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

时间:2021-08-09 16:36:44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维修合同汇编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维修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维修合同汇编7篇

维修合同 篇1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本站合同范文·销售合同的格式范例·办公家具销售合同·苗木销售合同·电子产品销售合同·房产销售代理合同·建材销售合同·手机销售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书范本·家具专卖店加盟合同协议书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

  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维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_________修缮协议: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

  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_________进行修缮。

  第三条 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

  第四条 材料

  材料名称

  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交付日期消耗定额单价价款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五条 检验

  1.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_________、方法: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2.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_________、方法: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修缮修理时间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质量要求

  修缮修理项目应符合_________的规定和要求,具体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包括: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资料提供

  1.定作人于_________时间,以_________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____________。

  2.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维修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大学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3、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第四条合同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

  按国家审计标准为定额,所做项目以另行清单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验收完工后一次性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qq前线网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qq前线网。

  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正式发票;

  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qq前线网一些损失和费用。

  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维修合同 篇5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

  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 部;

  2、维护保养费用: 元/台/年, 台合计: 元,大写:

  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

  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

  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

  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

  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赶到现场。

  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维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账号:

  开户银行: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承揽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xxx(以下简称业主)在 xx 市 xx 路 xx 号地下室泵房内的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 服务项目:水泵设备维修保养。

  2. 水泵类型、数量及服务费用水泵类型 服务项目 数量(台) 年维保费用 备注30kw 消防泵 2 台 ¥0.00 元45kw 喷淋泵 2 台 ¥0.00 元1.1kw 消防增压泵 2 台 ¥0.00 元1.1kw 喷淋增压泵 2 台 ¥0.00 元5.5kw 变频控制生活泵 2 台 ¥0.00 元本合同费用总金额(大写):所有服务范围包含水泵,水泵电气控制柜(含变频器)以及成套中的仪表、保护装置、气压罐等。基中与水泵相连接进、出口阀门,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因阀门质量无法维修需更换的,则由甲方负责。3. 付款方式3.1 合同签订开始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费用总金额的 90%,计人民币(大写):。

  3.2 合同到期时合同设备经业主和甲方共同确认无故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甲方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费用总金额的另 10%,计人民币(大写):。

  3.3 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了合同设备和现场情况,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会提出任何形式的加价或索赔的要求。

  4. 服务内容

  4.1 日常维护: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60 天 1 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 180 天一次对设备除锈、油漆,对仪表进行计量检定,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对维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设备正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或填料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

  4.2 保养内容: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后的水泵应达到但不限于以下标准:① 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② 其它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

  4.3 乙方应协助业主通过消防年检,负责整改本合同范围的各项内容。

  4.4 乙方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4.5 乙方提供全日 24 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拨打 xxxxxxxx 应急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业主停水的,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3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4.6 乙方保证维保设备运转率达到或高于 99 。若维保设备在1 个维保年度内低于此运转率时,乙方将按每降低 1 免收维保服务费 1 。设备运转率 365 天 x 24 小时 – 停运时间 x 100365 天 x 24 小时停运时间只包括由于乙方维保原因导致的设备停用时间。

  4.7 乙方应针对合同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故障的判断和简单处理对业主和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共同配合做好合同设备的维修保养。

  5. 服务期限本合同提供服务的期限为壹年,从 xx 年 xx 月 xx 日到 xx 年xx 月 xx 日止。

  6. 双方责任

  6.1 乙方应当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水泵维护保养资质,且具有经营水泵维护保养业务的范围。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水泵维护保养资质。

  6.2 甲方应为乙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和业主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进行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所必要场所的方便。在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期间,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如设置现场安全警示、用于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维护保养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措施等。由于乙方未做好安全预防措施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 乙方应掌握所服务设备的准确信息。当出现不满足设备运行的条件时,乙方有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的义务,并提出整改建议。6.4 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部分机件损坏或失效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更换,被更换零部件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零部件应为设备原制造厂出品的原厂合格配件。乙方经努力仍无法采购到原厂配件的,经业主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购其它品牌的同型号配件,但应保证该配件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不低于原厂配件。

  6.5 甲方负责合同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做好保养工作书面记录,由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和甲方授权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保养工作记录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名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型号和额定功率等技术参数、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日期、配件更换记录、使用建议等。

  6.6 乙方对维护保养的设备的使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设备的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在维保期间,乙方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作出评估,并进行恰当的预防性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若故障隐患超出维护保养范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消除隐患建议。

  6.7 由于乙方维保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7.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7.3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①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②未经乙方同意已有非乙方雇员或非乙方授权人员对设备进行过维修且使设备状态变化或受损时。但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服务、无法胜任维修项目的除外。

  7.4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水泵维护保养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7.5 在双方均无违约的情况下,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按合同履行期限结清款项。 7.6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备案二份。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无疑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责任形式,性质上仍然属于法定责任。由于违约责任产生于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故归之为基于合同的责任。中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在现时学术界通说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体现在《合同法》第107条,该条对违约方承担责任没有规定以违约方的过错为要件。

  中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严格的,违约者获罹责任容易,免除责任困难。因此,十分有必要归纳中国《合同法》所允许的违约免责原因。《合同法》规定的免责原因仅有第117条的不可抗力,意外原因和情势变更都没有成为合同法认可的免责原因。债权人过错当然是免责原因,但《合同法》并没有单独给予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没有可资引用的独立条文,而是体现在各分则条款中。如买卖合同中的延迟受领,运输合同中的包装瑕疵,保管合同中的货物的自身瑕疵等等。因此,《合同法》中法定的免责原因应该是:不可抗力和债权人过错。除法定免责原因外,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这属于约定免责原因。约定的免责条款受到合同法的限制,规定在第39条、40条、53条,以避免当事人以约定免责条款为手段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重大失衡,尤其在格式条款中。

  二、合同上的补偿责任是指什么

  补偿责任是相对无效合同中的赔偿责任和合同生效后缔约责任的概括。这一类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的背景下,但责任的基础不是合同的约定,而是法律的规定,即对法定义务的违反。但由于以合同有效为背景,所以将之归入基于合同的责任类型。从逻辑上看,补偿责任是介于基于合同责任和基于合同法责任的中间地带。

  相对无效的合同,相对于绝对无效而言,受利益损失的当事人有撤消合同的权利,合同在撤消后归于无效,按无效合同处理。但当事人也有选择不撤消合同,让合同有效的权利。合同在不撤消的情况下,合同相对人对受损失的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即称之为补偿责任。只有承认相对无效合同中存在补偿责任,才能解决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时的利益失衡问题,也才能完善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当事人“变更权”的内容。有主张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即无权要求补偿,这种观点不失为一种观点和主张,但是目前难以为审判实践所接受。

  补偿责任的另一种情形是合同生效后的缔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局限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属于狭义的缔约过失,有学者称之为前合同责任。因此,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他人受损失,如果合同不生效或不成立,可以按照合同法第42条规定处理;如果合同成立,受损当事人又选择合同有效,此种情形下的责任不属于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归入我们所主张的补偿责任类型。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对辖属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发生安全意外时自救、逃生的基本要领。

  3、保证各责任范围内的通道畅通、物品堆放规范并符合防塌防火防盗防水安全要求以及各种水、电、气掣阀的按需启闭和下班时的安全检查。

  4、新员工、新岗位必须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并加强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管力度,严禁违规操作。

  5、担负辖属区突发事件的向上报告、应急处理责任,并随时监控安全隐患,及时作相应整改。

  6、公司电工必须定期对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供用水设备)、电源线路与用电器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保持使用的有效和安全。

  7、办公室应保持厂区内安全标识的清楚明白,及时处理各相关报告信息,满足安全设施的补充要求,组织安全检查。

  9、值班人员按规定履行车辆、人员、财物的进出及考勤相关控制,履行夜间和节假日巡厂、防盗、防事故等安全保卫职责。

  二、考评奖惩

  年终将对各签订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评,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履行责任、工作失职或造成安全事故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责任书签订单位:办公室、生产部、车间、仓库、值班室、电工组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注:本责任书除特指单位的条款外,余适用于全部签订者。(本责任书时间上承下接,有效期壹年)

  xxxx公司签订单位:

  代表:(签名)责任人:(签名)

  x年x月x日

维修合同 篇7

  甲方: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平顶山顺天电器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运输机保护器(型号KXTZ127)修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内容

  1.1、乙方承接甲方运输机保护器(型号KXTZ127)修理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1.2、项目内容见技术协议书。

  1.3、项目施工地点:平顶山顺天电器有限公司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为: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48111,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

  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特殊设备经第三方检测中心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0%,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48111元。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4.1、详见双方技术协议书(合同附件)。

  4.2、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中的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向乙方提供设备改造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自已员工的安全负责。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7.1、由乙方调试人员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7.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7.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7.4、设备验收完成后,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内设备非甲方原因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8.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5%违约金。

  8.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进行扣罚,并从项目款中直接扣除。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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