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3-03 20:58:17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合同汇总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工程合同汇总10篇

工程合同 篇1

  工程名称:xx工程

  发包单位:xx

  承包单位:xx

  施 工 安 全 协 议

  甲 方:XX电网xx公司

  乙 方:xx

  工程项目名称:xx

  工程项目地点:xx

  计划工作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XX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XX电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XX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尝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XX电网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XX电网建〔XX〕168号)和(XX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 (试行)的通知)(XX电网建〔XX〕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XX电网公司备案。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单相计量装置轮换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乙方应按单项工程(或一次性)缴纳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 xxxx年xx月xx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学校厕所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建筑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维修学校厕所

  二、建筑地点:XXXX小学(校本部)

  三、承包方式:甲方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四、工程总造价:6380.00元,(大写)陆仟叁佰捌拾元整。

  五、完工时间:20xx年5月18日前完工。

  六、工程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施工,未说明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协调甲乙双方的相关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建筑不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更换,对做得不满意的地方进行返工。

  3、甲方教育好学生严禁靠近或者进入施工现场。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实施好安全施工条例,提高安全责任感,排除安全隐患,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好严禁闲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标志,确保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3、乙方必须有人在学生在校期间看守工地,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学生进入工地。

  4、施工车辆不准在学生下课期间出入校园。

  九、其他约定:该工程施工的水电费及税费由甲方负责,施工中的一切设备由乙方负责。

  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由甲方预付贰仟元,其余的由乙方自行垫付进行施工,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两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双方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同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框剪结构,总高度为 米, 层。

  四、 工程承包方式:为分项承包给木工班,本班组应该完成该项的制作和安装任务,并清理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卫生。该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变更内容的一切工程量施工。

  五、 工程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所有工程量。

  六、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七、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建筑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 元包干,以甲方和业主实际结算面积为准。

  本工程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价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的 支付给乙方作本次工程进度款,按此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及相应的进度款付至 。工程余款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六个月付清(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根据业主、甲方对总价合同产生过程的实际情况,如遇业主方工程进度款暂不能按时支付的情况,乙方不得向甲方停工叫价,应按正常施工进度施工。

  八、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大型机械。

  2、乙方负责提供人工及使用工具,所需的机械和配套设备,及小耗材和照明灯具配套和自身的材料上、下车用工,费用均考虑到承包价内。

  九、考核验收: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十、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

  工、综合治理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费,其生活费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4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工程所有需要的机械设备,及时供应过程所须得建筑材料,提供必需的施工技术资料,提供书面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交底文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应付款。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按实支付工人生活费。

  十一、 按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乙方必须协助甲方放线、测量定位。乙方积极组织操作人员,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任务。在施工人员操作时必须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违约责任:

  1、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数,甲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应当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诞识破的工作时间。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双方分别承担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本工程甲方派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合同的约定。

  十四、争议

  甲、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促裁解决。和人民法院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后既生效,等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既日失效。

  十六、安全事故,每次发生医药费200.00元,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工程管理各位同学:

  现将《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的试题汇集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教材做一遍。

  试题汇编分为:1.试题结构介绍。2.试题样卷。3.模拟试题 。 4.试题分

  类。(如有错误的请以教材为准予以更正为盼。)

  预祝考试成功!

  试题结构;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五、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样卷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已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方式是()

  A.保证B.定金 C.留置 D.抵押

  2.当事人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这种情况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3.对于可撤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下列哪一部门撤销该合同( )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合同管理部门 D.人民法院

  4.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接受货物时,遇价格上涨,应( )

  A.按原价格执行 B.按新价格执行

  C.按原价和新价的平均价执行 D.按市场价执行

  5.《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

  A.因订立合同时对方提供虚假情况而使本方受到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B.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由于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的损失,应由委托人承担

  C.由于本方授权签订合同代表的失误而受到的损失,追究代表人缔约的过失责任

  D.订立合同时,由于本方对合同风险估计不足,履行过程中受到的损失应由自已负责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是( )

  A.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C。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

  D.拒绝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错误的修正

  7.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人眇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A.1/4B.1/3C.1/2D.2/3

  8.如果下列合同文件出现不一致,具有最高解释效力的是()

  A.图纸 B.工程量清单 C.中标通知书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9.承包人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内编制、敝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应()

  A.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B.由业主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C.由工程师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D.由项目经理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10.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工程师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申请后,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的时限为()

  A.24小时 B.48小时 C.3天 D.7天

  11.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以付款方式划分可分为:①总价合同;②单价合同:③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以业主所承担的风险从小到大的顺序来排列,应该是()

  A.③一②一① B.①一②一③ C.③一①一② D.①一③一②

  12.当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时,其中首席仲裁员应由()

  A.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B.仲裁庭指定

  C.当事人共同选择 D.仲裁委员会指定

  13.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总金额的()

  A.0.1%~0.55% B.0.5%~3% C.3%~5% D.5%~10%

  14.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有权将工程的部分项目的事实发包给指定分包商的

  是()

  A.业主 B.承包商 C.分包商 D.设计单位

  15.按照惯例,下列风险中应由业主承担的是()

  A.一个有经验的承包者不能预测的情况的风险

  B.进度和质量风险

  C.材料和设备采购风险

  D.报价的完备性和正确性风险

  16.建设工程合同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从完成承包的内容分,可分为()

  A.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B.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施工合同文本、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D.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一般应超过投标有效期()

  A.7天 B.14天 C.28天 D.30天

  18.按索赔事件的性质,索赔可分为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

  条件索赔和()

  A.工期拖延索赔B.综合索赔

  C.承包商与业主问的索赔 D.单项索赔

  19.FIDIC合同条件规定,保留金全部退还给承包商是在()

  A.施工全部完毕之后B.工程移交之后

  C.保修期满之后 D.竣工验收报告批准之后

  20.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争议,不能选用的解决方式

  是()

  A.和解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

  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订约过错责任的情形包

  括()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

  B.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

  C.提供虚假情况的

  D.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重要事实的 E.经过艰苦的谈判但最终未签订合同的

  22.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包括()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议标

  D.地区内招标 E.行业内招标

  23.按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的规定,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A.土地征用和拆迁 B.临时用地申报批准手续 C.提供工程地质报告

  D.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E.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

  24.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履行中,因故发生变更或违约时,关于设计费的正确处理方法有

  ()

  A.委托人因故要求修改设计的,需增付相应设计费

  B.委托人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承包人不退还已多付的设计费

  C.委托人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的,承包人需要退还已多付的设计费

  D.因委托人未按期提供设计所必须的资料而造成窝工的,应增付设计费

  E.委托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25.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的义务包括()

  A.对工程质量负责

  B.在缺陷责任期内负责照管工程现场

  C.执行工程师发布的各项指令

  D.拒绝接受指定的分包商

  E.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合同法律关系

  27.指定分包商

  28.工程索赔

  29.不平衡报价法

  30.缺陷责任期,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31.简述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

  32.简述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33.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应如何分担?

  34.新版示范本中规定的工程变更包括哪些范围?

  35.简述引起工程费用索赔的主要原因。

  五、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6.某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按《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个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相应的损失,承包人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损失,损失计18万元,应由发包人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承包人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承包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员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发包人应予以赔偿。

  (3)承包人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发包人应负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发包人应予支付。

  (4)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5)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发包人应予以支付。

  问题:对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37.某房产司开发一框架结构高层写字楼工程项目,在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中标的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提出了桩基础工程、防水工程等的分包计划。在签订施工 合同时,业主虑到过多分包可能会影响工期.只同意桩基础工程的分包,而施工单位坚持 部应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房产公司根据预售客户的要求。对某楼层的使用功能进行 调整(工程变更)。

  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时,由于房产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无法按施工合同及时支 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施工单位由于未得到房产公司的付款.从而也没有按分包合同规定 的时闾向分包单位付款。

  问题:

  (1)房产公司不同意桩基础工程以外其他分包的做法有理吗为什么

  (2)施工单位由于未得到房产公司的付款,从而也没有按分包合同规定的时问向分包 单位付款。妥当吗为什么

  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

  ○初步设计经审查后,发现需要在原定委托设计范围内进行必要的修改,如果不是属于依据 资料错误原因,则修改资料责任应由( B )来承担.

  A.委托方 B.设计单位C.监理工程师D.主管部门

  ○监理工程师超过授权范围发布指令,承包商执行后导致成本增加,这项额外费用应由( A)。

  A.业主承担

  B.业主从监理费中扣除,转付给承包方

  C.承包方承担,因他执行的是无效指令

  D.监理单位给予支付

  ○采用FIDIC合同条件的施工合同,计入合同总价内的暂定金额使用权由( B)控制。

  A.业主 B.监理工程师 C.总包商 D.分包商

  ○监理合同内约定,业主免费提供给监理机构的测量设备,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 D)。

  A.向业主支付使用费并归还业主B.将设备免费带走

  C.向业主支付折旧费后带走 D.不须向业主支付费用将设备归还业主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导致对方受到1万元损失。按合同内约定方法计算的违约金为4万元,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的金额为( D )。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D.4万元

  ○经济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 A )。

  A.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B.仲裁机构可强制执行

  C.另一方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D.另一方可要求对方开户银行从其帐户内强行拨款

  ○设计工作正式开始前,委托方预先支付给设计承包商的一笔拨款在合同规定为定金,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阶段支付时,( C)。

  A.按已完成设计工作的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扣回

  B.按订金总额以合同约定的阶段支付次数的平均数扣回

  C.每次阶段支付时均不许扣减定金

  D.每次阶段支付时可将一定比例定金充抵部分设计费

  ○初步设计完成后即开始进行土建施工招标的大型工程,采用的合同类型应为( B)。

  A.总价合同 B.单价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成本加奖惩合同

  ○进行施工中间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即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也未提出任何不合格的意见,则承包商( A )。

  A.可继续施工 B.应等待监理工程师进一步指示后在施工

  C.要求监理工程师再次检验 D.可报请业主作出决定

  ○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经济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但由于合同变更导致对方的经济损失应由( A)。

  A.提出变更方承担 B.对方承担

  C.平均分担 D.提出变更方按较大的比例承担

  ○承包商的施工期应从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开始计算,至( B )止所经过的日 历天数。

  A.合同约定的竣工日 B.竣工验收合格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C.办理竣工结算之日 D.工程保修期满之日

  ○监理单位需要调换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人选时,( C )

  A.同质业主后即可调换B.无需通知业主即可调换

  C.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后才能调换 D.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再调换

  ○分包商在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应由( C)负责。

  A.业主 B.监理工程师 C.总包商 D.分包商自己

  ○招标准备阶段编制的标底,应是反映招标工程项目的( B)。

  A.施工图预算价格 B.当前建筑市场价格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质量等级:

  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

  三、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 天

  第二条 图纸

  一、图纸提供套数:

  二、图纸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关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2、驻地工程现场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工程质量进行

  3、乡级以下单位或个人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4、审查认可工程决算,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可发出返工、停工及复工通知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工作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转包。如果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出去,属承包者违约,承包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处理和解决有关工程事宜。

  3、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和对周围的人、物造成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应按水利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建设方复核,质检单位核定。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工程合格,争创优良。

  二、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三、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四、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

  五、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书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时检查验收,乙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如乙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其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合同价款

  1、建筑工程按双方认可价,实行总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综合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一次性包死。

  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和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量。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检验: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

  第七条 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属包干系数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施工进度。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3、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与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响的因素。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预付款: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竣工验收后1个月后付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九条 竣工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 工程施工竣工总结

  2、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验收。

  二、结算方式

  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

  2、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自行撤出施工现场致使工程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 %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共正本两份,副本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由甲乙双方送有关部门备案。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保修期满终止。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2)(3)(4)(5)(6)(7)(8)(9)(10)(11)(12)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

  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5】【6】【7】【8】【9】【10】【11】【12】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这一次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别墅园林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润成科技院内

  3. 工作内容: 别墅周边约5000 平方米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内容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这一次工程工期为60天,自甲方出具的开工书面通知书要求开工之日( 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 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 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

  第三条 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商定本项目免收设计费,这一次工程暂定造价520000元 (预算详见“合同附件一”) ;

  2.这一次工程按甲方审定预算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3.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

  4.合同签订后5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100000 元整;

  5.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 日内,双方按合同第三条第2、第3 款办理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这一次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保修期

  1. 保修期:从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植物保活期一年,工程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2.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95%的成活率。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4.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

  2.乙方现场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 建筑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1.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建筑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建筑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2 .设计建筑材料变更须经甲方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XX……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工程合同 篇9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建设局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资料。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 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协同工作、加速工程进展。本着亙惠互利共赢的原则 ,经双方商议、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承包工程范围:

  1、甲方所承包灯塔廉租房一~二、三号楼的砼现浇、砼予制、浇砼用的架子搭设、拆除、砼保养(冲水保湿润;)

  2、一~二、三号楼的砖、砂材料、捧和砂浆、吊运上楼到每间房内、以及打扫清理楼层、屋面卫生、建筑残渣等。

  二:计价:按建筑定额面积28元 /M2 计算。

  三:结算付款:每层楼完工到下一层开始砌筑砖墙体的第一天止、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天。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30天内全部付清。

  四:注意亊项:

  1: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的指导、安排;

  2:现浇砼必须按配比单严格称量配比搅棒、浇注时震捣密实、不漏棒、现浇结构外观平整、无蜂窝麻面;及时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3:乙方因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不按配比单配料而导至返工的、乙方承担工料;

  4:注意安全、安全笫一、安全生产不违章作业、不凶酒闹事、不准穿拖鞋上班;杜绝安全亊故隐患、如有不测.超过1000元以上的双方商议解决、在1000元之内的由乙方负责;

  5:保证工程进展、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完成砼浇注;满足泥工师傅的砖、砂浆的供应 、否则甲方另行请工人其费用甲方从乙方的工价款中扣除。

  此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工程峻工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电话:

  乙方代表: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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