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3-07 17:01:03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集锦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合同集锦8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在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

  (1开工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取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支付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

  4.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处管理部门批准。

  4.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竺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高,敲、凿、钻等主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程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家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

  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交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不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也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上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0%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10%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完成为办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果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2.4由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金额1%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合同为准。

  13.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有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3.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 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五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选择:1。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业主应在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五条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七条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奖励办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镇

  工程内容:**街道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 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工程期限

  1、从合同签定之日起40日内(或业主通知后10天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2、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未能完成基础部分、电缆管道铺设,或未能按图纸完成基础部分、电缆管道铺设(包括基础部分接地)。

  2.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数(如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而延误工期。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附则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3、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需方(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本合同书由 与 于 日签署。 设计人按先前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了 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了相关专题论证和第三方审查工作。现因建设地点附近拟建 ,对本工程影响较大,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需易地重新设计,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形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鉴于工作量和成本变化较大,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设计费人民币 。

  二、本费用包干重新设计和变更设计的全部费用,包括上级各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全部设计文件编制、出版费用,咨询审查费用,以及为满足审批要求而完成的设计工作费用。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书的总金额是完成协议书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包干使用,业主将按进度分期支付。

  1、在签订协议书后3天内业主预付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

  2、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交业主后3天内业主支付总费用的40%;

  3、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总费用的40%;

  4、本协议书费用为补充费用,不重复留质量保证金,原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变。

  四、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六、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业主: 设计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上方在签订《______包装工程》合同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址

  本合同项目位于______区,名称为______包装工程。

  二、工期及建设时序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先建设涂料生产车间,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办公楼。钢结构总工期______天,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项目按照包干方式承建,总承包金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其中涂料生产车间______㎡包干价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办公楼______㎡包干价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涂料生产车间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主体钢结构完工后支付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余款______等地平完工后一次付清。办公楼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封顶后付办公楼的总承办款的80%,剩余20%的办公楼工程款于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清(未等相关部门验收,于工程完工之后开始计算滞纳金)。工程承办款逾期未付,未付金额从应当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月按所欠工程款的2%计算,直至付完所欠工程款之日时止停止计算滞纳金。

  四、其他约定

  修建涂料生产车间不包括水、电、门、散水、消防部分;修建办公楼不包括水、电、消防、地面砖、门、窗、散水、内墙涂料、外墙抹灰和保温部分。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如果其中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与主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主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层数: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 ;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XX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 。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图纸

  发包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 ;

  项日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

  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人工费承包。

  3、工期:开始工作日期:

  4、单价:电弧焊/个,电渣压力焊/个,闪光对焊/个,直螺纹接头 元/个;零星用工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1、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和相关标准图集、施工图和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控制管理办法》验收;质量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2、一次抽检验收合格即进入下道工序,一次抽检验收不合格,加倍抽查,抽查合格,乙方对抽检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返修后视为合格,进入下道工序;二次加倍抽检后仍不合格,甲方可对乙方处以200—1000元罚款;工期延误、后序工种窝工损失和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返修后按以上程序再进行验收,但返工、返修费用按让步接收单价办理结算。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质量技术交底。

  2、负责工程测量放线和定位、组织图纸会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传递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3、协调各作业班组之间的生产,提供大、中型施工设备、临时生活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等。

  4、为施工场地内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建筑施工现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不得强令要求乙方作业人员从事违章冒险作业,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项目部签定《劳动合同》;进场作业人员,确保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较高的技术水平;严禁使用童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进场作业人数人(其中技工保证80%以上,在保证进度的情况下不限制人数)。

  3、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4、认真执行质量技术交底,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和有关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返修、工期拖延、材料浪费、不文明施工和安全事故等造成的各种损失及罚款。

  6、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公司有关部门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设备、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根据甲方现场的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照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清理利用边角料。

  8、做好成品保护,严禁破坏劳动成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五、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职工安全教育手册》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由于乙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责任及费用。

  2、乙方应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班组长必须担任兼职班组安全协管员,负责对安全教育活动进行记录并每周汇总交项目部安全员。

  3、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六、结算办法

  1、本工程的承包单价,均为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2、结算时按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验收单》实际发生工作量计算;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3、该单价均为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单价。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根据检查验收记录,折价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单价的折价率为__﹪。并承担所有的后序施工费用。

  4、发生与当月的各项违章、违约罚款按公布的数额在当月结算付款时扣除。

  七、劳务报酬的支付

  1、甲方每月支付的劳务报酬为乙方当月结算完成工程量的__﹪,支付时间为次月三十日前,支付时凭《劳动合同》,由乙方负责人编制工资表,本人签字后发放。

  2、全部工作完成后,经甲方计算核实办理结算并经双方确认,甲方在年终决算后付总劳务报酬的__﹪,工程竣工结算后扣留_﹪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如无其他原因到期一次付清。

  3、保修期:。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承担违约所发生的费用。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开工或完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窝工损失、窝工人工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依据《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甲方让步接受的标准时,除折价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元/次的违约金。

  九、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控制管理办法》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担保

  乙方同意用第一月结算的人工费做为本合同的担保,如达不到合同约定,在此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原因,此款在本合同履行完后,一次付清。

  十一、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十二、合同解除

  1、乙方施工时,质量和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经责令整改后不能见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撤离现场,每推迟一天,承担甲方损失 元,已完成工程量其单价下浮__%结算。

  2、如甲方工程任务因建设单位原因缓建或停建等重大变化时,甲方和乙方可解除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已完工程量的价款。

  十三、合同终止

  双方合同全部责任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经营部登记备案后生效。

  工程发包人:(公章) 劳务承包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劳务负责人: 电话:

  专业负责人: 电话: 现场负责人: 电话:

  年月日

【工程合同集锦8篇】相关文章:

1.工程工程合同集锦8篇

2.工程工程合同集锦7篇

3.工程工程合同集锦六篇

4.工程工程合同集锦八篇

5.工程工程合同集锦5篇

6.工程工程合同集锦10篇

7.工程工程合同集锦九篇

8.工程工程合同集锦9篇

9.工程工程合同集锦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