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

时间:2021-03-06 19:04:04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维修合同集锦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维修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维修合同集锦9篇

维修合同 篇1

  本医疗器械维修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编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医疗器械维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现问题的设备并详细说明设备的故障现象。

  2、甲方应尊重,保护乙方的维修过程及技术,并同意乙方在一般情况下保留更换配件,不将更换配件返还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维修完毕的通知后,应尽快答复交付时间。对于乙方维修完毕的设备,经过甲乙双方测试无误后,甲方应当日向乙方结清其先前签字确认的所有维修费用。维修费用为硬件成本加维修服务费之和。维修服务费一般收取标准为硬件成本的__%。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4、保修期内,甲方不能擅自撕毁乙方贴在维修设备上的封条,否则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5、甲方将故障设备交给乙方维修完全出于自愿,并不得要求乙方做出超出设备出厂时功能指标的操作。

  第二条 乙方内容

  1、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设备后应认真检测,确认故障的原因并出具详细故障报告通知甲方。

  2、乙方在告知甲方故障原因时应将故障解决方式,维修费用,维修时间如实告知甲方并填写到《设备报修单》内。

  3、乙方在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维修,更换配件。

  4、乙方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应在承诺的维修周期内将故障设备维修完毕。

  5、对于未出现故障的部分,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维修。

  6、乙方不向甲方承诺可以修好任何故障,如缺乏配件,厂家倒闭等原因。对于不能维修的设备,乙方应尽快向甲方做出书面说明,并将设备交还给甲方。

  7、乙方对维修完毕的设备,自通知甲方维修完好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承诺对维修部件个月的免费保修,超过__个月,则视为新故障进行维修收费。甲方不承诺对非维修部件免费保修。

  8、经双方协商,维修该设备的配件费及维修费总额为人民币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人民币 元整(大写: ),由甲方在验收后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__。

  第三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协议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五条 保密

  一方对因医疗器械维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维修合同 篇2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的____机维修事宜特签定本合同。

  二、____机状况

  机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数器读数 :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内容

  1.甲方机器出现问题时,请尽早和乙方联系,并详细反馈机器使用状况及故障现象,以便及时解决。

  2.在甲方的____机出现问题,乙方接到报修后,市内在4工作小时内,外地在12工作小时内上门为甲方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提供预约服务)。

  3.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机器状况,定期上门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每月一次。

  4.合同期内,如果机器需要更换配件,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只收取材料费,不再收取维修费。

  5.合同期内,甲方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如由此而发生质量问题导致机器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6.合同期内,乙方按优惠价供应甲方机器所需要使用的____纸、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并免费送货上门和安装。

  四、根据____机的状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收取甲方____机年维修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五、本合同自交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内容

  1、生活用水系统;

  2、消防系统;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照明系统;

  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上述事项的大修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委托给乙方。

  三、委托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委托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2、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委托期限为: 年月日到 年月日

  五、委托费用:

  委托采用包工的方式(材料费用按实际市场采购发票结算)。大写:贰万元整。

  六、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给乙方(维修材料费用在维修结束后7天内,乙方凭发票及维修记录至甲方报销材料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

  2、做好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维修工具交接的前身准备工作,全面配合

  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

  3、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作详尽纪录,及时告知乙方。

  4、检查跟踪乙方服务质量,遇有不合格服务、违纪人员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使甲方工作陷入被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

  5、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提交针对用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照明系统维护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2、乙方应全面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日常行为规范,热心周到为甲方服务。

  3、有完整详细的维修维护记录。

  4、乙方在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并书面形式回复,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报修工作因乙方长时间不能解决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甲方及设备、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的维修维护记录资料。

  8、如不可抗力协商同意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及盖章) (代表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而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要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必须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给予三包!

维修合同 篇6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修机具

  机具型号、名称:____________牌照号/出厂编号:_________

  随车附件及油料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故障情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维修项目及经费概算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______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_______________元。

  概算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实际发生金额按《维修清单》(见附件)结算。

  第四条 交付与结算

  1.竣工交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交付方式:□自取 □送货

  3.结算方式:□现金 □转帐 □汇款

  4.付款期限:□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期限:竣工后__________日之内

  第五条 维修变更

  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需变更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及时征得托修方同意。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1.承修方应妥善保管托修机械,除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使用托修机械;

  2.承修方必须使用合格零配件。使用回用件时,应征得托修方同意,并保证维修质量;

  3.承修方在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时一并交付托修方;

  4.对托修方提供的维修配件和材料,承修方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时,应及时通知更换或补救。托修方拒不更换或补救的,承修方不承担因托修方提供的维修配件和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责任;

  5.托修方应说明托修机械的状况和需维修的内容,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接收竣工机械,支付维修费用;

  6.承修方免费返修质量保证期内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托修机械。返修项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重新计算,但双方注明约定的除外。质量保证期按《维修清单》(见附表)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由违约方赔偿造成的损失,或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违约赔偿标准:□__________元/日;□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修方未尽妥善保管义务或擅自使用托修机械的,应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应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维修质量发生争议,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执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向农业机械管理等部门申请调解;□向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托修方(签字)__________ 承修方(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维修合同 篇7

  甲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乙方:(家电维修商)

  为了进一步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英大泰和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对被保险人供电单位所承保的供电责任险项下用户受损电器维修业务同乙方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维修业务费用标准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家电维修费价目表》(见附件一)为准,《家电维修费价目表》上没有的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

  第二条 配件价格在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甲方授权乙方处理。

  第三条 对于修复的受损电器,乙方负责的质量保证期限为维修后一年。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

  第四条 对报废的电器须经甲方确认,并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 对于更换下的配件,收归甲方处理。

  第六条 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甲方有权确定如何作进一步处理。

  第七条 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通知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八条 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维修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在收到维修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维修费用。特殊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调整结算时间。

  第九条 甲方每月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结算,乙方定期到被保险人处进行维修款项结算。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如果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电器维修业务转委托第三方,乙方如果出现转委托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维修现场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标准和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对受损用户做工作应和颜悦色、细致耐心。如因维修人员单方面服务态度恶劣遭致用户投诉,影响到甲方形象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供电责任项下电器损坏案件发生后,乙方接甲方转报案,代为查勘、取证、检验并对受损电器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 乙方通知供电单位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索赔

  资料(单证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资料收集和送达甲方。一般情况下,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险通知书》(须有乙方签章)、《现场查勘报告》(须有乙方与供电单位签章)、《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须有乙方、供电单位及其代表的签字或签章、受损用户签字,即三方签章)、《受损客户信息表》、《权益转让书》、《委托付款通知书》等单证。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应保证及时沟通和协调,遇到案件进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积极进行沟通,并在取得甲方认可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十六条 电器维修业务合作区域为()。发生维修案件时,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派工通知五分钟与供电单位联系,并在如下时间内赶到现场与被保险人一起查勘: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城区内的案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周边地区县或村镇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

  若现场未开放或根据有关方面意见暂不能进入现场时,乙方须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如遇雨雪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也可在与甲方及被保险人商定的时限内到达。

  第十七条 乙方维修人员应对事故现场应进行拍照取证,拍照标准如下:

  (一)受损用户的身份证件照片一张;

  (二)受损电器正面照片一张(将受损用户身份证件置于电器之上);

  (三)受损电器铭牌照片和发票照片各一张(仅在电器无法修复或全损,需要折价赔偿或更换时拍摄);

  (四)受损配件与新更换配件置于一起拍摄一张。 第十八条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户对受损电器进行登记,填制《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并由乙方、受损用户签字确认;受损电器修复后,应及时送还用户,并由其在《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上签字确认电器修复。

  第十九条 对于维修配件费用在100元以下(含)的受损电器,乙方在甲方授权下自行处理;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按照甲方处理决定和授权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对可能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第二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代表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二十三条 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本着对甲方和供电单位负责任的态度,确保诚信、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维修业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和供电单位利益。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行为,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虚报、虚列相关维修及其他费用;

  (二)串通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第三方等欺诈甲方;

  (三)阻碍被保险人如实告知、引诱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故意隐瞒或虚构赔案信息,造成甲方较大损失;

  (四)其他违法违规、重大过失行为。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450018

维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甲方的水电维修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水电维修工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甲乙水电维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修内容、范围及时间

  甲方单位的所有水电设施的维修、安装工作。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维修承包费用

  三、日常水电维修管理规定

  1、各科室、班级负责人填写水电维修单送总务处审核,获批后由总务处(甲方)下达维修任务,乙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维修并预算维修材料,注明所需要材料的品牌、数量、规格等,并做好到交旧领新;甲方接到水电维修单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维修安装材料,保证乙方施工。

  2、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一日内处理完毕(未完成应向维修申请人说明情况)由科室、班级负责人验收,并在《维修单》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维修单由乙方送总务处保存。

  3、乙方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遵守公司各相关章制度,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执行;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维修单》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以便维修工作完成后的统计、经济结算、工作分析;甲方根据《维修情况汇总表》每学期进行费用结算。

  5.一学期内“一般”以下等级须小于3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一学期维修费的25%-30%,并有权终止维修合同。

  四.寒假集中维修管理要求与日常维修相同,维修结束时间是放寒假后的第7天,维修评价由各科室或班级负责人完成。

  五. 暑假集中维修管理要求与日常维修相同,维修结束时间是8月20号,维修评价由各科室或班级负责人完成。

  六.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水电维修标准施工,所有水电维修安装质量必须全部符合甲方要求,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否则不予付款。

  七.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好一切安装工具,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责任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付款方式:每半年付款 元,年底付完。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各科室、班级负责人填写水电维修单送总务处审核,获批后由总务处(甲方)下达维修任务,乙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维修并预算维修材料,注明所需要材料的品牌、数量、规格等,并做好到交旧领新;甲方接到水电维修单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维修安装材料,保证乙方施工。

  2、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一日内处理完毕(未完成应向维修申请人说

  3、乙方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遵守公司各相关章制度,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执行;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维修单》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以便维修工作完成后的统计、经济结算、工作分析;甲方根据《维修情况汇总表》每学期进行费用结算。

  5.一学期内“一般”以下等级须小于3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一学期维修费的25%-30%,并有权终止维修合同。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9

  签订地点:承修方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xx百xx拾xx万xx千xx百xx拾xx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船定于20xx年xx月xx日进厂,20xx年xx月xx日开工,20xx年xx月xx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xx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xx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xx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40的工程预付款xxxx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30进度款万元余款在完工后xx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xx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xx。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xx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xx。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1年5月25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xx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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