为,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单项工程施工完毕的成品、半成品由甲乙双方共同看护。

  第六条安全事项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地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拾个工作日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人员生活费,以后则按每月的工程进度75%申请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试运营)付清乙方人工费。留下的售后服务费壹万元,待满二年后办理服务保修费结算余额退给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乙方如不能即时维修,甲方可另请他方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售后服务费中扣除。

  第八条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在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和朋友合伙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总则

  一、甲方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要求规格及用量制定生产计划,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按规格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加工任务。

  二、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三、乙方应根据生产计划需要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爆破、碎石、分料等全套石料生产、加工设备)。所配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置。

  承揽工程概况

  四、工程项目:碎石料石料开采加工

  五、工程总量及规格:拟定碎石料470万立方(具体以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量为准);规格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情况由甲方制定生产计划确定。

  六、承揽费用及支付方式:

  加工承揽碎石料单价为 元/立方。

  支付方式:根据用料单位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向甲方付款方式结算,在甲方收取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支付的料款后 日内,按乙结算的方数结合单价计算支付给乙方。

  七、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用料期满。

  八、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在乙方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全套机械设备并组织加工生产且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开始用料次月月底前返还。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石料需求情况及时制定加工生产计划以供乙方执行。

  二)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加工承揽费用。

  三)乙方在承揽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严重后果,或虽未发生严重问题,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加工承揽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按不低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支付。

  四)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计划完成加工任务,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根据承揽碎石、爆破工程需要,享有设备采购、配置的权利、义务,同时享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的聘用选任权、所任人员的奖金利润分配权。乙方行使权利不得与国家及地方劳动用工制度相抵触。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及规格要求组织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因此向用料方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石料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甲方、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部等名义对外出具欠据,其间因乙方承揽工程所发生的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聘用人员应根据需要与签订劳动或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用。所聘人员并应具相应具备所从事工种所需的作业资格证、照。

  五)乙方如因无故拖欠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甲方有权封存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承揽费,以争议解决的裁定、判决、或调解协议为依据监督乙方发放。

  六)在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玉石,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根据甲方要求变更开采施工方案。所开采玉石甲方按玉石的0.5%向乙方支付开采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有误造成加工承揽工程积料无法继续生产的,所造成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生产计划完成碎石开采及质量要求对甲方供料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向甲方赔偿相当于拟定总石料量价款5%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满、或因发生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变动提前终止用料、或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被政策性关停等情况,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处理。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合同范本《和朋友合伙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盖章)乙方(承包方):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_(盖章)工程负责人: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

  (2)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资源和乙方的劳务资源,明确双方在劳务协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二、承包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具体桩号以项目部技术部划分为准),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及其责任

  1、本合同总工期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工期中已充分考虑各种程度的晴、阴、雨、风、雾、洪水、台风及停电、停水等影响因素,具体工期以项目部下发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施工计划为准。

  2、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给予乙方50万元奖励;若超过合同工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罚;若在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内完成,甲方不予奖惩。乙方拖延工期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后,并不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对完成本工程的责任和义务。若业主(指江西省昌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同)对工期有新的要求,乙方应积极响应,并满足业主要求,同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标准,并应满足江西省高速公路精品大纲要求和本项目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该标准引发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按双倍数额予以赔偿。

  五、工程数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金额暂定: 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采用按约定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单价(含管理费)进行结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实物尺寸计算,同时须由项目部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3、综合劳务单价包括的内容:甲方按本合同书给乙方支付的价款,为乙方承担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全部价款,除本合同指明由甲方供应(或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代租)的材料、机具外,其余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小型材料费、小型机具费、小型设备费、材料现场卸车费、保管费、倒运费(甲方库房或指定存放点到施工现场)、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含社会保险费用)、利润和税金(其中营业税(税率3.41%)由甲方代扣,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费用都含在此单价中;同时此单价中也包含了场内便道、施工生产生活用房、施工场地平整硬化、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全部费用以及附表1《工程量清单》的“备注”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设计变更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作调整。

  5、工程量的确认:由甲方主管工程师按月将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填报数量表,并经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乙方不予签字确认的视为认可;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六、计量与支付

  1、本工程每月计量一次,提交月计量报表的时间为每月20-22日。甲方在接到报表后3日内组织现场验工计价;计量确认后,在业主拨款到位的情况下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进度款。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决算。

  2、甲方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通过量测核实后,进行计量与支付。构成支付的依据,必须由甲方计划、技术、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确认,任何个人单独签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都不能认定为支付依据。

  3、乙方应派代表参加现场验工计价,并提供计量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有关永久工程的记录与图纸,对无异议的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如果乙方对甲方计量核实结果存在异议,应在计量结果公布当日起2天之内向甲方提出申辩,并与甲方共同进行复核签认,否则,视甲方计量结果准确;对于合同外用工,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带有编号的《合同外用工派工单》,并由项目经理认定的人员签认完整,且在一个月内申报;超过一个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如果乙方既不对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又不提出异议或不派人参加计量工作,则视甲方所作的计量为正确计量,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申辩。甲乙双方重要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联系,任何一方接到另一方函件后应签收确认。

  5、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按照乙方当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给乙方,同时扣除本月应扣甲方供应材料的价款及其它应扣款项;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障金,在业主对工程验收合格且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对缺陷期及保修期内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返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6、如因业主原因未能及时支付,甲方给予乙方的拨款也将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排除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否则构成对甲方的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属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或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任务进行调整或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果乙方只完成合同项下的大部分工程,未经甲方允许而撤除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对于其剩余工程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队伍施工,其单价可以在合同单价的2倍范围内确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供应及设备租赁

  1、对于工程中所用的主要材料,如钢筋、型钢、水泥、碎石、中砂等由甲方统一供应(供应单价见附表2《供应材料一览表》),乙方对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部分材料。对于乙方自购材料,要保证达到本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并经业主、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乙方要将购买材料的发票交给甲方财务部门进行列销。

  2、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止材料不正当流失或损耗过大,本项目所用材料双方约定实行单项工程材料“总价包干”的办法,即由双方约定单项单位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甲方只按约定数量和单价供应乙方材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合理节余部分的费用也由乙方享有。

  3、机械设备、周转性材料等由乙方代甲方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测算,实行单项工程机械费“总价包干”,节余部分归乙方所有,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小型材料、小型机具、油材料等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需费用均含在综合劳务单价中

  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机械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道路及乙方工作生活的其它场所设置、悬挂各种警示、标牌、围栏,确保行人、车辆、牲畜以及他人财产安全。

  5、乙方要文明施工,尊重民俗,尊重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爱护周遍环境,爱护百姓财产。

  十、民工工资

  乙方承诺民工工资由甲方代付。每月月底前,乙方将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民工工资表及出勤考核记录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由甲方财务人员按照审核后工资表上的人员逐一发放,严禁代领、冒领。

  十一、保险

  乙方在开工前应对自身的机具投保财产险,对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并指导乙方施工。

  ②、视业主拨款情况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组织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

  ③、签证各种检查记录,审定各种计划和报表。

  ④、提供经监理批准的砼配合比。

  2、乙方责任

  ①、乙方除经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能与业主直接接触或谈判,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②、合同一经签定,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开工。

  ③、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及技术资料,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④、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及现场安排。

  ⑤、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乙方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工

  地应整洁有序,工完场清,注重环保。

  ⑥、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属于乙方及其雇员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及其它费用的.责任和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责任。

  ⑦、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所用民工工资,如因此引起诉讼、索赔等事件,由乙方负担全部经济责任。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2、施工图纸;

  3、本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其它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4、经乙方签收的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十四、争议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其授权代理人:

  日 期:

  甲 方:

  乙 方:(隧道一工班)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或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施工监督管理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维护甲乙丙三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2、工程地点:【 】市【 】区【 】路【 】号【XX广场】【】。

  3、工程主要范围及内容:【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2条 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对乙方的施工资质、安全证书等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并有义务将审核结果告知丙方,并督促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对乙方维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要求乙方接受丙方的岗前施工安全管理培训,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3、乙方不服从丙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4、未经丙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替的设备或材料。否则,无论工程是否竣工,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工期不予顺延,且乙方应自行承担更换的费用和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3条乙方职责

  1. 乙方进场施工,须经丙方同意并办理相关进场施工手续,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丙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 乙方施工前,必须经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与丙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需存放丙方指定的工程地点(施工工地仓库)。

  4、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应具备厂家的技术标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等相关技术标准。乙方供应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且必须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合格、经三方确认后方能使用,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均应符合消防规范和防火性能及环保要求,否则乙方对此造成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丙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丙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根据丙方的要求及时调整维修整改工艺,以满足丙方的工作要求。

  8.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丙双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9.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丙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10.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11.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丙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施工牵涉动火,必须向丙方专业人员申请并办理施工动火证;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丙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施工中发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4. 附件资料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乙方施工时必须无条件遵照安全培训资料内规定执行。

  15.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第4条丙方职责

  1、 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安全协议签订,进场施工手续办理,施工中日常监督管理等。

  2、 施工过程中丙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3、丙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权利要求甲方督促乙方对材料进行更换,无论工程是否竣工完成。

  第5条 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三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丙三方不能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6条 其它

  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

  附件:施工安全培训资料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承包责任人):

  乙方(外用工个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工管理办法》,经甲方双方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资计价及发放时间

  (一)工资计价方式: 一月六仟

  (二)发放时间及方式:每月25日期

  二、合同期限:从进入施工现场至相关工作内容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完成,用工合同自动解除。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乙方购买相关的行业工伤意外保险。

  2、必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及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3、必须按国家劳动法用工,部得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强迫工人劳动。

  4、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现场其他人员的关系,确保现场的稳定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5、对乙方进行严格审查,办理体检和健康证明等手续(相关费用自备)。如乙方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例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严重贫血病、痴呆症残缺等疾病,或未满18周岁或超过60周岁者,甲方拒绝使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组织乙方参加公司项目部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会议等活动。

  7、负责按分公司的文明施工要求,为乙方提供统一的服装,费用自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配戴胸卡等。

  8、必须按时足额把工资发放到乙方手中。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服从甲方及上级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正常情况下,不得无故拒绝工作。

  3、按照公司及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作业,自觉遵守高空、临边作业必须栓安全带,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应承担一定责任和相关医疗费用。若发现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作业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4、遵守国家的各项发律法规,各工种操作规程以及政府部门的治安管理条例。

  5、若发生矛盾纠纷,应立即报上级部门处理,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

  6、必须准确提供自己的身体、年龄等基本情况,若隐瞒真实情况,应承担相应责任。

  7、必须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和照片6张。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分公司备案一份。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若一方发生违约,另一方可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或提交上一级部门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责任承包人: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线管预埋安装、穿线、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配合装饰吊顶管线灯具安装、动力配电安装调试、防雷安装调试。配合土建、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04 月 28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09 月 28 日

  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总价款为¥万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不含税金。(不包含“工厂弯灯”和“投光灯”的灯具)

  2、无论外部条件发生何种变化,价格风险自负,经双方确认的总价款不作调整;各种包干措施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协商调整:

  (1)如果工厂弯灯和投光灯为乙方采购时;

  (2)因施工图相对于招标图纸有改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时;

  (3)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造成的工程量发生变更;

  (4)因甲方要求提高材料品牌,相对于预算价格差异大于20%时。

  六、工程变更

  (1)甲方为使工程合理施工,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工程变更指示,乙方须予以执行。

  (2)乙方投标资料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乙方投标报价下浮 10 %计算;乙方投标资料中没有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最终的投标资料盖章并作为合同附件)

  (3)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不得以变更签证价款未定为理由,拒绝承担变更工作内容,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另行委派工程队伍完成该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业主最终确定品牌的确认单作为变更,具有同等效力。

  (5)因工程变更或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顺延。

  七、付款方式

  1、主体施工阶段,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

  2、所有合同内的电气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价款的95%。

  3、剩余质保金的50%,在质保期满后的10天内全部付清。

  4、工程款按以上的所有付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八、甲方职责

  1、负责使施工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协助解决有关遗留事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提供给乙方一间办公室。

  2、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将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交乙方。

  九、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接受工程师监理,以及业主、总包各方的管理。

  及时报送进场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参加各类施工协调例会,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2、负责在建和己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与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配合施工。

  3、保证施工场地达到环保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文明施工要求。职工宿舍、食堂、卫生设施,符合消防、治安、卫生标准,保持清洁卫生。

  4、工程完成后,应将施工中造成的障碍物和垃圾进行清除。

  5、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引起的索赔和罚款,应由乙方承担。上述各项工作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十、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自费整改,使工程实体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2、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得覆盖,当隐蔽工程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得无故拖延。若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后没有回复,乙方可以自行验收覆盖。

  3、质量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不合格者,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按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具体要求编制,乙方须在工程竣工后的30天内编制完成,交甲方和监理审核,最终以所属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为准。

  5、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及要求,按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签定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条款执行。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定期进行质量回访,主动征询用户意见,对甲方反馈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方案,征得甲方同意,选派专业维修队伍进行整改维修。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开工前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协议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

  2、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甲方、工程师的过失而造成伤亡外,甲方不承担乙方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补偿。

  3、在履行合同中,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避免因施工引起污染和对公众财产、公共环境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4、承包方应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6、事故处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安全事故、机械故障或其它事件,对安全造成威胁,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紧急处置时,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置。若乙方无力或不愿立即进行处置,为消除危险,工程师可雇用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应急处置工作,此项费用向乙方索回,或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7、有关安全防护的措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中。

  十二、违约和争议

  1、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时

  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引起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时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合同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严守该协议各条款的约定,单方违约,承担总价的3%的违约金作赔偿。

  2、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1、工程停、缓建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

  2、施工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3、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責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責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8

  甲方:X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本着诚挚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承揽 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 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承建大型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等级公路工程等施工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拥有多个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共 1-4名,对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项目经理11000 元/月/人,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9000 元/月/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7500 元/月/人。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取,具体事宜在中标后

  双方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其余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结算总造价 3.0%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包括在本项目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暂按3.3%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工资、风险抵押金和甲方就合作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包括对业主的履约保证金)及本项目相关分包合同的价款后拨付至由甲方内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

  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如业主指定分包或政府要求或双方一致认为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甲方可代签分包合同并代付其分包工程款,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事先向甲方作出承诺。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违约金。

  4、项目中标后,乙方为方便其业务开展,可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但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该项目专用章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仅限于合作工程项目与本合作工程的业主及监理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合作工程管理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北京城建三公司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0000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招标文件规定或政府要求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50000元惩罚。

  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0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按每个单项工程中标造价的1%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且每个单项工程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得少于20万元。此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或结算审计业主已签认、投标项目经理解除备案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及履约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承担,当业主要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乙方须向公司缴纳保函金额一定比例的现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乙方在甲方收到业主或银行退还的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内部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为准,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一般情况下,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退款和甲方收到其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款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4%保修款,留工程结算总价1%的保修款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工程内部质量维修基金,此内部维修基金保留一年,如果没有发生维修事宜,则该维修基金一年期满14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6、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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