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1-03-16 14:01:34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务合同合集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务合同合集8篇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如在合同期满时,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适合遣返地港口时,本协议可延长到下一适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二、录用条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关部门认可的,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海员证,船民证,健康证明,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未了结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证明。

  (二)船员任职条件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船舶担任______岗位工作。乙方保证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理清,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经协商可以调整乙方的(职务或调换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劳动报酬作相应调整。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按下列第______项确定: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甲方对乙方实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务报酬

  (一)乙方同意从上船工作之日起至离船之日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支付工资,工资于每月日前发放。

  (二)乙方合同期内的标准工资为______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间伙食费标准:每天为______元。

  (四)乙方工资实行一包装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______元(税前工资)。其中包括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年休假、社保补贴及通信费等。

  (五)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乙方待命期间、公休期间和工伤休养期间均按标准工资计发。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四)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并应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对外泄露甲方经营计划、业务数据和有关机要信息。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工作岗位不适岗、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

  1、必须提前_____月(天)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后通知船长,由船长通知公休船员;

  2、乙方离船公休后必须在三天内携带本人所有证书来甲方报到,证书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每次公休时间原则上定为二个月,公休期间每一个月向甲方报到一次(电话或本人);

  4、公休期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上船。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作为旷工处理。

  十、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证明。

  十一、争议处理及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它事项

  (一)劳务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二)劳务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务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名称:清水湾E区1#楼工程

  二、 工程地点:西秀区市东路中段

  三、 承包方式:单包工

  四、 承包单价:

  五、 承包内容:按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技术交底涉及的内容,三层以上的加气砖砌砌筑和二次结构的拉结筋安放,风井、水井、电井、电梯井的抹灰、卫生清理。

  六、 施工要求:

  1、 墙面垂直度在8mm以内,墙面平整度在10mm以内,水平灰缝平直10mm以内。

  2、 通缝,每道墙3皮砌块的通缝不得超过3外,不得出现四皮砌块及四皮砌块高度以上的通缝,灰缝均匀一致。

  3、 接槎:砂浆要密实,砌块要平顺,不得出出破槎、松动做到接槎部位严实。

  4、 砌块与门窗口连接:将预制好砼块安放在门洞口及窗洞口边,砼块四周的砂浆要密实饱满,安放预制门过梁要打底灰,严禁不打灰放置过梁。

  七、 安全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等,严禁违章作业,如施工中不慎发生安全事故,在一般事故中除去保险赔额外伍仟元(小写:5000。00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责。

  2、 劳务必须是年满18—55岁的健康工民并且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 乙方必须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内严禁酒后作业,施工场内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现象,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 工期安排: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量,如乙方人手不足或不听从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停止。

  九、 付款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平时保证乙方工人每天基本生活费,个人开支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元,拨款时按乙方的工作量的50%预支,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付80%,尾款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劳务合同 篇3

  一、专题界定

  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专题针对集体合同的订立,集体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结合相关法规和案例做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集体合同 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农民合同制工人能够享受集体合同待遇吗

  【案例】于某等8名农民合同制工人一直在某皮革制品公司工作,公司与他们签劳动合同时,约定月工资为480元,每月30日发放。后皮革制品公司工会与该公司又签订了集体合同,在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中规定: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550元。第二个月,公司照例向于某等8名农民工发放了480元的工资。

  于某将另几位农民工召集一起来到经理办公室,问:“上个月,咱们公司的集体合同已经规定,员工的工资不能少于550元,怎么我们这个月的工资还是480元?”“你们每人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工资,不就是480元吗?”经理不解地问,“公司是按劳动合同发给你们工资,没什么不妥,因为你们是农民工,跟其他职工不一样,不能享受集体合同里的待遇。”

  【评析】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是否应增加呢? 集体合同是企业与代表全体职工的工会之间为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而缔结的书面协议。它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按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劳动法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尽管于某等是农民合同制工人,但他们也是公司的员工,也应该享有集体合同中相应的权利。所以,经理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应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于某等8名农民工的工资,至少增至550元。

  案例2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案例】王师傅与某企业签订有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陈师傅的工资每月计发一次。合同履行期间,企业工会与企业经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该份集体合同中约定:企业所有员工每年年终可获得一次第13个月的工资。根据这份集体合同的具体规定,陈师傅属于可以享受第13个月工资的员工范围。该集体合同获得企业职代会通过并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开始生效实施,但年终过后,陈师傅没有得到企业支付的第13个月工资。于是,陈师傅向企业提出补发第13个月工资的要求。但企业表示,陈师傅和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报酬的支付次数,双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拒绝了陈师傅的要求。双方由此产生争议。

  【评析】争议焦点:劳动者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与企业工会和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不致时如何处理。《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标准”。本案中,陈师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可以享受第13个月工资,但工会与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了第13个月工资的有关内容。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补发陈师傅年终第13个月工资。

  案例3 集体合同订立要符合程序

  【案例】媒久是一个有着几百人的工厂,工会成员30多人。由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工会代表全体职工向工厂书面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双方代表协商后签字,形成了集体合同草案。企业随即向企业员工公布并报送行政管理部门。后来职工提出异议,企业以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已经生效为由不予理睬。

  【评析】集体合同订立要符合程序,否则是不会生效的。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中第38条规定,经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形成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第39条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本案中企业协商草案未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就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程序不合法,也还没有得到审查结果,是不会生效的。

  案例4 职工代表5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案例】 企业裁员增效这股风很快就刮到了老宋所在的玻璃容器厂,厂里决定裁员20%。老宋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本来是不用担心的。可是厂里找他谈话,虽没有明说,话里话外说他这么多年兢兢业业,对厂里的贡献有目共睹,现在厂里有了困难,希望他发扬一下蜡烛精神。而他确实已经燃烧了么多年,该休息一下了。老宋心里很不是滋味,说道:“我是老工人了不假,可也不是厂里的累赘。我技术过关,从没有过事假病假,合同期限也还有4年,我还是职工代表按规定不应该和我解除合同”。厂长说:“现在不是情况特殊吗,厂里规定50岁以上的老工人一律解除合同”

  【评析】集体合同的订立过程是企业职工代表组织职工实现民主权利的过程,使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行政方协商对话的过程。在集体合同的履行期间,职工代表通常还要代表职工对企业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免不了有得罪企业或领导的情况。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国家在《集体合同规定》中专门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合同期内在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严重过失,即可与职工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本案中企业以裁员为名与老宋解除合同是不对的。

  四、操作实务

  1.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关于集体合同的职能

  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都应该按照属地原则向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审查。集体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生效。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2.集体合同须知

  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个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

  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个人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物质赔偿责任

  3. 集体合同草案生效程序

  经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形成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4.集体合同生效程序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 集体合同协商、生效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集体合同一经生效,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对方通报,协商处理。

  五、 相关法规

  1.对集体合同签订及其内容要求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33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35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8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2. 对于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规定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

  第28条 因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工会可以就解决争议问题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

  第29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用人单位工会应当提请上级工会协同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第30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级工会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办法参与处理。

  3.对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及资格的规定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7条 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简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对等,一般为三至十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8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篇二:劳务合同(范本)劳务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承包方:

  发包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劳务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基本概况(单位工程个数、结构、层数、层高、建筑物高度和建筑面积等): ……

  2、施工条件

  2.1施工机具

  2.1.1发包方提供项目公用大中型施工机械,如塔吊、井架、卷扬机、砼搅拌机、砂浆机、砼振动器、手推车、电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等。

  2.1.2承包方自备队组或个人的自用施工工具,如铁镐、锄头、铁铲、铁锤、砖刀、灰刀、线锤、靠尺、斧头、锯子、板手、钢筋勾、刮尺、铁批子、档板等。

  2.2水电

  水电通至施工现场。

  2.3材料

  2.3.1材料堆放处距建筑物m之内。

  2.3.2主要周转材料是:

  2.3.3

  3、劳务承包内容及价格

  3.1 劳务承包内容及价格如下:

  ……

  3.2出现承发包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承包内劳务作业工程量增减较大、有承包外劳务作业等情形,不能使用劳务价格包干办法计算劳务费的,按以下分项工程实物工程量计件综合价计算劳务费:

  ……

  3.3劳务作业承包外计时工单价:技工元/工日,普工元/工日。

  3.4劳务价格相关说明

  3.4.1会保险费和有关税费、 3.4.2承包方自行中途退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按原定劳务价格的进行劳务费的最终结算。

  ……

  4、工期

  4.1总工期:自年日至年日止,共

  4.2 重点形象进度要求:

  ……

  承包方必须根据项目安排的形象进度计划,及时组织与调配好劳动力,确保按时乃至提前完成。

  4.3发包方根据工期、形象进度要求以及现场实际生产进度情况,签发工程任务单细化分项工程劳务作业的具体工期,或在施工过程中另外安排或调整具体工期,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确保按时乃至提前完成。

  ……

  5、质量

  5.1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质量规范,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发包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5.2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发包方的企

  业标准,满足发包方GB/T1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3发包方签发技术交底单细化分项工程具体质量标准和要求,或在施工过程中书面或口头提出具体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精心施工,认真自检,确保工程质量。

  ……

  6、安全

  6.1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发包方的安全管理与处罚规定,遵守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认真按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满足发包方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6.2发包方签发安全技术交底单细化分项工程具体安全标准和要求,或在施工过程中书面或口头提出具体安全标准和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确保施工安全。

  ……

  7、文明施工

  7.1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和发包方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禁野蛮作业,满足发包方GB/T24001-20xx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7.2承包方必须督促其劳务人员认真执行以下文明施工要求:①保持做到“三清五好”,即谁做谁清、边做边清、工完场清;工作进度好,质量安全好,节约材料好,爱护机具好,协作配合好。②按指定地点分类整齐堆放建筑材料。③按指定地点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乱倒乱放。④搞好所用临时设施及其周围环境的卫生。⑤讲究个人卫生,床铺及生活用品放置整齐,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不乱用别人生活用具。⑥注意防火,不随意吸烟乱扔烟头,不乱接乱拉电线。⑦杜绝一切不安全不文明行为。

  ……

  8、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8.1结算与支付约定:承包方完成所有承包的劳务作业之前,每月预结一次,按结算周期内承包方实际完成劳务作业工程量的%预结,预结完毕后.天之内付清预结的劳务进度款,承包方完成所有承包的劳务作业之后.天之内进行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完毕后天之内付清全部劳务费。已付劳务进度款之和大于最终结算的劳务费数额的,承包方必须在最终结算完毕后5天之内将其差额退还发包方。

  8.2 结算程序:项目部对承包方的劳务作业成果进行验收评定、结算劳务作业工程量、填写工程任务单(施工员负责计算工程量及评定进度和文明施工,质检员负责评定质量,安全员负责评定安全,材料员负责评定材料及机械设备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工程承包人)负责审核上述评定、填写劳务单价)→生产部门审核实完工程量→劳资部门审核劳务单价、结算劳务费、填写劳务费结算单→财务部门审核工程任务单和劳务费结算单、送分公司主管劳资领导审核后入帐。上述项目部和职能部门为发包方的项目部和职能部门。

  8.3 结算周期: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8.4发包方凭已经过发包方的项目部和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任务单、劳务费结算单办理劳务费支付手续,结算手续不齐全的,发包方财务部门可拒付劳务费,待各项结算手续完善之后才支付。

  8.5本劳务分包工程税金由承包方(劳务公司)申报缴纳,发包方每次支付劳务费的同时,按相应税额(含随征的所得税)向承包方支付建安税。承包方收到劳务费及建安税后于次月10日前申报纳税,向发包方开具等额(即劳务费+建安税)的劳务发票原件及完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税款转帐底单、税票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劳务公司公章,以便发包方办理抵税。如发包方未单独支付建安税的,承包方拒开劳务发票;如发包方已支付劳务费及建安税,而劳务公司未按以上规定提供劳务发票及完税凭证的,发包方拒付后续劳务费,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发包方不能及时办理抵税的经济损失(即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建安税)。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为 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工资。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在探亲似、病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

  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经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HE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条(三)项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当将期限颇延至下列情形规定的到期时间: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或甲乙双方约定的

  一定的工作达到完成标准,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十、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分别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边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关 鉴证人(盖章)

  __年__月__日

劳务合同 篇5

  一、专题界定

  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新的使用劳动力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获得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专题针对劳务派遣组织主体资格的确认,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结合相关法规和案例做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劳务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劳务派遣资质的专业劳务服务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组织社会劳动力从事各种合法劳动,并帮助其获得劳务报酬和基本社会保障。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

  2. 劳务派遣企业 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多样形式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专门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新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劳务派遣组织应该有合法主体资格

  【案例】杨先生由于不满公司在劳务派遣中的超强度、超长时间劳动,将劳务派遣方也就是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诉诸法庭。杨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在20xx年后出现了大量的富余人员。20xx年5月底,杨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电器连锁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着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继续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为期两年多的劳务派遣过程中,杨先生的工作并不顺利。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先后与该公司发生了多次争议,但劳动环境没有丝毫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申请原公司解决接收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对于连锁公司的违法行为,原公司并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20xx年8月,杨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决定。

  【评析】据查,原公司根本没有劳务派遣资格。在劳务输出过程中,员工都没有与原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北京20xx年就将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格与申请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申请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而为了保护劳动者,对于三方的权、责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与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员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本案中,原企业在没有派遣资格的情况下派遣员工,并且没有签订派遣协议,是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案例2 派遣单位双方各应对员工承担什么义务?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经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w的推荐,到某美国公司上海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担任部门主管,与w公司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明子每月工资5000元,由代表处按月支付。如代表处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同时明子又与代表处签订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约定每月税前工资2万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处因结构调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关系。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时领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个月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他要求代表处按季度考核办

  法支付考核奖16700元时,遭到了代表处的拒绝。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奖金。w公司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代表处也按约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该奖金没有依据。

  【评析】 派遣单位、受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受遣单位与员工之间上海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特殊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对员工承担的义务中,有三个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其他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双方来约定,比如工资报酬、保密义务。

  至于考核奖,员工与派遣公司没有约定,而代表处有个考核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代表处所有员工,如果按该办法规定明子应该得到,那代表处不发是不对的。就考核奖发生争议的,员工应该向代表处要。双方发生争议的也是按劳动争议处理,先去申请仲裁。最后,派遣公司与员工约定如果代表处辞退员工了,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也终止,该条款是不合法的,否则可能导致受遣单位和派遣公司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是该案例中员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案例3 员工应对哪个单位承担相应义务?

  【案例】劳务派遣公司a按实际用人单位b的要求招聘劳动者甲,并与甲签订了五年期的服务期协议,约定将甲派往实际用人单位b公司培训半年,培训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后,甲认为b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向a公司提出换家公司。a公司非常为难,因为甲是特殊技术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没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愿意在b公司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服务期协议是与a签订的而不是与b签订的,他对b公司没有服务期的义务。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务期协议,到b公司去上班,甲执意不从,并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并称自己在履行服务期协议,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应向哪个单位履行服务期的义务?遇到这类纠纷,a公司和b公司应该如何解决?

  【评析】专家认为:甲应向a公司履行服务期的义务,因为他是与a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但具体如何履行时并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应该到b公司去上班,因为他的岗位已经约定在b公司。他现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离工作岗位,是旷工的行为。a、b两公司应该与甲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应该这样处理:a和b根据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因为约定的员工不来了当然会给b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而a公司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比如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了b公司5万元,a公司有权就此向甲进行追偿。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资应该不同吗?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担任文书职务,她很快就适应了岗位要求。但工作后不久,王女士就产生了郁闷感,在a公司她总是“低人一头”,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资、奖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种的正式员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时的职工福利,如旅游、休假等也从来没有她的份。由于她是劳务派遣工,还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视。

  王女士认为自己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不应当受到劳动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视,以此为据,王女士将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决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王女士不服,又将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和a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是一般民事关系,王女士要求实现“同工同待遇”的劳动权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评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关键。双方对申诉事实均无异议。王女士认为尽管自己是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理应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劳动义务的事实行为,而自己相对地也应当享受劳动权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对于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认为按照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王女士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与a公司仅是

  依据一份“劳务协议”的一般民事合同关系,这不是《劳动法》可以调整的,故仲裁庭与人民法院据此做出不利于王女士的裁决和判决。

  劳务派遣中同等劳动不同等待遇是比较常见的问题,现行《劳动法》对此却无相应的规定,但《苏州市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却做了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劳务派遣企业按月足额发放。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实际用人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依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税费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费、劳务税和其他经营税费等名义克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按规定给予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从法律上说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一切劳动权利,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劳动者在付出同等劳动后,不应当受到任何待遇歧视和精神歧视。法律对此一定要有特殊规定,否则劳动者难以采用司法途径得以救济。

  案例5 劳务工也该有加班费

  【案例】林先生作为劳务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b公司担任办公大楼的保安。半年后,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劳动法》上的加班工资应当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双方的《劳务合同》的约定,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义务。无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将自己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经过仲裁庭调查,查明林先生确有在节假日加班而未获加班工资的事实存在。劳务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为林先生缴付社会保险金等义务并且从未安排其在节假日加班为由进行答辩,b公司则抗辩称:无论是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还是其与林先生签订的劳务合同,均没有约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且自己与林先生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应当成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且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仲裁庭多次调解不成,最终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评析】本案林先生作为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劳

  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但是究竟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义务呢?仲裁庭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规定,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类似于劳务派遣加班费事先没有约定而产生的争议,在现实生活里还是不少。由于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三方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往往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也造成劳动者维权难度高,处理结果争议大的不利后果。实际上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合二为一的时候和劳动者之间就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了。因此,将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作为共同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有法理根据的,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实践操作。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进行合理的规定,也不利于责任分担的公平与公正,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与实际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案例】小张自20xx年1月开始在a公司工作,担任司炉工,但从未与a公司订立过劳动合同。a公司为规范企业管理,与河北省b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由该派遣公司提供人员。20xx年11月1日b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小张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系小张本人签字和b县劳务派遣公司加盖印章。小张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张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往北京医院,经诊断为右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关节脱位,右桡神经损伤,于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伤愈

  后,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张负责看门。b县劳务派遣公司承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同意为小张办理工伤申报手续。但小张认为本人一直为a公司提供劳动,于今年6月9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a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因a公司否认与小张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张于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诉,诉请确认其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结果:依法驳回小张的申诉请求。

  【评析】依据《劳动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小张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可以确定与b县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系小张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鉴于小张与a公司从未订立过劳动合同,故本委确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与a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篇二: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通用版(与劳务公司签订)

劳务合同 篇6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劳资关系的稳定,请您于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填写本通知的回复函后交回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表明您是否愿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请您慎重考虑,公司将根据您的回复采取如下不同措施进行处理:

  1、若您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则公司将会于收到您的回

  复函后30日内与您协商《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将会顺延签订时间。

  2、若您选择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则公司将启动员工离职工作程序。

  祝您工作顺利!

  员工签字: 韶关市益家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公 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哈尔滨祝成饲料有限公司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贲广军 负责人贲广军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哈尔滨香坊区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 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 20xx 年 2月 3 日起至 20xx 年2 月3 日止。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哈尔滨祝成饲料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四、工作时间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时间制度。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执行9小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发放形式

  (二)甲方于每月 10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未到合同期满,工人擅自离职的,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六、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一)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签字确认。

  七、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除本职工作外引起的慢性病,老年病,影响本职工作的;

  6、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

  1、 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乙方。

  (五)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在试用期解工科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七)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续订或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按规定执行。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可在本条中约定或者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其他约定条款。

  九、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因工伤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因酗酒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影响甲方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除工作原因引发的慢性疾病,甲方不承担乙方医疗费用;

  十、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甲方就本工程中的钢筋制作、安装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确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履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面积:

  4、 承包形式:

  二、承包内容:

  本工程的楼主体工程的钢筋制作和绑扎工程。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钢筋制作、绑扎和材料运输。

  2、柱钢筋按型号和类别运至柱边。

  3、前场多余的钢筋运至后场并及时分类堆放整齐。

  4、钢筋绑扎前的钢筋挂、垫层保护块(钢筋保护层控制1.5cm)。

  5、绑扎钢筋时的简易脚手架搭设。

  6、直螺纹钢筋接头的制作、紧接,钢筋的焊接。

  7、马蹬的制作及电焊安装以及所有预留钢筋的插筋,钢筋机械的覆盖和保养等。

  8、由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进行返工和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9、前场多余钢筋的整理利用。

  10、预埋件箍筋的整理利用。

  11、原材料的卸料、倒运、堆放、机械定位安装。

  12、试验件的制作、焊接。

  13、负责钢筋卸车和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

  14、如发现工人偷盗工地任何材料及工具带出工地采取1000~10000元重罚。

  15、为了方便施工和材料的管理,浪费管理不善如发现酌情罚款。

  16、图纸放样、报钢筋用量计划,所有样单及钢筋用量计划应提前一周送工长审核后方可下料。

  17、楼层放线时班组长必须参加放线,否则按楼层扣除工日。

  三、 工程结算

  1、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吨位及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并由项目部管理员签字认可。

  2、基础筏板以下钢筋绑扎及制作,按吨位元/ 吨结算(马蹬不计吨位),基础筏板以上按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单价 元/ m2(直螺纹接头套丝包括在内,属乙方)。

  3、完成承包工程一周内结算工程量,如安全文明设施达不到项目部的要求,。则扣除元/ m2。

  四、工期

  1、总工期: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工期进度计划施工,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必须保证进场人数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施工,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进行处罚;如乙方中途无能力完成合同任务,则甲方有权安排另外班组进场施工,从乙方承包的工程量中划分一部分给新进场班组施工,且新进班组的承包价格超出合同部分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中途自行退场,按所已做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结算款到年终一次付清。

  五、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

  2、乙方所承担的分项钢筋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以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一经发现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标准、时间,认真返工且承担全部费用。

  3、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若拒不整改或不按时整改以及整改不彻底,且耽误验收影响工期,每次处罚500元以上,工期不予顺延,如果耽误其他工种施工,则赔偿相关费用。

  4、乙方必须确保承包的工程质量优良,若达不到优良标准,结算单价按合同的80%计算{优良标准按质检站最终评定为准},如乙方造成的质量原因评不上优良,其他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乙方承担。

  5、发现对接焊头两处以上不合格,每处罚款50元。

  6、箍筋大小尺寸误差不得超过5mm以上,角度不垂直、箍筋不平整,以上各种质量问题一次性发现5处以上罚款100元。

  7、主筋的弯锚必须垂直,不垂直达到3根以上罚款100元。

  8、不按下料单的尺寸配料,漏配、少配、多配,以上各种质量问题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对焊试拉件第一次试验不合格,第二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2、加工好的半成品钢筋要分类堆放整齐,并设有标示牌,废料每天必须清理干净,场地清洁,有效的利用场地,否则每类每次罚款100元。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许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不得饮酒后上班施工,否则处以50元/人/次以上的罚款。

  4、乙方在施工前对各种机械认真检查,凡发现设施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乙方不得上岗操作并报甲方检修,如强行施工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发生的材料倒运和清理工作,有关部门验收不合格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6、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否则处以5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7、乙方必须保证宿舍卫生,每间宿舍选取一名室长管好宿舍的卫生工作和门前的“三包”(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水、不许乱丢烟头和纸屑),,否则每次罚款100元,且出了问题一切责任乙方承担。

  8、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备有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否则不予进场。进场后及时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并配合项目部办好三级教育、签订劳务合同和委托结款协议。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为健康者,且年龄不小于18岁,不超过50岁,否则后果自负。

  9、凡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清查事故原因和责任,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乙方离开施工现场,必须由乙方自己加强各方面的管理,包括生活、交通等方面的安全,一旦发生意外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10、所有罚款由乙方班组长签字,如乙方代表拒不签字,由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对建设单位发生制约乙方罚款一律转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 材料、机具的使用和保管

  1、扎丝、粉笔、钢筋扳手、支座、大剪刀、钢筋标识牌、调制钢筋的所有锚件等手头工具及小型工具均由乙方自备。

  2、大型机械工具及其他易耗材料均由乙方派专人到项目部材料仓库签字领取,遗失、损坏或超标领取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节约钢材,如浪费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造成的总包单位罚款概由

  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正确使用、保养机具,如因人为原因损坏,由乙方造价赔偿。

  八、 甲方的管理工作

  1、甲方委派Φ10及以内的箍筋、拉钩、板筋、负弯筋由加工厂制作提供。

  2、向乙方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和交待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随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施工进度。

  4、做好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和机具使用的调配工作。

  5、提供乙方食宿方便,监督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对乙方的工程结算和拨付工程款。

  九、 乙方的配合工作

  1、乙方委派为现场代表,确保人进场施工,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对乙方现场施工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全权负责。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协调。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方案,文明施工细节施工,否则甲方将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乙方代表必须长期在岗,有事必须向甲方代表请假,并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任。

  6、乙方必须派专人吊料,否则由此造成的错吊钢筋现象,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处以每次100元罚款。

  7、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的计划。

  8、因乙方责任造成下料错误,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系。

  10、乙方对其所雇有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11、因乙方的原因拖欠其职工工资,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2、如配料时钢筋使用不合理,导致断头太多,工程结算时按进价赔偿。

  十、 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正常上班满一个月,甲方按每人每月500元支付生活费,不满月补发。

  2、每月按工程量结算,14天内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0%(扣除已付的生活费),主体结构封顶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验收后付所完成工程量的90%,年底前结清。

  注:若本工程本年度不能竣工,年终放假前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0%。

  十一、 另行约定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工人人数,甲方通知两次后,仍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质量如不能达到项目不要求或其他同类班组的水平,项目部超过三次提出质量整改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做完的工程量全部按70%年底结清。

  2、农忙季节不允许工人请假,如果农忙出现不能按计划完成,甲方有权组织其他班组进场,发生费用按双倍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发现乙方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关系,所完成的工程量按50%年底结清。

  十二、 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工程款全部付清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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