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2-07-31 13:21:28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设计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计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设计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设计合同 篇1

  合同是组织与组织间所订协议的法律表现形式,是现代商业社会中最重要的商务文件,体现着相关方对于合作在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的双重承诺。

  合同是商业关系的完整表达,包含对方信息、标的信息、财务信息、权利义务信息和违约责任信息等等,在双方的慎重谈判下得以敲定并具有长期法律效力。

  企业的大多数战略决策与成本节约策略都反映在与合作伙伴所签订的合同当中。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增加和商业关系的日趋复杂化,合同的复杂程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目前主流的企业管理系统,如OA、ERP、财务管理软件等,往往无法满足企业对于“合同”这样一个包含完整商务信息的业务凭证的由始至终的监控过程,更不能对合同相关数据进行及时准确地预测、归集和分析,致使企业面临严重的管理瓶颈。

  合同管理方案概述

  销售合同管理门户——合同管理门户,通过合同管理门户可将领导层关注的信息进行呈

  现。

  准备阶段—产品信息——对公司销售的产品可建立相应的档案,在进行合同审批或执行时可直接调用产品信息,即快捷方便,同时也保证了规范性,便于统计查询。

  审核阶段—合同审批——通过产品档案表,将产品信息关联到销售合同审批表中。

  审核阶段—折扣审批——在合同审批的过程中,审批流程可根据条件自动选择相应的路由节点,确保销售部门严格执行销售政策与制度。

  审核阶段—合同类型——在发起合同审批时,可按照不同的类型确定是否要求发起者必须上传合同附件。

  执行阶段—收款管理——项目收款与项目档案关联,每有一笔收款,该信息就会自动写入到合同档案中,确保合同档案信息科实时更新。

  执行阶段—查询统计——查询统计可快速的帮助用户查询或统计相关的数据,并可以图表的形式进行展现。

  归档阶段—合同归档——合同执行完成后,可归档到知识中心进行管理。

  合同归档管理可按照年份、类型等不同维度进行管理,同时可赋予其相应的权限。

设计合同 篇2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地址:

  法人代表: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设计工作概况

  1.1 设计工作流程(附件)

  1.2 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附件)

  第二条 设计内容 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________张;

  ②平面结构图________张;

  ③天花平面图________张;

  ④平面布置图________张;

  ⑤地面材质图________张;

  ⑥主要材料清单。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 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 设计周期:________天。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阶段 施工图绘制

  2.2.1 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 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________天。

  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内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__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3.2 付款方式:

  3.2.1 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________________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________________元的,则该订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

  3.2.2 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 甲方

  4.1.1 确定一名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 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__________元。)

  4.1.3 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 参与竣工验收。

  4.2 乙方

  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

  4.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 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 参与施工交底;

  4.2.6 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 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 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

  5.5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 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6.4 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内容:标识系统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合同依据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三、制作、安装依据

  四、制作、安装的进度

  五、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六、双方责任

  七、工程保修

  八、其它约定

  一、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的标识系统的制作、安装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且共同遵守。

  二、项目基本概况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2.3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景观设计总面积_______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景观设计面积为准。

  三、制作、安装依据

  3.1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3.2甲方所提供的标识系统全套施工图。

  3.3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标准。

  3.4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3.5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6所有设计和来往文件的使用文字均为中文。

  四、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提供标识系统的全套施工图,以作为乙方的设计依据。

  4.1.2甲方应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负责施工其间的水、电费用。

  4.1.3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

  4.1.4对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

  4.1.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支付建设费用。若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乙方的建设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违期的设计费的万分之五计算。

  4.1.6若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工期延误,合同条款中相应的竣工日期将向后顺。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4.2.2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专业性;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遵守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

  4.2.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

  4.2.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

  4.2.5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4.2.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五、制作、安装的进度

  该项工程将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六、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按照上述基本服务内容,乙方的标识设系统制作、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支付步骤如下:

  6.1甲方支付20%的工程款后即开始工程制作;

  6.2标识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0%止(注:如甲方提出增加工程量,即多出费用由甲

  方承担,并按最后结算付款)。

  6.3留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按实结清。

  七、工程保修

  7.1工程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

  7.2保修期以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7.3甲方代表在保修期期满之前,指示乙方重建、修补缺陷,乙方应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满后的14天内实施甲方代表指示的上述工作。

  7.4如果甲方代表认为修补缺陷的必要性是由下述情况造成的,则所述的全部工作应由乙方自费完成:

  7.4.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

  7.4.2乙方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现了缺陷;

  7.4.3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者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7.5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执行甲方代表修补缺陷的指示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来完成这项工作。如果这项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自费完成的,则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7.6在保修期满之前,如工程出现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甲方代表可指示乙方在甲方代表的指导下调查原因。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不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乙方进行这项调查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则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自费修补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

  7.7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三个月满后支付。

  7.8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负责。

  7.9保修金返还方式:

  从保修日期起算,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剩余保修金。

  八、其它约定

  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的工程相关事项有所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做出的裁决。

  8.1本合同及合同条款如需增订、修删,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时间顺序编号,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最新的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2双方约定彼此间联系方式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以传真为主,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为辅,并即时对文件作确认与签收,就其中内容须在三天内作出答复。

  8.3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期。

  8.4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的名义并法人签字通知甲方,同时须征得甲方同意。

  8.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局挂号、快递等方式。如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发传真或电字邮件当日为通知日;如通知以邮局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为通知日。

  8.6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版权和专利申请权等和知识产权权益给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根据设计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乙方委托外聘顾问指导完成的成果。

  8.7工程停建、缓建、终止合同、奖罚:

  8.7.1停建:当甲方终止或中断景观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做停建论。甲方则须支付于乙方各阶段已做出的局部或全部设计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8.7.2缓建: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同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一切设计和顾问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服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导致的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8.7.3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因对方错误或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支付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补偿费用。

  8.7.4奖罚: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拖延或甲方无故推迟支付乙方工作酬金,则每拖延一天按设计总费用的0.3%加以扣出或补偿。

  8.8本合同及合同条款中文版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本合同及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

  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消防栓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自动报警系统;

  以上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范围为准,承包方的施工内容包括以上各系统的安装,设备安装及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发包方通知的正式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及现行国家、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按施工图及以上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 。如在施工中因发生设计图纸变更或工作联系单,依据变更单增减工程价款。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施工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议与本协议的其他组成文本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5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安 徽 鸿 博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及其它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应提前提出运输要求,明确告知乙方提货地点、时间及货量。

  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告知装货顺序,有权检查乙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及时落实甲方的整改意见。

  2.3甲方发现乙方配货不符合规定(与易燃易爆物品或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混装),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配货。

  2.4如果甲方指定收货人领取货物时未在收货文件上注明毁损或其他情况,乙方有权推定该货物为良好情况下交付。为便于解决在乙方承运货物发生损毁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出合理赔偿时应将受损货物之内容物、原货箱及包装交由乙方检查。

  2.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

  2.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货单位资料。

  2.7 甲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内容且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须按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从事运输服务。

  3.2乙方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对货物运输的安排,乙方送货人员需尊重甲方客户及员工,如实填写送货单的各项内容。

  3.3乙方人员在承运甲方货物时若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其每次扣罚人民币,情节严重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追诉的权利。

  3.4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门到门的优质运输服务和及时的货物在途信息查询服务。

  3.5乙方承诺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甲方员工或甲方客户的要求,安全、有序地将货物摆放到指定位置。

  3.6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现场人员有义

  务保护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情况给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由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货物损失,乙方自行协助保险公司调查并保有自行向保险公司追偿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3.7乙方对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有权拒绝运载或提出重新包装要求。

  3.8乙方作业人员在取货时,应仔细核对发货单号和货物种类、数量及发运目的地是否相符;同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如有破损应在[货物运输单]上注明货物发运前的外包装状况, 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9装货时,乙方应注意装货顺序,以免顺序搞错,造成卸货困难。货物必须规范堆放,少留空隙、防止滑动碰撞,并特别注意货物堆放的方向性。盖蓬布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勒伤货物包装和使货物过度受压。装卸车过程中,驾驶员、业务人员应负责监督,防止野蛮装卸(包括抛、推、滚动等),凡是在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应及时通知甲方;装卸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损坏由乙方向甲方照价赔偿(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

  3.10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确保途中无货物受潮、受损。如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产品发生破损或者被雨淋、浸泡,乙方应按被损货物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4.送货时效:

  4.1甲方每天下午点之前确定的订单且已备货完整,乙方须于当天发出;甲方点以后确定的订单,乙方需在第二天发出(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4.2乙方在接货后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发出货物运输情况汇总交由甲方,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

  4.3乙方送货人员交回甲方的送货单必须签收完整,其签收数量、规格须与送货单一致(破损遗失的除外,且须注明破损、遗失的缘由),若有不符的单据每单扣罚100元。

  4.5若乙方在运输处理中出现交回给甲方的送货单有问题,则此单相对应的运输费用不予结算,待问责、处理完毕后在与其他单一并结算。

  5.代收款:

  5.1经甲方有关人员委托,乙方送货人员可代甲方收取甲方客户的货款,金额在元以下;甲方须指定收款对象及缴款对象。

  5.2所有代收的货款必须在回款后当天当面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最晚不能超过回款后的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

  5.3若代收货款没能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以致货款遗漏、丢失或款项不符,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接和资料传递与变更:

  6.1甲方托运货物时,应填写货运通知单。乙方按照货运通知单载明事项安排车辆运送货物。

  6.2货物装车由方负责,乙方应按照货运通知单中记载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认

  真清点无误后,在货运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如有破损应要求甲方更换货物或在发货单上注明外包装受损情况。

  6.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乙方与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同时在场清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签收单据即[货物运输单]上签字盖章。如有货损,或与[货物运输单]上的注明种类、型号和数量不符时,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6.4收货人拒收货物,如果是由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破损严重、雨淋、磕碰变形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使其免予继续损坏并及时通知甲方,按照赔偿甲方的规定处理;如果属于甲方原因,例如货物型号与外包装不一样等情况,而使收货人拒收货物,所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因故需要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货人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更改资料。因变更运输起运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7.保险事项:

  7.1乙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

  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8.到货期限:

  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货物即到即送,如果货物没按期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乙方有义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迟于甲方规定到货时间,每迟一天扣当次运费 。另外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追索的权利。(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9. 不可抗力:

  9.1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9.2 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因乙方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的过失而发生)和骚乱、战争等;运输车辆的碰撞或翻车等交通事故不在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之内。无论乙方的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负有责任,乙方都应先行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事后自行向过错方追偿损失,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10. 合同解除:

  10.1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1.1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10.1.2在履行合同中发现乙方无相应运输能力的或满足不了甲方发展对服务的要求,

  甲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10.1.3乙方在考核中表现欠佳的,并经过警告没有明显改善。

  10.1.4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10.2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

  10.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合同,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11. 付款方式:

  11.1乙方凭经过收货人签收且甲方认可有效的《货物运输单》及正规发票,每月向与甲方结算运费一次。

  11.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送货清单,甲方经逐级审核后,需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运费结算给乙方。

  11.3结算方式为将运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或将支票交给乙方指定的受票人。

  11.4结算价格以双方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若因市场原因而需变动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变更。

  11.5双方商定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11.6甲方对乙方的罚扣款和索赔款项(若运费额在所赔额度内)可从质量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11.7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与15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元用做运输质量保证金。

  12.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其 他:

  13.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时须结清合作期间所有费用后支付合同另一方人民币万元作为赔偿。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13.3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设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坐落地点:

  3、配饰范围:

  第二章配饰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指定配饰物品配置内容及要求

  1、配饰布置范围包括:

  2、配置的效果:以达到甲方确认的展示标准为止,以《配饰产品清单》为基础。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平面布置文件1201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配饰清单1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配饰具体工作

  第三条配饰实施内容:

  1、配饰合约为限额包干设计,设计方案定案后向甲方提交《配饰产品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此清单进行采购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进行摆放。

  2、所有电器不在乙方配饰范围内。

  第四条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进行发货,并在发货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以及货物保管的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需在乙方发货日期前及时书面告知卸货场地及交接人员。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存放货品的相对安全的库房,库房面积大小应尽可能满足乙方要求,库房的位置应便于乙方最终进场摆放。

  3、对于部分需要乙方在现场摆放工作开始前运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4、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在配饰摆放完毕后,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不相符或存在毁、损的情况,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5、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安装条款

  1、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2、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但乙方设计师必须进行现场指导;灯饰等需配有安装说明书。

  3、测试验收时,甲、乙双方及销售部门应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包干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整)。

  1)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计费、安装费、摆放费、搬运费、交通费、装修费、配饰物品费及相应税费等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的确定:配饰单位需提前以此限价为上限做配饰方案。

  2、配饰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款额(元)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费20%合同生效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40%清单确认三日内

  第三次付费30%货品进场前十日内

  第三次付费10%验收合格后三日内

  3、乙方项目阶段出差次数:方案及购买产品目录汇报,次数按本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交资料进度确定。由于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现场配合次数,则每次¥1000/人.如由于乙方设计失误、不明确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项目需要配合增加出差次数,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收到乙方相应阶段正式发票付款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相应阶段费用。

  5、配饰到场安装、摆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及最终的配饰清单和物品交接签收手续,甲方自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完成验收交接及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依本合同第二条提交的阶段性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在2天时间内提出相应意见,并对乙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相应指示。甲方迟延的,合同履行期相应顺延。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甲乙双方经确认的实施配饰清单再次进行变更)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内,按合同金额与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内容,如数向乙方支付各阶段费用。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摆放条件的____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作好进场摆放的准备。若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进场摆放,导致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于货物摆场完毕后____日内组织乙方及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甲方对乙方完成效果如提出改善意见统一汇总,需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因甲方在确认设计后提出调整,或甲方确认配饰清单后提出调整,或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设计及实施物品交付时间顺延。

  6、甲方对乙方已经验收交接完毕之物品负责任。

  7、甲方需提供工程入场条件:

  第一、所有硬装全部到位并细部清理干净,以确保乙方货品能够直接卸在项目处,以便于保管和管理;

  第二、现场摆放进行中不能与其他工作人员交叉作业,避免闲杂人等及其他无关人员打扰乙方摆放工作。

  第三、甲方需提供仓库,面积不小于200㎡,仓库为全封闭空间,需有门窗,仓库提供时间为摆场前十天到完毕后十天无偿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配饰的设计与实施,并负责与定制厂家合同的履行,如因与定制厂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乙方与定制厂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抗辩甲方,即拒绝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及责任。

  3、乙方在将配饰物品交付甲方验收交接之前,以及在现场摆放过程中,乙方对配饰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配饰物品损伤、丢失、毁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甲方合理要求期限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物品提交完毕。

  4、在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安装摆放,并会同甲方进行验收,对现场所有物品按照完整配饰清单(包含所有配饰物品名称、图片、数量、价格)与甲方代表的逐一核对、签字。

  5、乙方不负责验收后的灯泡、动植物等易损易耗品的维护。

  6、乙方保证此项目由王少青先生全权负责。

  7、由于采购周期有限并且厂家产品新老交替更换比较快,故此《配饰产品清单》图片仅供参考,最终采购会因货源情况等情况进行同品质商品调换。

  三、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实施部分的配饰价款及相应设计、实施劳务费,已到场物品由甲方根据《配饰产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物品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须支付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等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双方协商乙方重新开始工作日期,乙方对此不负有违约责任。

  3、当室内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应确保现场符合摆放条件后将现场交付乙方进行摆放。乙方将在接收现场后五日内完成现场摆放,供甲方验收。若乙方逾期完成设计或逾期提供配饰物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甲方要求履行物品采购、保管、摆放等义务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退还已收费用。若乙方未采取补救措施,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三章争议的解决

  1、协商:在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四章合同文件及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副本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或附件出现矛盾时,则按补充协议或附件为准。双方正式意见往来均采取书面形式,并以书面意见为最终确认文件,明确双方责任;

  3、本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做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或解除;

  4、有以下情况的,可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必须由当地公证处出示公证文件);

  3)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额外赔偿金。

  5、本合同在天津市签订,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银行帐号: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陕西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 规划设计规模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设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开发的项目提供导向标识系统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设计”);

  乙方具有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人员及技术资源并愿意向甲方提供服务。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中的措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及的“合同条款细则”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二、甲、乙双方全部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甲、乙双方全部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而进行阅读、理解和执行。构成甲、乙双方全部合同文件的这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除非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本协议书

  2、合同条款细则

  三、甲方应在乙方设计工作开展前提供一切所需文字、图片、数据、设计修改提议等资料,所有文件提交时间不可拖延至设计工期内。甲方提交的资料需建立在甲方内部已统一协商后的、无须反复修改变动的最终结果基础之上。

  甲方需全力配合乙方以确保乙方工作如期完成。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合同文件的条款积极履行各项规定义务。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进度,准时提交包括各类图纸、数据文件、说明及电子文件等资料在内的设计成果。

  四、甲方在此同意按甲、乙双方合同文件注明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款项,以此作为乙方的报酬。

  五、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二周书面以公司名义并法人代表签字通知对方。

  六、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之工程有关事项有所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的办法不能解决争议,应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调解及仲裁,双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由此做出的任何仲裁和决定。

  七、本合同文件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及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________

  (签字) (签字)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本合同委托设计的要求:

  乙方将严格按照瑞典公司招标书的各项要求,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对投标书的设计工作。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投标书应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具有独创性、完整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资料的,应保证得到该资料所有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如下:

  1) 瑞典公司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 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及设计思路;

  3) 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辅助资料。

  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 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1. 交付时间:年日前交付初步设计稿,日前

  交付最终投标书。

  2. 交付地点为以下第

  1) 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2) 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3) 其他

  3. 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

  1) 纸质版本;

  2) 电子版本;

  3) 其他形式的载体;

  第四条 [交付标准]

  1. 对乙方交付的初步设计稿,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将修改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的时间,并保证最终投标书的交付时间。如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该投标书已通过甲方的认可。

  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而导致增加的修改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归属]

  1. 在甲方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乙方,甲方可以在委托设计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该作品。

  2. 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委托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 双方认可委托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价值,经甲乙双方评估认定:本合同所完成的设计作品的著作权遭遇任何一方的侵害,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本合同总金额的双倍(或双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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