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

时间:2020-10-25 10:07:07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维修合同模板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维修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维修合同模板5篇

维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编: 邮编: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xxx(以下简称业主)在 xx 市 xx 路 xx 号地下室泵房内的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 服务项目:水泵设备维修保养。

  2. 水泵类型、数量及服务费用水泵类型 服务项目 数量(台) 年维保费用 备注30kw 消防泵 2 台 ¥0.00 元45kw 喷淋泵 2 台 ¥0.00 元1.1kw 消防增压泵 2 台 ¥0.00 元1.1kw 喷淋增压泵 2 台 ¥0.00 元5.5kw 变频控制生活泵 2 台 ¥0.00 元本合同费用总金额(大写):所有服务范围包含水泵,水泵电气控制柜(含变频器)以及成套中的仪表、保护装置、气压罐等。基中与水泵相连接进、出口阀门,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因阀门质量无法维修需更换的,则由甲方负责。

  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开始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费用总金额的 90%,计人民币(大写):。

  3.2 合同到期时合同设备经业主和甲方共同确认无故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甲方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费用总金额的另 10%,计人民币(大写):。

  3.3 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了合同设备和现场情况,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会提出任何形式的加价或索赔的要求。

  4. 服务内容

  4.1 日常维护: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60 天 1 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 180 天一次对设备除锈、油漆,对仪表进行计量检定,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对维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设备正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或填料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

  4.2 保养内容: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后的水泵应达到但不限于以下标准:① 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② 其它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

  4.3 乙方应协助业主通过消防年检,负责整改本合同范围的各项内容。

  4.4 乙方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4.5 乙方提供全日 24 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拨打 xxxxxxxx 应急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业主停水的,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3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4.6 乙方保证维保设备运转率达到或高于 99 。若维保设备在1 个维保年度内低于此运转率时,乙方将按每降低 1 免收维保服务费 1 。设备运转率 365 天 x 24 小时 – 停运时间 x 100365 天 x 24 小时停运时间只包括由于乙方维保原因导致的设备停用时间。

  4.7 乙方应针对合同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故障的判断和简单处理对业主和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共同配合做好合同设备的维修保养。5. 服务期限本合同提供服务的期限为壹年,从 xx 年 xx 月 xx 日到 xx 年xx 月 xx 日止。

  6. 双方责任6.1 乙方应当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水泵维护保养资质,且具有经营水泵维护保养业务的范围。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水泵维护保养资质。

  6.2 甲方应为乙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和业主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进行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所必要场所的方便。在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期间,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如设置现场安全警示、用于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维护保养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措施等。由于乙方未做好安全预防措施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 乙方应掌握所服务设备的准确信息。当出现不满足设备运行的条件时,乙方有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的义务,并提出整改建议。6.4 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部分机件损坏或失效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更换,被更换零部件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零部件应为设备原制造厂出品的原厂合格配件。乙方经努力仍无法采购到原厂配件的,经业主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购其它品牌的同型号配件,但应保证该配件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不低于原厂配件。

  6.5 甲方负责合同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做好保养工作书面记录,由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和甲方授权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保养工作记录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名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型号和额定功率等技术参数、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日期、配件更换记录、使用建议等。

  6.6 乙方对维护保养的设备的使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设备的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在维保期间,乙方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作出评估,并进行恰当的预防性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若故障隐患超出维护保养范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消除隐患建议。

  6.7 由于乙方维保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7.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7.3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①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②未经乙方同意已有非乙方雇员或非乙方授权人员对设备进行过维修且使设备状态变化或受损时。但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服务、无法胜任维修项目的除外。

  7.4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水泵维护保养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7.5 在双方均无违约的情况下,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按合同履行期限结清款项。

  7.6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备案二份。

维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内容

  1、生活用水系统;

  2、消防系统;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照明系统;

  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上述事项的大修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委托给乙方。

  三、委托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委托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2、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委托期限为: 年月日到 年月日

  五、委托费用:

  委托采用包工的方式(材料费用按实际市场采购发票结算)。大写:贰万元整。

  六、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给乙方(维修材料费用在维修结束后7天内,乙方凭发票及维修记录至甲方报销材料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

  2、做好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维修工具交接的前身准备工作,全面配合

  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

  3、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作详尽纪录,及时告知乙方。

  4、检查跟踪乙方服务质量,遇有不合格服务、违纪人员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使甲方工作陷入被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

  5、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提交针对用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照明系统维护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2、乙方应全面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日常行为规范,热心周到为甲方服务。

  3、有完整详细的维修维护记录。

  4、乙方在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并书面形式回复,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报修工作因乙方长时间不能解决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甲方及设备、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的维修维护记录资料。

  8、如不可抗力协商同意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及盖章) (代表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内容

  1、生活用水系统;

  2、消防系统;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照明系统;

  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上述事项的大修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委托给乙方。

  三、委托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委托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2、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委托期限为: 年月日到 年月日

  五、委托费用:

  委托采用包工的方式(材料费用按实际市场采购发票结算)。大写:贰万元整。

  六、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给乙方(维修材料费用在维修结束后7天内,乙方凭发票及维修记录至甲方报销材料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

  2、做好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维修工具交接的前身准备工作,全面配合

  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

  3、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作详尽纪录,及时告知乙方。

  4、检查跟踪乙方服务质量,遇有不合格服务、违纪人员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使甲方工作陷入被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

  5、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提交针对用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照明系统维护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2、乙方应全面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日常行为规范,热心周到为甲方服务。

  3、有完整详细的维修维护记录。

  4、乙方在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并书面形式回复,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报修工作因乙方长时间不能解决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甲方及设备、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的维修维护记录资料。

  8、如不可抗力协商同意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及盖章) (代表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4

  甲方:湘电集团公司

  乙方:湘潭公司

  为保证甲方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维修质量和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零星维修工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工程内容

  维修工程内容分为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零星维修两类,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项目,具体以书面委托函(委托函格式附后)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维修的项目,以书面委托函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在乙方施工完毕后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

  2、乙方负责跟踪项目的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验收。

  3、乙方有义务对承接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并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无偿返修责任,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工程验收交付后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

  4、乙方有义务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自觉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行解决施工照明并保证用电安全,制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6、乙方有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与施工场地及周边的整洁,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生活污水和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有义务采取恰当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由于乙方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侵损、破坏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堵塞排水管网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有义务承担与其施工、维修工程有关,或其施工、维修工程进行期间,或其施工、维修工程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导致的损失、费用、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障甲方免负该责任。甲方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否受雇于乙方,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付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9、乙方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甲方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要求:

  须甲方、业主、物业(如果有)共同签字确认,签字程序由乙方办理、甲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后,开具经甲方认可的合格发票并办理完相关付款手续后,甲方按结算总金额的95%支付,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协商返还。

  2、甲方预决算员审核的价款中均已包含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费、安全防护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所有费用。

  六、结算要求与结算方式

  1、结算要求:

  (1)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凭合同约定格式的书面委托函和甲方现场施工员签证的工程量办理结算,逾期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乙方按¥1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结算计算审减额大于乙方送审额10%以外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同意甲方可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该部分审计费用。

  2、结算方式:

  (1)土建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2)安装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3)维修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4)主材:价格以施工同期市场信息价格为结算依据。

  (5)人工工资:土建部分61元/工日,装饰部分72元/工日。

  七、质量保修责任

  1、屋面防水维修的质保期限按该维修房屋主体的质保期限执行。

  2、其它维修项目及本合同未约定的质保期限的项目按相关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或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如果乙方累计三次未能及时安排人员到位,或累计三次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如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和谐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交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价格审核部门负责人:

  价格审核部门经办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

维修合同 篇5

  甲方(托修方):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修方): 晋城市大金华汽车修理厂

  为了规范双方行为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暂定乙方为甲方所属车辆维修事项的指定企业(厂)。

  2 甲方所管理的驾驶员在乙方所填制的结算单及其他任意凭据中的`签字均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任何行为(包括维修项目、价格、用料质量等)及凭据(单)记录内容的确认。

  3 甲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

  4 甲方对乙方所实施的维修项目、更换部件及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材料均应当拍照存档,且该照片为乙方向甲方申请费用结算时甲方核定乙方维修项目的有效依据。

  5 乙方由于对车辆故障诊断错误或选用配件质量问题或质量瑕疵导致甲方车辆经维修出厂后,甲方驾驶员所描述故障没有彻底消除的,甲方不负担乙方本次维修甲方车辆的任何费用(含材料费)。

  6甲方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7 车辆维修出厂后,经鉴定机构认定,确属乙方维修项目的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修理厂维修要求,或未达到合理的使用期限,及使用假冒伪劣的零配件、燃润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车辆损害、人身损害及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本厂维修要求实施汽车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

  2 对甲方送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

  3 乙方在竣工交付车辆前,对该车辆负有保管责任。除维修检验试车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该车辆。

  4 乙方维修车辆使用的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使用修复配件或旧配件的,经甲方书面同意,该配件应达到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

  5 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方造成甲方车辆损害或他人损失及经第三方维修后的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7 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维修让利和优惠服务。

  三、维修类别与项目

  1、乙方应当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预定维修项目并估算费用。

  2、乙方预定的维修项目、内容,预计的维修费用,应当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3、维修过程中确需追加作业项目和费用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4、实际维修项目和费用以经双方签章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准。

  四、维修配件与材料

  1、乙方针对甲方车辆所需更换的配件或使用的材料,应当提供两种以上不同品牌(产地)同型号备件(材料)供甲方选用。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维修配件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示配件性质并明码标价。

  2 、乙方应当提供维修所用材料的清单,明确材料名称、标识、规格、型号、产地、类别、数量、提供方式、单价、金额等。

  3、更换下配件处理方式:经甲方拍照存档后委托乙方处理。

  五、维修竣工检验及检验质量标准

  乙方维修的车辆完工经乙方检验合格具备出厂条件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车辆出厂。

  经由乙方维修的项目在合理的质量保证期限内负有质量保证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六、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工时单价:40元/工时

  工时时长以行业标准规定的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或各维修项目假定连续作业所需时间的累加。

  2、维修费用计算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维修费用=工时费(工时单价 × 工时定额)+配件与材料费+税金。

  3、实际结算费用应以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4、结算方式

  乙方应当在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将该期间间隔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维修的相关有效票据和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提供给甲方,经甲方汇总核对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于乙方。

  双方确认后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是乙方结账的凭据。

  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样表做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

  七、汽车交付与费用确认

  汽车维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提取车辆。车辆出厂7日内,双方应当确认维修项目和费用。逾期甲方则以乙方各该次实际发生的维修项目,依照乙方各项目预计费用合计金额的70%做挂帐处理,乙方对该挂帐行为及挂帐金额不再争议。

  八、维修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一年或三万公里计算(电子元件不受此限,但应当保证合理的使用期限),保证期以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保证期从返修后交付给甲方的当日重新算起。

  由于甲方所属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遭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维修甲方车辆的维修项目及更换部(配)件损毁,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如低于有关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则以有关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为准。

  九、合同变更及解除

  1、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变更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以变更后内容为准。但变更续订(立)合同的有效期间超过一年的约定无效。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4、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送修的汽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的,甲方有权本解除合同。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为合作试运行期间。

  合作试运行期间任意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经由双方协商后可以以书面形式续订(立)合同有效期间,但该有效期间不超过一年。

  7、经由双方确认的维修费用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处理。

  十、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晋城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以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争议。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经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部门(人)签章后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乙方同甲方结算的有效依据。

  3、就甲方所属车辆,乙方已经发生的维修事项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