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0-08-13 16:06:1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工程工程合同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工程工程合同七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就 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项目内容:

  四、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五、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2、 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 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 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 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 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 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

  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

  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xx装饰工程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一、 乙方承租甲方设备明细如下表: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预计租期 取费标准 租赁设备总台数 预收租金总额: 司机补助标准: 设备运费: 备注:

  二、 设备服务范围

  1、 由于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

  2、 甲方设备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甲方设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 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提前5天向甲方预付元设备进出场费及租赁使用费,其中租赁费 元,设备运费 元。

  2、租期按30天计算,乙方应提前5天预付下月租金,在工程完工(设备退场)两周内结清全部余款。

  四、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

  2、 当乙方违章指挥强制作业时,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3、 甲方每辆设备配备机手配合乙方正确使用设备并听从现场人员指挥调动。

  4、 设备因故障而停止运作3天以上不计台班费(含3天),因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机台班费照常计费(如下雨、等候、监理要求停工等非甲方设备故障及人员责任外的原因)。

  五、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保障甲方设备及出场道路畅通,协助甲方卸车、装车,保障设备安全进出场。

  2、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指挥不当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 施工质量没有达到技术要求,乙方有权制止并及时采取措施,如发现问题而不止,继续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4、 负责施工现场存放设备的看护及看护费,承担因看护不严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损坏、丢失等,按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5、 乙方负责机手的食宿问题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人身安全,当出现故障不能排除时及时通知甲方。

  6、 不准将甲方设备擅自转租、抵押、抵债和变相转卖,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给予赔偿。在租凭期限内调运设备需经甲方同意,月租金不变。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设备使用,每延迟一天加收月租金的2%滞纳金,并保留将设备撤回的权利,工程完工两周后拖欠款按照施工单位向银行计划外贷款收取滞纳金。

  2、 在工程完工一周内协助甲方将设备安全退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而不能安全撤离,除负责设备安全外,每推迟一天追加3万元停滞费,计入租赁费中。

  3、 遇到国家政策、法规强制执行及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影响本合同执行,双方协商解决。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最低位月租金的10%违约金。

  七、 双方共同的权利及义务:

  1、 遇有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商定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主管部门仲裁解决。

  2、 除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以外,双方的其他索赔要求均按《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八、 补充条款:

  九、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账号: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账号: 签定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名词解释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协议书》的相关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颁发的工业设备、管道防腐绝热规范、标准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开工前五天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有特殊要求的标准或规范由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五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安装施工图贰套,土建施工图壹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师

  职权: 监督工程进度及工程施工质量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刘 庆职务: 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设备、管道的安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电讯,发包方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具体使用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应保证施工运输要道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在承包人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办理完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无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按时发包人提供月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供每月完成工作量报表,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照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办法搞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无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有责任保护已完工程的成品、半成品;

  某些产品发包人有特殊保护要求时,发包人承担其所发生的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工程竣工做到工完场地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按发包方要求提供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五日内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无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执行《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第五条。按承包人的安全责任书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按实结算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按实调整。

  (2)采用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工程采用可调价格。调整依据执行《通用条款》23.3条内容,以及发包人提出的较大功能性改变的设计修改。执行青海省相关定额及相应配套文件,按二级标准取费。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调整的条件: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国家对税、费等价格调整;4、双方商定的增减或调整。调整的方式:若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零星用工等,根据相关的收费标准,办理追赶加预算,调整总造价。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预付30%的工程费和全部材料费。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决算后扣回。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3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方三日内确认,作为付款依据。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每月五日前按核实后的工程量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决算后,扣除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其余工程款发包人在决算办理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附材料设备清单)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采购。

  八、工程变更

  执行《通用条款》第八条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工程正式交验后2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三套。

  32.2竣工结算:在该合同范围工程交验后一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决算资料贰套。发包人在10日审批完毕,返回承包方,7日内办理财务决算。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按《条件》第32.6条执行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形象改造及电器等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1.4. 承包范围: 。

  1.5. 工程期限:年月日交付使用.

  1.6.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服从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1. 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3.1.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1.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3.1.4. 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3.1.5. 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3.1.6.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两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1.7.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3.1.8.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3.1.9. 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3.1.10.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3.2. 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2.1. 必须以甲方利益和名誉為重,任何时候均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利益或名誉的行

  3.2.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业主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

  3.2.3. 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3.2.4. 管理和维护甲方提供的生活、生产设施、材料等,保证其完好,若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恢复或全额赔偿;

  3.2.5. 乙方必须严格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设计图纸、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达到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3.2.6. 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用于施工的所有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3.2.7. 做到文明施工,对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障公众安全等提供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乙方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8. 维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并运至指定地点;

  3.2.9. 甲方人员和业主代表均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各种行為或隐患进行口头或书面指正,乙方不得拒绝执行;

  3.2.10. 乙方负责业主所供材料的领用。

  3.2.11. 乙方负责办理开工报告、材料报验、隐蔽工程、工程中间交接、联络单、签证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做好日常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按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装订成册,不少于三份,甲方审核,费用乙方自理。

  3.3.12.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预算报表,必须附业主核签过的签证和工程形象进度照片,不得虚报;

  3.2.12.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工机具设备与辅材。

  3.2.13. 乙方负责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差旅费用;

  3.2.14. 乙方负责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承包价款的确定

  4.1.承包价款以甲方与业主结算审计后确定的费用為计价基础;但不含甲供材或甲定乙购材料主材价。甲方收取乙方除甲供材、甲定乙购主材价以外的总价5%管理费。

  4.2.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发票。

  4.3.乙方可以代甲方向建设单位提供发票或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据抵充相应工程款。

  第五条 承包价款支付与结算

  5.1. 甲方以现有进度预算报表(必须附业主和监理核签过的签证和工程形象进度照片)作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5.2. 承包价款的支付:正常情况下,按月进度报量,甲方根据业主和监理核实的工程量及业主支付的进度款,按进度预算报表定额直接费的70%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5.3. 工程交工时,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总和达到合同价款的70%;待工程审计定案后,甲方以审定价款為基础,扣除前期付款,累计支付乙方费用总和达到合同价款的90%。

  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5.1. 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业主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為准;

  5.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5.3.工程质量按业主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5.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5.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6.1. 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6.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6.5. 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7.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7.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7.4. 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上岗证》或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或人员管理、综合服务等达不到规范或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可提出口头通知或整改通知书,乙方按通知限期纠正,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以双倍价格进行处罚。

  8.2. 因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程变更通知单及甲方要求等造成质量事故,其工料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8.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8.4. 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8.5. 乙方因违反业主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人身伤亡事故,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8.6. 乙方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9.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并结算完毕失效。

  9.3.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协议签订地点:安庆

  协议签订时间: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设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

  除基础以外,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四楼所有房屋建设,(包括钢筋制作、楼梯、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总价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楼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壹万元,二楼至三楼采用同样方式,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

  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沾益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年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安康安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社区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工程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地址:

  工程名称:高新区居尚社区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工程 工程地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社区

  二、 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定,于年月日进行施工,工期天,若因甲方原因、雨天、路面清洁等因素影响乙方正常施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三、 工程造价及工程量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及要求,因工程量小、位置不集中等原因,采取按照完工后实际工程量计量,对标线按市价每平米元,对标牌按市价每块元进行签证、决算。

  总计元(陆万玖仟叁佰零柒元伍角)。

  四、 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额

  的100%。结算方式为转账或现金支票结算。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质保期壹年。

  五、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质量监督及签证等事宜。

  2.负责协助乙方进行交通秩序的维持和协调工作。

  3.完工后五日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4.甲方负责路面清洁,由于路面清洁原因引起的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2.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确认的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和进度达到合同要求。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到场进行质量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并做好安全防护标志,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 竣工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与乙方代表进行验收核算。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安康市安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xx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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