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5-02 19:53:3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工程合同4篇

工程合同 篇1

  [摘要]文章介绍了国际石油工程合同的概念与特点,分析了国际工程合同风险的类别及成因。对实践中常见的合同风险进行阐述,并根据不同阶段的特征提出针对性的具体防范措施,从根本上维护承包商的利益,尽量减少甚至规避合同风险。

  [关键词]国际石油工程合同;风险类别及成因;风险防范

  随着国家“走出去”发展建设的实施及国内能源供需矛盾的日渐突出,中资石油公司不断加快境外发展的步伐,国际工程合作迈入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项目数量和金额不断提升。但由于海外工作经验的不足及语言环境、文化习惯、法律背景、经济制度等因素的差异,国际石油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蕴藏着诸多风险。如何准确地辨别合同风险并及时有效地作出防范,成为中资石油公司获取投资回报、维护自身利益的关键。

  一、国际石油工程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国际石油工程合同是适用国际工程承包的合同,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完成特定的工程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财务控制的主要依据。国际石油工程合同有其特殊性和高风险性的特点。首先,国际石油工程领域采取先定价后交易的方式;其次,石油工程具有规模大、生产流动性强、设备材料消耗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导致合同内容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最后,国际石油工程竞争性强,很多中小工程承包商为了取得工程项目和抢占市场,盲目降价,不公平的竞争导致承包商承担诸多的风险。①

  二、国际石油工程合同风险及成因分析

  (一)国际石油工程合同风险分类

  国际石油工程合同是在资源国政府与石油公司在石油资源共同开发下为了保证双方利益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是两者在投资风险与利润分配之间长期博弈的结果。从长期发展的阶段来看,资源国政府对自身石油产业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强,通过控制资源的主权和支配权,不断修订并限制石油公司可取得的利润和利益。国际石油工程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签署或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外国石油公司经济损失或价值减少的可能性。②根据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性质,可以把风险分为客观性风险和主观性风险两大类。客观性风险是指客观存在的,不能靠承包商主观意志改变的,主要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等;主观性风险是指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可能通过承包人主观意志控制或消除的.,主要包括投标风险、合同条款风险、项目规划风险、合同变更风险、合同价格和支付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合同风险不仅可能使承包商最终无法正常收回成本,企业经营亏损,还可能导致企业境外法律风险。因此,在国际石油工程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国际石油工程合同风险成因分析

  1.合同管理意识不强,风险意识薄弱在实际项目中,业主就是上帝,承包商往往是合同中的弱势群体。石油公司管理人员迫于市场和经营责任的压力,很多情况下急于拿下合同,未对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研究,就草率签署合同,无形中埋下潜在风险;或者为了能拿到项目,不敢对业主合同模板提出异议,导致签署的合同明显对己方苛刻和不利,致使后期执行中存在更多风险。2.合同管理职能履行不足,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石油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了合同文本的质量和履约力度。有些石油公司没有专门的合同法务审查部门或者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履职能力明显不足;或者合同管理人员水平不够或将审查流于形式,未能准确发现及提出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导致签署的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合同执行存在风险。3.合同文本不规范,或未采用国际通行格式文本国际工程合同中的条款设定不规范、不完整、不全面,存在遗漏或错误,对于合同执行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和争议没有准确识别和提及,导致工程合同中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同时,合同规定不清楚,用词含糊还可能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理解存在歧义最终导致合同执行偏差。4.承包商不重视或不擅长索赔在石油行业实践中,许多承包商在发生争议或损失后,运用法律维护企业利益的决心和力度不够,不敢索赔或者不知道如何索赔。如怕得罪业主公司,破坏合作关系,或对于完成的工作量没有及时找业主确认,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业务未付款没有进行催促或提出要求,未能全面及时地收集相关索赔证据资料,从而导致索赔工作无从下手,最终导致自身利益的丧失。

  三、国际石油工程合同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际工程合同一般要经历招投标、谈判、签署、履行和终止等阶段,不同阶段的风险表现不尽一致,承包商应根据不同阶段的风险特点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

  (一)合同谈判签署阶段

  1.支付货币风险的防范一般来说,承包商要自行承担国际工程中的汇率风险。在支付货币的选择上,应尽量选择美元等比较稳定保值的货币,避免选择波动比较大的货币。目前在海外石油市场中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市场都不太稳定,货币汇率会随着当地经济、政治因素波动。如业主偏好采用组合货币支付工程款,承包商也要尽量争取当地货币支付比例最小化,一般不超过20%,并将此货币优先用于项目执行期间的当地采购和支付现场费用。2.适用的准据法风险的防范关于准据法通常规定适用工程所在国的法律,但如果工程所在国为法制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则尽量避免使用其国内法。应尽量争取使用一个第三方中立国且法律体系比较成熟的国家的实体法,并最大可能地争取使用国际惯例。在工程技术规范的选择上,如有可能建议业主采纳承包方所在国的工程技术规范,更有利于承包方工作的开展。3.争议解决方式风险的防范国际工程争端最终的解决方式有法律诉讼或者仲裁。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对争议结果具有很大的影响,如选择业主所在国进行诉讼或仲裁对承包商来说是十分不利的,毕竟当地法院和仲裁机构会更多考虑本国的利益。选择国际仲裁机构,对承包商来说比较公平。应在合同中选择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或国际商会仲裁院(ICC)。

  (二)合同履行阶段

  1.工程范围及工程量变更风险的防范在合同签署后,项目执行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合同签署的工作范围要求开展项目工作,明晰自身工作责任。对于业主单方面变更或调整工作量的行为要能准确识别并提出,通过签署工程量变更书面文件或双方会议纪要的方式对此予以全面记录和确认,对于需要承包商额外付出工作量的行为,要向业主及时提出合同变更或工作量变更请求,要求业主支付相应对价,切实维护自身利益。2.合同价款和付款条件风险的防范对于合同价款问题,有的项目由于业主筹措资金或项目建设等原因,签完合同之后不一定马上开工或开工后一段时间被停滞,承包方有必要与业主提前商定或后期补充签署一份调价条款,明确在发生此类问题时如何对原合同价款进行调价,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合同的签署或者生效,应以承包方收到业主预付款为前提,否则承包方风险过大。在合同履行中,要严格按照合同里程碑付款督促业主按时付款,以免承包商自行垫资过多增加风险又增加利息负担。要防止业主将里程碑付款压后延付的倾向。要一直关注进度款付款比例、业主付款时间要求、质保金限额和支付方法等承包商占用流动资金及财务费用的关键因素,保障自身利益。3.保函条款的运用和风险防范一般来说,在投标阶段或合同签署后,业主会要求承包商办理各类保函,以确保承包商具备履行约定义务的能力。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的履约保函、质保函等各类保函累计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10%,否则对承包商的处罚就不公平。同时承包商还应注意保函被业主无理由克扣的风险,如要求承包商提供银行无条件的质保函。承包商应坚持出具质保函时,附上通知义务。按照国际惯例,业主保函兑现前一般要提前10-20天通知承包商,接到通知后,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交涉,保障保函的安全。③

  (三)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1.做好合同签署前风险评估及风险回避工作在项目招投标阶段,负责合同的法务人员应及时介入,结合法律、经济、政治等内外因素,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对预期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出应对措施。一是通过对风险的规避、控制、转移、分散,将其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轻;二是利用财务、法律条款等措施,最大化地减少风险对项目实现度的不良影响。2.建立完善合同管理评审机制,提升法律人员业务水平承包商应在自身企业内部建立严格的合同评审机制,落实合同会签制度,强化合同风险的事先调研,将具体技术、市场、财务、法律等部门和海外项目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在涉及合同评审时,各相关业务部门必须承担起审查自身业务范围内风险的责任,正式签署书面意见。同时,负责合同审查的人员要具备专业的法律水平,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较高的外语知识能力,能够准确识别合同风险并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通过参考国际通行工程合同范本(如FIDIC合同模板),提炼内部实践工作经验,不断总结自身合同审查要素要点,提升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3.设立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设置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里程碑节点实施全范围监督和把控。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对于工作范围、工期、付款、违约等关键因素和条款准确把握,按时确认工作量,按照里程碑付款确认收入,相关文件和证据资料及时存档,文件交接做到清晰完整,为日后保存有效证据进行索赔、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失做好基础和防范工作。

  四、结语

  国际石油工程合同因国际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长期普遍存在,但只要对风险的因素、成因等特点有所了解和把控,并对合同具体阶段可能发生的风险加以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管理,合同风险是可以得到减少甚至规避的。

  注释

  ①宋近双.国际石油工程合同风险与防范[J].法商,20xx,(9):323。

  ②秦朗.国际石油合同风险控制浅析[J].国际石油经济,20xx,(12):52。

  ③潘慧鸿.国际石油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研究[J].现代商业,20xx,(2):48。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固原市晨光家园二期Ⅱ标段#楼内墙涂料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固原市晨光家园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二期Ⅲ标段

  2、工程工期:按现场施工进度计划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变更所包含的所有内墙涂料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具体工作内容:

  ①、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位置做好样板件、间,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②、按样板件、间标准完成施工图及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内墙涂料工程。

  三、工具

  1、甲方只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用水,因为是小户型住宅楼,甲方所能提供的照明设备可能不足;

  2、施工需要的设备全部由乙方自备(包括甲方无法配备到位的照明设备)。

  四、双方职责与权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安排施工。

  2、甲方按劳务用工管理的有关条款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严禁入场作业的人员一经查出,乙方必须立即撤换。甲方督促、协同乙方办好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保险办理。

  3、做好现场协调、配合工作,合理安排现场施工工序,督促其它施工班组为乙方创造工作面,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未按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或违返有关规定施工,甲方给乙方一次性50-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5、在由甲方分公司、总公司及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检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达到承包指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6、制定施工计划

  7、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返,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乙方同志为土建班组施工负责人,参加工程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

  2、乙方入场前必须提交一份作业人员名单给甲方,乙方对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务用工条件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不得使用。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对所有施工人员劳动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签订,如因乙方不提供、提供不及时或提供的资料错误、虚假而使事故得不到赔付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严禁下列人员入场作业:①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②年满五十周岁的男工和四十五周岁的女工;③患有高血压、传染病,不宜高空作业及四肢带有残疾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的人员;⑤其他不适宜从事建筑工地作业人员;⑥未办理工伤保险人员不得进场施工。凡符合入场条件的,乙方有权自行聘用。乙方作业人员进出场必须报经甲方同意,每月报送一份出场人员变动表,未报进出场人员变动表或使用不符合用工条件者发生的伤亡事故,又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严禁将工程再分包。

  5、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在施工中尊重建设、监理及其它现场人员的指导意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技术人员交底及施工图纸施工,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做到一次成优,节约材料。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管理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8、乙方作业人员进场后应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作业人员,节假日和农忙期间应保证作业人员数量,因乙方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造成延误工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或者要求乙方退场,并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

  2、腻子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涂料的颜色、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出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砂眼、刷纹、等现象。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卫生,争创市标化工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处罚均自行承担。

  2、所有进入现场人员配戴统一安全帽。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的,发现一例处罚乙方100.0元。

  3、严禁酒醉人员现场施工,违者处罚乙方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严禁偷盗,如发现,偷盗人员辞退并扣留所有剩余工资,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单位处理。乙方承担材料盘点后被偷盗材料的所有损失。

  4、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者一律辞退,并给予乙方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七、工程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1、承包费用: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一次性包死,承包单价:按照实际完成面积为14.0元/㎡。计时工160.0元/个.工日(不分技工与普工)。

  2、结算单办理:能达到交工条件时(乙方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施工任务并修补完善)。

  3、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以图纸为依据,根据设计变更及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八、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后,在竣工交验前甲方将根据乙方完成质量将工程总价的30%分批报送甲方财务,做为工资发放依据。如该工程当年无法竣工交验,该30%人工工资亦会在农历年底前结算发放。剩余70%乙方上税提供正式发票后及时在甲方财务挂账,甲方根据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情况分批向乙方支付。

  2、工资发放与甲方公司所有其它项目部同步,期间只按工程进度预借。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双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效。款额结清后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

  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结算人员,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 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1.2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 年 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1.5承包人虽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1.6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1.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

  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 年 月 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40.1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区。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整个工程的全部工程桩,CFG总桩长桩67870.5m,水泥搅拌桩总桩长6182m。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闭口包干性质,包括总价及综合单价均闭口包干。

  2元(小写)。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其中:D500CFG综合单价76元/m,D500水泥搅拌桩综合单价35元/m。

  (1)总价包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保水电费、包施工组织措施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施工管理费、总包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各类保险(含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仓储、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防止扰民措施费、翻槽及场地平整、渣土消纳费用、桩基检测费、文明施工费等)。乙方不得就该工程中各项措施费、保修等事宜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2)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工作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3)包干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即合同单价不会因人工及物料费用或汇率之升降而调整,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4)任何未列在工程量清单内而却是完成本工程内容必须的项目,其价款已被包含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中,今后不作调增,任何的缺漏项与工程量统计错误(除非招标图纸上没有,而施工图上有)皆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甲方现场代表天内提供桩基础施工图份。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3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3 份。

  二、乙方

  1、乙方现场项目经理,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从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到施工现场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在进场施工前5日内送发包方,经甲方确认后可进场施工。

  4、现场提供监理办公区一处。

  5、以上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自年 2 月19 日开工至20xx年 3 月20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接驳点,影响进场施工;乙方自行处理地下障碍物或管线,但不包括乙方自行考虑车辆及道路的修理;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不可抗力。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标准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类桩达到90%(含)以上,不得出现三类桩。

  按单体工程计:一类桩比率在85-90%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一类桩比率在80-85%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一类桩比率低于80%,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10%;每出现一根三类桩,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5%,且由此产

  生的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按国家和河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如采用不合格的材料,甲方、监理有权制止使用,提出整改,并且乙方赔偿甲方20xx-20000元/每次,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按照环保、环卫、公安、市政排水、泥浆排放、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上述部门的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及现场监理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如提出整改问题后乙方未能按时整改完成的,乙方赔偿甲方5000—10000元/每次。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部,同时按政府

  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如出现变更,设计变更部分综合单价计算方法如下

  1、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应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填报的单价乘以变更工程量结算变更费用;

  二、水电费挂表计量(所用水电费用、电损及管道损耗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三、由乙方施工原因(包括桩位偏移、断桩、低桩等)引起的费用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支付;

  2、工程基础验收合格、桩基检测合格后及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相应结算总价的5%将作为保修金,在结算付款中扣留,保修金[无利息]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起2年后结清。

  4、以上付款,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格式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交申请付款报表,内容应说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金额和具体明细组成,以上付款经甲方审批后21日内支付。

  五、乙方应履行开国家正式发票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要求需有关部门负责人确认。没有经过确认的变更单,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增加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减少相关费用,合同总价按实扣减。

  五、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指令”等函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配合甲方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核对。

  六、如果涉及到返工,己方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甲方相关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行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甲方不予认可。

  七、当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施完成后,需由监理公司、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代表、

  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一律无效,如属隐蔽工程,需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必须附隐蔽前的照片。

  八、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内容工作发生并完成后七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一式四份。所有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需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其补充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第八条工程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

  1、质保期

  2、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甲方可在认为有需要的任何时间发出指示,要求乙方修复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任何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指示后的合理时间内修复该等缺陷。

  3、缺陷保修期届满且乙方根据指示已修复所有缺陷并令甲方验收满意时,甲方应签发“缺陷报修完成证书”,乙方获此证书后方视为保修工作完成。但该证书发出后,乙方仍须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保修责任和义务。

  4、若乙方收到甲方指示后未能在2天内履行其保修义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从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同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情况通知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每延期一天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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