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合同

时间:2021-10-10 15:20:51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家电维修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电维修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电维修合同

  家电维修合同1

  甲方(维修部):

  乙方(员工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此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工作条件

  1,乙方必须全心全意为甲方所承包的家电产品安装和维修(含保内、保外售后服务)任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的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2,乙方自身应具备以下条件:交通工具(要求保险、证件齐全),安装和维修工具一套,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保险设施齐全,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电相关证书,也可是甲方所承包的家电品牌维修技师工作证书。(甲方为乙方提供平台学习考取)。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格的安装、维修材料及备件。

  3,甲方提供乙方进行各类培训工作,以达到乙方熟悉甲方相关服务规范,并真正在实践中执行;如发现乙方有损坏甲方服务形象及利益的事情,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相反,对于维护、提高甲方利益的,甲方将给予相关的奖励。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要求的《维修安全操作规范》,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甲方统一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经费先由乙方工资扣除,工作满一年后返还。如未满一年,视未放弃退还保险经费)。

  5,乙方工资的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保修期内的按照甲方制定的结算标准给予乙方结算,保修期外的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维修收费标准执行,维修费用不能高于厂家标准,保外机在去除甲方配件费用后,60%归乙方,20%作为甲方平台支撑费,10%给予所在门店信息员,10%作为员工绩效奖励及维修部全体员工活动经费。保外机收入必须当天按时交给门店收银员,在结算工资时一并返还乙方。结算方式为每月(5日-20日)以工资方式体现。

  6、乙方实质上已是甲方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的一切管理,(工作时间段春冬两季为早上9点-下午6.30分,夏秋两季为早上8:30-7:30忙季特殊情况需配合甲方工作时间稍微延长并补贴乙方加班费用)不得随意、散漫,故意拖延工作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废止合作。并且扣除保证金及结算费用。

  7、乙方上门服务是代表甲方进行的,乙方在工作中必须注意自我形象、不得有诋毁甲方的一切行为,不得乱收费。

  二、乙方的安全规范

  (一)、操作安全

  1、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配件进行安装及维修;因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配件而引起事故及用户抱怨造成投诉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2、乙方因操作不规范、野蛮作业等导致机器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如果乙方遇上不能确定的操作,必须通知甲方负责人,由甲方确认处理。

  4、高空作业时,必须由两人以上互相配合,同时系上安全带,所有作业必须以安全保障为前提,如不规范操作导致伤害,乙方自行承担。

  (二)、机械安全

  1、安装架:电视机和空调的挂架安装必须测试墙体的承重能力和检查挂架的焊接、材料的结实度,不合格的架子必须重新修复或废弃,禁止随意和侥幸安装,安装空调室外机时,必须上固定螺栓。如因强行安装产生的一切隐患和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执行安装时,要注意规范操作,小心轻放。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的安装或维修工具要随时检查线路是否完好,严格执行安全的前提下操作。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车辆安全协议:

  1.乙方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车辆多、学校或居民驻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不得违章驾驶,若出现事故或发生意外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安装或维修收费用户时,实行处理完毕结费的原则,乙方不得自作主张允许用户赊欠(特殊情况必须请示甲方认可)。

  3.乙方在搬运商品过程中要轻搬轻放,因运输或搬运而造成的商品损伤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随时检查车辆性能,禁止故障出行,保障安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凡属于二楼以上空调外机的安装或维修室外作业时,必须使用双保险制度,即人身体上同时系保险绳和保险带,保险绳和保险带分别固定在不同的且牢固的支点上,以防坠落。高空作业时,应注意防止工具、螺钉和配件等跌落砸伤行人。

  2、在安装和维修完毕后应通电试机,在确保机器运转正常。并教会用户使用,才算工单完成。如未执行,工单结算无效。

  3、乙方必须熟悉甲方所承包品牌厂方的规定、协议和安装、维修材料领取,调换的相关规定,并在接到用户信息后保证第一时间联系安装与维修。如因为一时疏忽造成抱怨投诉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认真、严格兑现甲方售后服务承诺,维护甲方信誉,全心全意为甲方平台用户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配送、安装和维修。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户的物品,如有损坏、划伤、丢失或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服务规范接待每一位用户,认真回答用户的咨询,不得有怠慢、冷落、顶撞顾客现象。违者扣罚50-200元。

  5、乙方不能完全修复的机器,必须在当天或者次日上报甲方管理,由管理决定其他处理方案,如出现不报、隐瞒等行为,每次处罚乙方50元。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由乙方承担。并且解除用工协议及保证金和工资扣除。

  6、乙方如有技术、等方面的特殊培训需求,以申请方式递交管理,管理将安排乙方进行教导或培训。

  三、工作纪律

  1、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服务理念,安全操作流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严防责任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残事故的发生,如发生此类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服务流程、技术数据等商业秘密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其他日常工作纪律管理考核规定。

  4、乙方必须保证电话随时畅通。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家电维修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英大泰和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对被保险人供电单位所承保的供电责任险项下用户受损电器维修业务同乙方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维修业务费用标准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家电维修费价目表》(见附件一)为准,《家电维修费价目表》上没有的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

  第二条配件价格在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甲方授权乙方处理。

  第三条对于修复的受损电器,乙方负责的质量保证期限为维修后一年。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

  第四条对报废的电器须经甲方确认,并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对于更换下的.配件,收归甲方处理。

  第六条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甲方有权确定如何作进一步处理。

  第七条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通知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八条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维修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在收到维修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维修费用。特殊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调整结算时间。

  第九条甲方每月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结算,乙方定期到被保险人处进行维修款项结算。

  第十条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如果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电器维修业务转委托第三方,乙方如果出现转委托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在维修现场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标准和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对受损用户做工作应和颜悦色、细致耐心。如因维修人员单方面服务态度恶劣遭致用户投诉,影响到甲方形象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第二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供电责任项下电器损坏案件发生后,乙方接甲方转报案,代为查勘、取证、检验并对受损电器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乙方通知供电单位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索赔

  资料(单证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资料收集和送达甲方。一般情况下,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险通知书》(须有乙方签章)、《现场查勘报告》(须有乙方与供电单位签章)、《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须有乙方、供电单位及其代表的签字或签章、受损用户签字,即三方签章)、《受损客户信息表》、《权益转让书》、《委托付款通知书》等单证。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应保证及时沟通和协调,遇到案件进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积极进行沟通,并在取得甲方认可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十六条电器维修业务合作区域为()。发生维修案件时,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派工通知五分钟与供电单位联系,并在如下时间内赶到现场与被保险人一起查勘: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城区内的案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周边地区县或村镇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

  若现场未开放或根据有关方面意见暂不能进入现场时,乙方须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如遇雨雪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也可在与甲方及被保险人商定的时限内到达。

  第十七条乙方维修人员应对事故现场应进行拍照取证,拍照标准如下:

  (一)受损用户的身份证件照片一张;

  (二)受损电器正面照片一张(将受损用户身份证件置于电器之上);

  (三)受损电器铭牌照片和发票照片各一张(仅在电器无法修复或全损,需要折价赔偿或更换时拍摄);

  (四)受损配件与新更换配件置于一起拍摄一张。

  第十八条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户对受损电器进行登记,填制《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并由乙方、受损用户签字确认;受损电器修复后,应及时送还用户,并由其在《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上签字确认电器修复。

  第十九条对于维修配件费用在100元以下(含)的受损电器,乙方在甲方授权下自行处理;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按照甲方处理决定和授权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对可能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代表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二十三条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本着对甲方和供电单位负责任的态度,确保诚信、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维修业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和供电单位利益。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行为,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虚报、虚列相关维修及其他费用;

  (二)串通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第三方等欺诈甲方;

  (三)阻碍被保险人如实告知、引诱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故意隐瞒或虚构赔案信息,造成甲方较大损失;

  (四)其他违法违规、重大过失行为。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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