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合同

时间:2020-08-09 08:00:44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设备维修合同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备维修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设备维修合同5篇

设备维修合同 篇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 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 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 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第四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年月日:

设备维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谊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乙方承接甲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施工内容:由甲方指定的设备项目进行施工。

  二、施工设备量:农贸市场:

  1、不锈钢电动卷页门设备(手动1樘,电动3樘);

  2、玻璃隔墙设备(用12mm钢化玻璃,木工板面括仿瓷,不锈钢压条等制作);

  3、天棚、墙面、及柱子仿瓷设备;

  4、灯具用节能型照灯;

  5、不锈钢电动门专线用(4mm2玉碟牌钢芯);

  6、电源线以地面平方计算(4mm2白付套线铅芯制作);

  7、砖砌玻璃脚台;

  8、木工板包水管柱面括仿瓷材料;

  9、换损坏的下水管设备;

  10、清理排污沟设备。

  三、承接方式: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形式进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有更改的内容,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设备造价:叁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x元)包干。

  五、质量保证: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同意的项目进行施工,保质保量。

  六、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七、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八、保证金: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给甲方打保证金贰万元整,交付给甲方,设备开工完工后六个月内甲方返还保证金(贰万元)给乙方。

  九、付款方式:以设备进度拨付设备款给乙方,每十天拨付一次,第一次12月28日拨壹拾万元,设备完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设备款叁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其余设备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不出现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工期为40天)乙方不按时完工,超期一天罚款壹仟元,提前一天奖励壹仟元,甲方不按时拨付设备款,造成设备不能按时完工,由甲方全权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上内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院的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 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 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结算金额及方式

  1.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年(人民币 )时间为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70%维护费,剩余30%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备维修合同 篇4

  乙方:

  为了防止甲方因 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的产财损失,乙方特此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 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初次签合同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说明

  1.1 设备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合同;

  1.2、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处,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1.3、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变更部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维修保养的范围

  因甲方所使用的监控设备不是在乙方处购买,所以乙方只能够对甲方部分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1、维修保养范围内的设备有 ;

  2.2、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有 。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六的法定工作日内,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事故需2至4小时内到达现场;

  3.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3.4、如有设备当日不能修复使用的,可由乙方提供临时备用设备,直至设备完成修复使用为止;

  3.5、如有损坏设备经双方确认,确已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更换、维修保养;

  3.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修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7、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8、乙方为甲方合同设备维修保养时所需的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4.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4.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5、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临时备用设备有监管义务,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有人为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给其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计算方式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日废止;

  6.2、维修保养费用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为一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贰)日内支付第一次维修保养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第二次维修保养服务费自 年 月 日起2(贰)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或非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其它损坏和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则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之内通知另一方,并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除因延迟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对方损失外,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3、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扩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还应赔偿其差额;

  8.2、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其损失;

  8.3、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4、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九条 争议及争议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且在收到他方书面违约通知

  后超过 日仍未改正的;

  (2)、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地的;

  10.2、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3、在本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履行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已履行部分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双方应就无效部分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双方之权利、义务为准;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维修合同 篇5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1.车牌号 2.发动机号 3.颜 色 4.车型 5.vin代码/车 架 号 6.行公里数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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