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1-03-13 10:59:50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务合同合集6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务合同合集6篇

劳务合同 篇1

  企业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务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由于乙方不遵守交通规则

  而发生的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在工作期间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绝不带病上道。

  乙方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未经甲方领导允许随意将车借给其他人员驾驶或使用。

  乙方每日下班前须将车辆开回甲方公司院内,未经允许不得将车停放于其他地方,如违反规定而导致车辆受损或遗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车辆燃油损耗应控制在甲方要求的标准范围内(升/百公里),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工作时间:

  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国家法定休息日如需加班,补助按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甲方于每月随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工资,以现金或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其中,合同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定的工资标准中已包含单位负担按规定缴纳的社保部分,由乙方自行向属地保险机构缴纳。

  国务院规定的法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给乙方适当的的工资补助(双方协商为元/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餐补和免费集体宿舍.

  第七条下列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1)过路、过桥费(2)燃油费(3)停车费(4)汽车的保养、正常的机损维修及年审费用(5)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6)司机市外出差当日在外住宿的长途出差食宿补贴

  第八条 劳动纪律

  1、甲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3、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

  5、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有舞弊行为(如报虚帐,弄虚作假等),甲方一旦有确凿证据,可凭此合同向甲方索赔10000元;

  6、乙方在工作时间因故请假,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待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工扣工资为50元/日.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特殊任务调遣的;因工作时玩忽职守、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事故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2、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教育不改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甲方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管理方):吉林省宏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吉林唐华农业集团标准化粮仓

  1.2 工程地点:吉林长春 内蒙 四平

  1.3 劳务方式:采用协议单价费用包干的方式,该费用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

  1.4 工程内容及价格:合同总价暂定 元元;附属工程另计价。(具体见《工程量清单附表》)。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 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 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2.3 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

  2.4 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依据本合同9.2条规定执行。

  三、工期

  3.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3.2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按管理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进场时应向甲方提交用于本协议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及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发现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或其他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

  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管理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

  3.3 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 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3.3.2 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 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 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 乙方必须严格按管理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 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 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程量(任何一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未达成协议时可由双方认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审价费用按6.2条约定执行,双方确认依据审定结果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确定的工程量。

  四、劳务费用

  4.1 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见《工程量清单附表》)。

  4.2 本条第4.1项约定的劳务费用及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

  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

  4.3 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

  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4 施工期间乙方使用的 等施工定额材料消耗费,按月由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核定,并根据核定量相应冲减甲方当期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乙方如对甲方当月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委托双方确认的 第三方中介审定,审价费用按6.2条约定执行。

  4.5 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按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并按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6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5.1劳务费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 %支付进度款,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劳务工的报酬,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报酬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5.2经甲方、乙方双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依第六条6.2项约定核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后支付到 %,剩余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业主向甲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返修,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迟延返修的,相关责任参照第九条9.2项约定执行。

  六、乙方工程量的确定

  6.1 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由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报由主管施工员出具月完成工送,甲方预审确定乙方暂定工程量,程量表,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实,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经营科计算核实,出具正式结算单据,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2 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程任务后,向甲方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由甲方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由甲、乙双方确定的 第三方中介审价,审价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价格为依据,本合同未约定单价的,本项目部有相似分包单价的,按照相似分包单价执行,无相似分包单价的,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单价。双方确认以审价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审价结果偏差率如不超过20%的,审价费由乙方承担;审价结果偏差率超过20%的,审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6.3 甲、乙双方依本条6.1—6.3项确定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按本合同附件劳务单价核定应付乙方劳务费用,扣除下列税、费后的余额(如有),业主款项到位后,按5.1款执行。

  6.3.1 甲方已付劳务费用(包括甲方已付进度款及乙方依本合同第四条应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

  6.3.2 核定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6.3.3 乙方应承担劳务费总额%的税费;向甲方提供劳务费等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工程价款代扣代交。

  6.3.4 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如有)。

  七、设备、材料供应

  7.1 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主要设备、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合同附件劳务费用单价表中已包含施工定额材料费用。

  7.2 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严禁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合理节约,超耗材料由乙方承担。

  7.3 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材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应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7.5 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并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满足本工程各班组施工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龙腾燕鲍翅酒楼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成都市城西金沙路131号

  3、工作内容:详附件一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范围做出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

  5、工期:从进场之日算起, 个日历天完工并验收合格。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包人工、机具、辅材、材料二次搬运、制作和安装等 。

  2、综合包干单价:详附件一,即合同 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

  3、结算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认可的单价为依据,按实收方结算。

  4、材料损耗:按国家规范要求计算,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5、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自备适合本工程的机械机备、手工工具等其它施工范围内所需机具,甲方负责协调工地垂直运输机械。

  6、因业主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顺延,班组必须合理安排好施工劳动力,施工班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公司索取误工或其他费用。

  7、如产生变更由甲方负责且需给乙方签证补偿并根据合同相应原则执行

  三、 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

  1、按施工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施工质量等级为 优秀 。

  2、因工程的特殊性,甲方与乙方在现场共同完善工程的设计图纸,并对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3、乙方熟悉图纸,了解工程概况,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交底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已确定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交底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期,如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完成,应征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5、验收要求: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其他与该项目相关的行业规范执行。

  四、 工程安全技术及要求

  1、新工人进场时,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人必须与各班级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班级长与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人应按施工所在地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前述工程承包费用经甲乙双方核算、确认已包含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在从事本工程施工至竣工时间段内的劳动保险、建筑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一切险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必须购买的保险,乙方应无条件的为乙方准备进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上述保险,如乙方不购买前述保险,班组不得安排在本项目内工作,如施工人员出现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所有进场施工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有关规定,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所有进场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癫痫病和其它身体残疾。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带钉易滑鞋进入现场;现场施工需传递材料时,禁止抛掷和随处乱放;现场施工不准抽烟、酗酒,不准打架斗殴、。若发现违反者,将按照50-1000元/人处罚。

  4、现场施工用电及施工机电设备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送电和管理,临时用电线路不得与金属架管直接接触,移动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所有施工设备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运作。

  5、本班组重点应注意:安全用电,主要是临时用电,如地拖线、手把灯等的用电安全。

  6、不得私自改动脚手架,安全操作加强劳动分配制度,建立安全活动制度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坚持正确使使用安全三宝。严禁酒后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临边操作必须佩戴安全带,若发现未戴者,将按照室外每件100.00元/人次处罚;工作牌是本工程出入大楼的唯一身份证明,工程期间,如有未佩带工作牌的,按5.00元/人次处罚,如有遗失或损坏的,按10.00元/人次处罚(工作牌由甲方负责办理)。

  8、乙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做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施工员认可后方可实施;未经施工员同意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11、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用水用电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避免造成水患火灾损失。如有发生重大水患火灾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1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施工员,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五、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及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施工图及技术支持,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3、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交叉作业及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矛盾问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意见。

  4、甲方为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者,验收标准依据最新的规范、标准、合同及施工图要求。

  5、甲方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指导、监督、管理。

  6、甲方协调乙方现场临时住宿、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班组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原件,经查核后留复印件存档。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规范及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熟悉施工图纸后应作出书面质量承诺并作为本工程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存档。

  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若发现所承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作好开工前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手续,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返工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

  3、一道工序完工,甲乙双方组织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自检合格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工程部签字确认的验收报告为最终结论。经自检、各分部分项验收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过失造成的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返工造成材料、人工的损失费用。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制度,统一标识、制服、服从指挥,自觉维护甲方的公司整体形象,如乙方人员不遵守上述制度,甲方的处罚制度为: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对班组处以 200 ~ 20xx 元罚款;第三次清除出项目施工现场。

  5、乙方应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书中的要求,并按安全员、施工员的指导要求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完善相关安全活动记录。

  6、乙方为保证对本项目负责,必须指派一名精通本工程施工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与甲方管理人员沟通协调的专职管理人员。本工程乙方指派 为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所有技术协调和工人施工安排,在项目未全部完工期间,该人员不得离岗,有事情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果该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更换专职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在所管辖工地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若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当月在工地现场不足30日,甲方按200元/天不足天数的标准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特殊事情必须经过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7、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保持施工作业区材料堆放整齐、合理、有序,做到工完场清,无条件处理交叉施工作业给项目其它公司、班组造成的污染。

  8、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工序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对业主方的维修服务承诺,接到通知48小时内进行维修服务并签回维修服务回值卡,此卡作为以后办理质保金的依据。在甲方通知乙方48小时外未能进行维修服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100元/次的罚款,并直接委派人进行维修服务,人工费为120元/天。

  六、工期要求

  1、按项目部规定的工期按时完工。因乙方原因完工时间超期的,按延误时间1000.00元/天进行处罚。

  2、按项目部规定的施工人数进行施工,不足人数按200元/(人、天)进行罚款。

  3、班组长、核心技术骨干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更换,无故更换罚款500元/(人、次)进行罚款。

  4、未经项目部同意乙方不得停工、怠工、变相怠工,如有按1000.00元/天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立即清场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有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工程进度需要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乙方的施工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加班,无故不加班按1000.00元/天进行处罚,必要时甲方有权另外补充施工人员,补充人员的工作,原则上由乙方统一安排,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并按原单价的1.5倍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果乙方在以上条件下仍无法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班组代替乙方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工程人工费优先满足新班组。并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七、工程付款方式及依据

  1、进度款按每个工序上报并按已完形像进度的50%支付,原则上保证工人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工人退场3日内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业主、质检站验收)后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十天内支付到结算总价 95 %余5 %质保金。工程完工后 贰 年内无质量问题十日内退回,不计息。

  2、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并且出具有工人亲自签字的正规工资表,甲方有权监管乙方的人工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发到每个工人手中。

  3、工程款支付方式:开发票转帐或现金支付。

  八、 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管理办法:

  1、 对乙方下述七种违规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次人的罚款,并对违规人及带班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1)、 由乙方自备机具,经甲方检查不合格并责令停用的乙方必须执行,对未退场并继续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移动配电设施,以及损失配电设施的行为。

  (3)、未按甲方指定用电,并有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4)、施工现场随便抽烟,随地大小便者。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

  (6)、 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和安全带,经甲方管理人员两次∕日人责令未改者。

  (7)、 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其他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甲方管理人员两次∕日人责令未改者。

  2、乙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节的将给予集体或个人~元奖励;

  (1)、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经验收质量优良的

  (2)、节约材料,勇于创新,并维护了公司在建筑行业内的声誉的。

  (3)、施工中创造新的施工工艺,在行业中领先或占此类施工工艺主导地位,并在实践中使公司受益的。

  九、 违约责任

  1、施工中监理方或甲方有证据证实乙方有不能履行责任与义务,或乙方在甲方提出的合理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甲方享有不安抗辩权,可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退场,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乙方擅自更改施工工艺、或有违反施工规范的施工行为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500 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退场,乙方应在 3 日无条件退场。

  十、维修保养:

  1、保修期时间以甲方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计时,为期两年。

  2、在保修内,遇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乙方负责维修施工,甲方支付人工费。

  4、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两天内进行维修。如果达不到甲方的维修要求,甲方有权另外指派维修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保修款中双倍扣除。

  十一、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所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附件包括: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本企业的地址及相关资料等,并加盖单位红章。(如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与事实不相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合同有效期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款清后自行终止。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后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劳动者):

  家 庭 住 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长沙xxxxxx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承担 (岗位或职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员工个人工作情况和公司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遵守和服从甲方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本合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同的岗位按各部门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六条 乙方上班时间按公司规定的各部门上班时间执行。

  第七条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加班按甲方公司有关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定制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需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的薪酬标准及福利待遇。

  乙方的保底工资为850元,超出部分另行计算,福利待遇详见员工手册。

  第十一条 规定薪酬发放方式:以货币形式发放。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住宿及饮食。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假日待遇和福利待遇,并随企业发展和国

  家有关规定合理提高福利水平。

  第十六条 乙方在当班期间因公负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承担责任并迅速妥善处理。在公司外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而承办各类证件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按实扣除,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支付各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该费用已包含在双方约定的工资内(保底工资850元外),由乙方自行缴纳,自费部分由乙方承担。

  八、保密约定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合同期内熟知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外单位从事任何兼职工作。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同时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改变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将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通知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申请入职的有关文件、资料中隐瞒或虚报有关事项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合法裁员。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须提前15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转正员工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可以向对方表示续签

  意向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程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离职,或者乙方在递交辞职报告书30天内未经甲方批准而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及其各项待遇。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面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第三十五条 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加国家劳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中乙方所填写的如下地址就是甲方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乙方住址一旦发生变化,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公司,逾期通知或错误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担。

  通讯地址: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第二条 研修内容 (从事工作工种)

  第三条 派遣时间 合同期为 年,自乙方离开大连之日起。

  第四条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 万日元,其中 万日元 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 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 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 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 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出国前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 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 产权证。 (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 (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旷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 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 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旷工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二、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仲裁 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大连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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