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02 10:21:3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钢管租赁合同汇总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钢管租赁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管租赁合同汇总7篇

钢管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

  2、实际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时止。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相关费用:钢管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后由乙方负责运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调人员帮助乙方装运钢管。

  3、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 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 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 的违约金,直至实际送达之日。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截止日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 计算,直至实际运离场地之日。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钢管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钢管租赁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租赁钢管、扣件用于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单价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结算与付款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送货及归还方式: (两种方式供甲方选择)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

  :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

  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

  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

  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

  ⑤退还时:盘扣式钢管和顶托点数退还,盘扣式钢管按清点米数的1%计损耗,顶托按清点只数的`1%计损耗(损耗含破损、弯曲、开裂、变形等);盘扣式钢管和顶托在工地现场按照规格整理清点,双方共同点数验收,顶托缺损的螺帽按实计数;

  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其他费用计算及缺损赔偿标准: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产品质量

  5.1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执行。

  5.2盘扣式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xx)执行。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双方责任: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9、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通讯

  10.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其他: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注:若乙方非法人签署本合同,请出具法人授权。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传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南充浩林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年 月日 签订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南昌市西湖区众鑫建筑设备租赁站 合同编号:( 出 )租字第113 号

  承租方: 签订日期:

  承租方因承建 工程,承租出租方建筑搭架用设备,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租方预计承租出租方建筑搭架用钢管 吨,扣件 套,上托 根[实际承租数量以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发货(承租)单据为准]。

  二、承租方预计承租起止时间:20xx年11 月 3 日起至 20xx年 4月 30 日止。

  三、承租方确保租赁物用于施工地点:新建县流湖,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到其它地点使用。

  四、合同履行地和费用负担:承租方承租租物的提货,返还地点均为出租方仓库,装车,卸车,上垛和运输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五、承租方提租赁物前必须向出租方交付押金。租赁期间押金不冲抵租金,待租赁物全部返还出租方后结帐时退回押金。

  押金标准:钢管300元/吨, 扣件0 元/套,上托10元/根。

  六、租金按下表标准计收:

  品名

  规格

  (单位 mm)

  单位

  租金

  钢管

  Ф48

  吨

  2.4元/壹吨·壹日

  扣件

  Ф48

  套

  0.005元/壹套·壹日

  上托

  600

  根

  0.05元/壹根·壹日

  七、租金计算方式:租期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30天。按承租方提取租赁物日起至返还租赁物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租金的结算凭据: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租赁物发货(承租)、返还单据为结算凭据。

  八、租金支付期限和违约责任:承租方每月三日前必须向出租方付清上月租金。

  承租方未按时付清租金,按实际承租租赁物全部租金之和的5%向出租方承担违约金,另按拖欠租金金额每日万分之四向出租方承担逾期付款滞纳金。

  九、承租方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费用,返还租赁物时,必须按下表向出租方交纳维修费用和上垛力资。

  钢管断头切割费

  1.00元/个

  上托清灰涂油费

  1.00/根

  钢管弯曲校直费

  1.00元/根

  钢管清灰上垛力资

  12.5元/吨

  扣件清灰涂油费

  0.10元/套

  上托上垛力资

  0.10元/根

  十、承租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物,不允许切割、焊接、钻孔、改行、应原物返还,按发货(承租)单据记载进行验收。承租方切割钢管,每吨(250米)补偿出租方1000元。

  承租方毁损、灭失租赁物必须赔偿。赔偿标准:钢管3700元/吨,扣件5元/套,扣件螺丝或螺杆0.58元/只,上托35元/根。

  灭失租赁物赔偿款末偿付清前,租金继续计算,至赔偿款付清日止。

  十一、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期限到期,承租方末返还部份租赁物,视为承租方仍在继续承租租赁物,本合同顺延有效。但遇市场上同类租赁物租金降价仍按本合同租金计算租金。

  十二、违约责任: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到其他地点使用,承租方按双倍租金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十三、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纠纷,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向 出租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全部返还租赁物,付清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之日失效。

  十五、补充条款:钢管每250米为一吨。

  出 租 方:南昌市中信建材租赁服务部 承 租 方: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总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 人:

  地 址:南昌市抚生南路 地 址:

  电 话:0791-6xxxxx 电 话:

  手 机: 135xxxxxx 手 机: 委托提货人签字:

钢管租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住 所:

  承租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钢管、扣件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详见附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暂定自20xx年天。如果承租方需要延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

  2、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物资要货计划,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规格将钢管(扣件)按时送达承租方工地,并按承租方指定地点分规格堆放。运输装卸费由出租方承担,对出租方送来的钢管、扣件分规格由承租方指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负责接收,必须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清点并且签收,收货单一式三份,一份出租方保存,另外二份由承租方保管员及财务保存一份,以此收货单作为今后双方计算租赁费期限和归还钢管扣件数量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价格、押金(保证金):

  1、钢管为/米.天,扣件为/只.天,租赁期的计算按承租方租赁起止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租赁期另行协商(如春节前后的停工时间、国庆节、其他原因临时暂停施工时间,具体报停时间提前三天由承租方通知出租方,并办理书面手续)。

  2、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出租方开始送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及时还给租赁方。

  第四条:租赁费的结算与支付:

  按照以下第

  1、前个月期满双方结算一次,支付前个月的%的租赁费。以后每,支付租赁费。租赁结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后余款于双方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的

  2、双方每个月结算一次,租赁结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 日内办理完结结算手续。租赁费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不能付

  清的,违约金时间按照双方办理完毕结算签字之日起算,利率计算基数按照欠款余额每月 %计算。

  3第五条:租赁物资标识

  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需要将钢管涂刷油漆进行标识,颜色由承租方指定,费用由 租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资退场

  承租方租赁结束,由 租方将所有的租赁钢管、扣件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由 租方承担。物资退场须有承租方、(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两人以上经手签字,出租方指定进行清点接收,并在退料单上签字。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钢管调直,扣件锣杆、锣丝补齐,租赁物资退还时经双方检查验收,如有缺损、保养不善等情形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缺损钢管按 元/T,扣件按 元/只赔偿,损失部分租金按计算。如将长料锯割成短料,视具体情况给予损坏部分/T的协商补贴。允许少量的零星损坏(如钢管头卷、微弯曲等)。

  第八条:出租方、承租方的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但新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原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 出租方违约:

  1、出租方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不达标,应向承租方偿 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和送货时间送货,对承租方造成 工程影响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3、其他违约行为:如发现出租方贿赂承租方有关人员,致使租赁物资严重缺少,损害承租方利益,由出租方负责赔偿项目同类租赁物资的全部缺少部分,并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承租方保留依法追究出租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承租方违约

  1、如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赁费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新的付款时间。经协商新的付款时间后仍未能按期支付的,应按新的付款时间计算利息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3、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规定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按以下的第种方式执行。或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

  1、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2、按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金额的承租方予以赔偿。

  2、承租方不负责修复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方法的第 种执行。

  1、向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承租方住所地,一式 份,本合同附件 份,共 页,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和承租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物资还清、租赁费结清后自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地承租方住所 。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形式予以完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7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南羊建筑公司第20处 承租方(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宜良县安石路边(学成饭店对面)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租井字吊、钢模、钢管、扣件等租赁物给乙方做工程使用,租赁物的原价格、租金单价详见表一,规格型号、数量、日期详见发料单。

  2、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整 ,甲方为乙方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回租赁物后,押金可以抵作租金。

  3,在租赁期间,租金按每月收取,乙方应在10天内支付己使用租赁物的租金,若延期支付,每延期一天,按租金总额的2%承担违约金。甲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资。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4、乙方在清点租赁物时,应仔细检查,发现租赁物有质量问题在甲方开发料单前调换,开单签字以后实为验收合格。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致租赁物丢失、被盗、损坏时按表一所列租赁物原价赔偿,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金按每天计算,甲方提供发票。

  5、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将租赁物及时归还甲方。甲方根据发料单、收料单及租金单价等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在结算之日后10天内将租金付清。若延期结算付款,每延期一天;每天按未支付租金的2%,支付违约金。为方便承租方: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均可用复印件。

  6、若乙方故意拖延时间,和租赁到期后:不归还租赁物,不与甲方进行结算

  甲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租金计算到起诉之日,未归还的租赁物按原价赔偿。 7、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和分租、抵押绐笫三人。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次租赁时限为

  10、若在租赁期间,甲方需收回所租物资,则负责乙方所发生的,运输,下车费

  用,退还押金及所支付租金的一半。 表一 租赁物原价格、每天租金单价表

  备注:,发钢管时,请承租方仔细清点长度是否标准后签字。。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附件(发料单各一份)。

  出租方 (甲方) : 经办人: (盖章签字)

  承租方(乙方):承租人:(盖章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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