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租赁合同

时间:2021-07-09 16:06:1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钢管租赁合同汇总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钢管租赁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钢管租赁合同汇总9篇

钢管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

  2、实际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时止。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相关费用:钢管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后由乙方负责运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调人员帮助乙方装运钢管。

  3、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 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 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 的违约金,直至实际送达之日。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截止日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 计算,直至实际运离场地之日。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钢管租赁合同 篇2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及单价:

  二、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

  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xx )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钢管、扣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四、甲方负责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五、乙方必须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六、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6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八、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以双方验收签字的单据为准)。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注:一律要求用支票等票据形式支付,杜绝直接用现金交易行为)

  (2)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至实际发生租赁费的5 0%;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5 0%;直至全部退货后,五个月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未能按时或按质或按量提供租赁物品时但不限于此几种情形)时,其应当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 75% 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20日。

  4、乙方每月10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均需盖章)。

  十二、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方:(乙方)宁波市鄞州云龙大卫钢管租赁站 合同签订时间:

  担保方:(丙方)上海菜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20xx年 11月 08日至20xx年 10月 31日。

  第三条:押金。转帐支票 贰仟 元。

  第四条:提货方式。签订合同的同时,甲方应按时到乙方验收提货(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严格把关租赁物资质量的验收)。钢管、扣件根据数量搭配发货(钢管每300米搭配扣件180只。如甲方确不需要搭配扣件的部分钢管,此钢管租价递增50%)。甲方如需要乙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装车费(8 元/吨),运费 80元/吨(不足30吨算30吨)。

  第五条:归还物资最新钢管租赁合同范本最新钢管租赁合同范本。甲方归还时,须先到乙方对清所租物资数量、规格。运输、装车甲方自运、自装,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卸车,卸车费( 8元/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指定仓库验收。钢管、扣件按比例数归还扣件按6%比例抽样验收。规格不符乙方不收,但可作暂存,乙方免收保管费,甲方的暂存物资不向乙方收取租费,凭暂存单退回物资。

  第六条:以下修理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1、钢管修理费用0.02元/米按归还的总米数计算;钢管弯曲1元/根;钢管切割(电焊疤、头子不平、大头、扁管及扁头)1元/刀;

  2、扣件加工上油0.15元/只,袋0.35元/只;

  3、扣件扭曲变形,断开裂缝作报废处理,按贰只折一只归还数;

  4、切断钢管应赔偿,切断费接管费6.8元/根由甲方承担(结算方法:在物资归还结束时,一次性按照统计表发、收料长短比差根数结算)。

  第七条:租金结算方式。发出天算至归还天。

  第八条:付款方式: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等费,甲方交纳时间为每三个月到月后十天内送到乙方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应偿付违约期租金0.3%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等费每日按欠费的0.3%计算违约金。

  第十条:租赁期限届满,甲方仍要求发料或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30%,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新的所有权即为本合同的乙方,甲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由乙方所在法院受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三条:丙方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甲 方: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宁波市鄞州云龙大卫钢管租赁站 丙方:上海菜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手机: 电话:

  工地地址: 电话:

  收发负责:

钢管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施工现场:

  合同签订地点: 资交货地点: 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将租赁物资、钢管、扣件平面钢模、阳角模板、联接角模、模板附件 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设备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出、入库单为准。

  算作报废;模板的报废标准见本合同第五条;钢架管长截短的按以下约定赔偿价赔偿,对所租赁的钢管烧洞、砸扁,出现死弯、断裂、焊接物、粘结物、无法清除者属于报废,按80%赔偿;对所租赁的钢管以长切短者,视切断的具体情况赔偿其原值的10%~80%,其它物资按市场价或以上约定赔偿标准的100% 进行赔偿,物资(包括丢失、报废)作价赔偿的,赔偿款支付之前,租金继续计算。

  第四条:定金:经双方协商,甲方收乙方定金人民币(或支票) 元〈以收款收据为准,不计利息〉,乙方缴纳定金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满甲方验收入库后,扣除乙方应付租赁物资缺损、丢失、维修后定金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乙方对租用物资应妥善保管,以退单加注说明为依据,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管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由乙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注:模板以边筋或主筋破损、底板造成孔洞,不能改型视为报废,按价赔偿)。

  第六条:跨年度工程租赁需冬季报停,乙方必须做到:

  1、当年结算当年当月的租赁费用;

  2、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停 申请并经甲方认可。

  3、乙方负责租赁物的保管。如果乙方有其中任一项未按要求做到的,报停无效,乙方仍应支付此期间的租赁费用。

  第七条:结算时间及价格变更

  租赁期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赁费,超过一个月的,以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租赁费用自提货之日起(以库单为准),每月为一个结算支付单位。乙方必须于当月的25日到甲方对帐签收结算清单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未来对帐签收结算清单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的结算清单为准支付租赁费用;每个结算单位期满后45天内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该月租赁费用上浮30%;每个结算单位期满后60天内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该月租赁费用上浮60%。三个结算单位未来支付租赁费的甲方有权收回物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每天按所欠租金的日万分之六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拉回租赁设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租赁费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租赁设备使用地或转租的;(3)倒卖、顶帐、抵押租赁物等与合同不符的行为。

  3、双方对未归还的物资视为丢赔物资已做结算的,乙方必须即时付清视为丢失物资的赔偿款,如违约,该批物资不做丢赔处理,仍然计算租赁费,直至归还为止。

  4、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由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

  第九条、其它

  1、在租赁期间,设备从甲方场地的进出均由甲方负责装卸、分类、码垛,由乙方支付装卸费用,上、下车各13元/吨。

  2、租赁设备由乙方当面验收合格后方能装车进场,乙方必须按设备的性能、用途安全使用。提货后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委托为现场经手、结算对账人,第一次来库房装货,必须要有乙方的委托书和现场经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归还。

  4、担保人或担保单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乙方还清所有租赁设备,并将租赁费本息还清时为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租赁租单,退单、结算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管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 米,扣件 套,出租给乙方使用。每次上货时必须按比例上货,比例为钢管每米上扣件 套,还货时同样按比例退还。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天。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时,按所租用物资总金额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最后结算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每天钢管 元/套。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方收发材料明细表为准,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乙方退还租用物资给甲方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校正、校直、除锈、清污、刷机油、防锈漆、工时工资及原材料等所需维护费用。乙方支付材料维护费用标准为:钢管元/米,扣件 元/套。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标准为钢管 元/米,扣件 元/套。

  七、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乙方工地上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库房的上下车,由甲方安排工人上下车,费用由乙方按 元/吨支付给甲方,标准为钢管 米/吨,扣件 套/吨,租赁材料交接地为甲方租赁库房,乙方负责运输和运输费用。

  八、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若乙方不按时给付所差租用材料赔款,视为乙方继续租用所差材料,租金按本合同规定计算。

  十、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资交给第三方使用。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负责收回租赁物资和向甲方支付租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物资和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一次性按损失物资总金额的 倍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该工程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和补助。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用乙方的其他物资抵押拍卖偿还所欠租金和费用。

  十二、乙方委托物资收货人 ,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钢管租赁合同 篇6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木材厂地块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确保达到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后两天内必须进场。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甲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负责材料的进场运输费用,及材料出场的指定堆放点。

  4.1.5负责材料进场后在乙方指定地点的卸车和上码堆放并承担其费用。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乙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3负责材料退场的运输(限市区范围)。

  4.2.4对以签收材料负责保管工作,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退还材料时按价赔偿。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材料进场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5.2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30%,付款宽限度为xx天。

  5.3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贰拾万人民币。

  5.4材料退场后,乙方一周内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xx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6、其他约定

  6.1租赁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材料无关。

  6.2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南充浩林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年 月日 签订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租赁钢管、扣件用于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单价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结算与付款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送货及归还方式: (两种方式供甲方选择)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

  :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

  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

  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

  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

  ⑤退还时:盘扣式钢管和顶托点数退还,盘扣式钢管按清点米数的1%计损耗,顶托按清点只数的1%计损耗(损耗含破损、弯曲、开裂、变形等);盘扣式钢管和顶托在工地现场按照规格整理清点,双方共同点数验收,顶托缺损的螺帽按实计数;

  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其他费用计算及缺损赔偿标准: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产品质量

  5.1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执行。

  5.2盘扣式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xx)执行。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双方责任: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9、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通讯

  10.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其他: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注:若乙方非法人签署本合同,请出具法人授权。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传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设备科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 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 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 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丝杠每支元。

  第八条、 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九条、 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条、 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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