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0-09-24 12:01:3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工程合同模板汇编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工程工程合同模板汇编6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精选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合同范本《精选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xxxxxxx工程工程质量及进度,甲方将部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工程数量及单价

  (一)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备注

  1.5m钻孔桩成孔(不含泥浆外运) m 450元

  说明:

  1、此表中所列的工程单价为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签定的,合同期间工程款结算按此单价结算。该单价为综合单价,一次包死。

  2、此表中所列的工程数量与合计的工程款总额为暂定数目,合同期随工程数量而变化。

  3、此单价中包括辅助浇注砼费用。

  4、钻孔所用电源由甲方提供,电费由乙方负担(若无市电,使用发电机作为电源者,价格上浮20元/m,发电机用柴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备注

  1.8m钻孔桩成孔(不含泥浆外运) m 750

  说明:

  1、此表中所列的工程单价为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签定的,合同期间工程款结算按此单价结算。该单价为综合单价,一次包死。

  2、此表中所列的工程数量与合计的工程款总额为暂定数目,合同期随工程数量而变化。

  3、此单价中包括辅助浇注砼费用。

  4、钻孔所用电源由甲方提供,电费由乙方负担;乙方使用发电机作为电源者,所用柴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自签订起三日内,乙方所需设备必须进场,且满足乙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要求,设备进场即为开工之日。

  三、质量标准

  1、乙方所承担的各分项工程应达到《济南顺河高架路北延工程四合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达到《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等,确保建成优良工程。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钻进过程中应作好钻孔记录,并及时对桩位进行复测,不得出现斜孔、坍孔问题及桩位偏移。斜孔、坍孔均由乙方承担,桩位偏移若超规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结算方式

  1、甲方与乙方的结算依据为同所签定的工程单价和乙方所完成并经监理签定认可的工程数量。

  2、合同签定、乙方设备进场后,完成第一棵桩甲方支付乙方 万元。

  3、本工程按监理认可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收到工程款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乙方设备撤场30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95%,竣工后如有拖欠的工程款,则自工程竣工之日起,按现相应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本息,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工程竣工质量保证金,乙方撤场后两个月内结算付清。

  4、本合同中所有款项结算方式均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5、扩孔系数不得超过1.1,若扩孔系数大于1.1,超灌按购买价格,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负责进场人员治安、卫生费的交纳,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均摊。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所借用的周转材料及消耗材料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材料,甲方按照购进价格从结算中扣除。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提供分项工程施工图及其他相关资料壹份。

  (2) 开工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 委托工地代表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周围地方的关系并对本工程的实物工程量、隐蔽工程量及时进行现场签证验收。

  (4) 组织联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方面并及时进行工序验收和签证。

  (5) 线外便道由甲方负责贯通,乙方负责保养。

  (6) 营业税由甲方缴纳,并向乙方提供相应证明。

  (7)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警卫、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交底。交底材料由乙方书面签收。

  (8) 甲方负责把护筒运送到桩位附近。

  2、乙方责任:

  (1) 服从甲方施工任务的安排,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月计划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如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工程数量进行调整。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交通部公路工程有关规范和XX市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3) 开工前按设计图纸有关施工要求编制工程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4) 每一工序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工序检测和验收。

  (5) 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指导,并承担所承包各分项工程中的质量问题等责任。

  (6) 开工后乙方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交底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及因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方面被上级有关单

  位处罚,其善后处理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

  (8) 乙方负责护筒埋设及泥浆池的设置。本施工区域地下管线较多,开挖及钻孔过程中损坏管线,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 其它

  a) 本合同壹式肆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双方结清工程余款后自行失效。c) 其它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方承建的工程中的防水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中防水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内容、使用材料品种、要求: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使用的防水材料品种、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现行的国家标准

  第二条 承包单价及方式:

  1、 承包方式:

  2、 承包单价:

  第三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一次包死,材料价格市场风险自行承担),工程量按实结算。

  综合单价详见附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此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检验试验费、利润、规费等一切费用)工程总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按《屋面防水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7——20xx、《地下防水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8——20xx标准施工。

  本工程质量标准:省优。

  第五条 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施工图纸提供给乙方,图纸设计如有变化,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2、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材料临时贮存仓库、工人工地住宿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及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部门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

  2、配合甲方整体工程的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如果延误甲方工期,处以每天5000元罚款。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做好细部处理,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并对工程保修5年。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整理技术档案,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期限: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日期内完工,双方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验收,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及施工档案资料交接,最终以质检站验收达标为准。

  第八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款根据以下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面积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

  (3)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2、墙、地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地面防水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各分项工程竣工后支付进度款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已完工作量的60%,待全部工程完工验收达标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80%给乙方,工程审计结束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屋面防水验收一周内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约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按银行同期*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乙方如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工,影响甲方整体工程进度,每日应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如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期限5年。在保修期内,如发现漏水不管什么原因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3天内即派人无条件免费修理,如未按约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_%,5年期满后之日7天内退回保修款,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十二条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无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_两_份,甲乙双方各执_一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5 年保修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泰安市颐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传旺置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建设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转让项目名称、位置

  转让项目: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

  二、转让项目的土地面积及基本状况

  (一)、该小区建设总土地面积41.6亩(扣除本协议第二项第五条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状况

  1、已由甲方与宽店村委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并建设一阶段;

  2、甲方向村委交纳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旧村住户搬迁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属物补偿款,现基本清理。尚有个别住户已支付补偿款待搬迁。

  4、甲方向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交纳土地罚款16万元,占地约16亩。

  5、前期已由甲方开工建设住宅楼一栋,面积4200平方米,建设别墅楼2排12套,计1944平方米,合计6144平方米,占地约5亩左右,所建工程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均未竣工(注:该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转让项目之内)。

  三、前期事宜约定

  1、甲方现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继续建设完成,不在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范围之内。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宽店村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签订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叁佰万元人民币。

  五、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宽店村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包位于石首市明珠大道的石首一中迁址新建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干(工程量单价计价)的方式将石首一中迁址新建工程技术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

  二、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施工变更签证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

  2、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相关资料的传递与落实、回复。

  3、负责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实验送检(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砌体材料、砂石、外墙砖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等),整理、归档实验检测报告和材料;

  4、汇总整理各专业分包单位(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的资料,与建设主管的各职能部门衔接、资料备案等所有事项。

  三、承包价格

  以该工程建筑面积(共58937.73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计算,合同总价共¥ 元(大写:人民币 ),该费用为税后价,已包含乙方编制资料人工工资及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基础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承包款的 20 %;

  2、主体完工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承包款的50%;

  3、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承包款的70%;

  4、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且所有资料进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资料费,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各专业配套单位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及时备案,则甲方在竣工验收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但乙方有义务在资料备齐后完成备案归档。

  五、甲方义务

  1、为乙方配备脑及打印机设备、纸张、及其它办公耗材等。

  2、为乙方现场资料员提供住宿。

  3、乙方外出到相关单位办事或者送检材料时,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六、乙方义务

  1、至少配备 1名具备资质的资料员驻守工地现场办公,乙方指定 为驻地资料员。驻工地资料员应当相对稳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资料员;

  2、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3、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善资料的编制整理;

  4、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5、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6、按时参加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种例会、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会,并整理好会议纪要,转发给各建设参与单位。

  7、配合工程建设各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及时传达管理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函及处罚指令;

  8、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有对工程资料进行保密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资料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资料员不得随意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如需离开应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离开,每次罚款元;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度同步编制、整理其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检测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如发现资料或其他实验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编制整理,每次罚款分部工程验收因资料原因不能及时验收时,每次罚款 元,且所造成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未按规范规定做齐所有相关实验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实际每项少做或少送一次样品实验,按实验室单项试验费双倍扣回并处以元/次的罚款,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5、乙方应对所有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由于乙方资料不准确、及时、完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或者工程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变更和终止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甲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校园网系统工程采购评标小组评定、批准,杭州三佳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西湖区教育信息中心首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项目中标者,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西湖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络工程(包括网络总控制中心、pds布线、系统集成及有关场地改造)设备的提供及其相关安装工程。详细设备配置及清单见合同附件。

  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第二条、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按amp netconnect综合布线系统标准进行布线工程实施,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产品为原生产厂家的标准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包装均符合原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条、工程时间

  乙方保证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天内将工程所需材料运抵甲方工作现场,开始布线工程实施,在二○○一年八月十日前完成场地的改造和综合布线工程的线路施工,在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前完成整个网络工程的安装、调试。

  第四条、安装和验收

  1、工程材料、网络设备到货后,乙方提供有关设备的质量保证材料或货源证明,甲方对到货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对于合格产品开具产品验收合格单。

  2、乙方到现场的人员所需费用(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勤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日程表,并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计划进度进行布线工程的实施,并遵循下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1)eia/tia 568b规范;

  (2)iso 11801;

  (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eia/tia 606规范,材料通过ul969认证。

  (5)eia/tia 607接地系统规范;

  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要求,提供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所需的全新器材和设备,并保证其与所附报价单中列明的产地、型号一致,其中超五类线采用amp(安普)公司工程专用兰色包装线,同时赠送所有rj45跳线,并提供amp(安普)产品制造商签署的布线系统五年质保证书及布线工程所有材料提供原厂25年质保证明。如甲方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时,允许甲方退货,并按不符设备原报价5%的金额,向乙方索取赔偿金。

  5、施工图纸需双方确认,单方不得擅自修改。如有改动,需双方协商。乙方按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进行网络及综合工程的器材设备订购、安装、配线、接线、测试。承担的工程施工主要包括:

  (1)楼层分配架管理区的设置;

  (2)工作区信息模块接线及插座安装;

  (3)主干线光纤的敷设及相关器件的安装;

  (4)楼层utp分配线架的安装及配线;

  (5)机房主配线架的安装及utp配线;

  (6)系统性能测试;

  (7)网络设备的系统安装、集成;

  (8)网络设备的系统测试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相关施工。

  6、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并提供配线表、系统测试报告及工程竣工报告等归档资料。

  7、甲方负责监督、协助工程实施和测试的全过程,并在工程实施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信息传输要求,按100%的utp信息点及光纤回路进行状态测试,包括:连通、开路、短路、异位、信号衰减、信号窜扰、近端串扰、远端串忧、回波损耗等性能指标的双向测试;100%的utp对整个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后签署验收报告。要求所有信息点测试通过(pass),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合格的fluke-dsp4000线缆测试仪100%的utp测试数据的原始数据文档(.fcm文件),作为甲方验收抽检和资料存档之用,所有信息点必须100%通过eia/tia cat 5e basic link标准测试。在工程竣工乙方提出书面验收报告十个工作日后,如因甲方原因引起不能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委托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

  8、甲方保证提供必要的施工环境。由甲方原因引起不能按时进行工程实施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施工时间。

  9、乙方将按照原厂家的规范,对系统安装的正确性进行测试。

  10、甲方负责监督设备安装和测试的全过程,并最终对整个系统进行验收。

  11、网络设备的系统安装、集成完成后,甲方在二个星期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共同到场进行验收。

  12、utp测试以合格的fluke-dsp4000及以上测试仪为准,光纤测试以标准光功率测试仪或光缆测试仪为准,utp测试标准为eia/tia cat 5e basic link,光缆测试标准为eia/tia fiber 568b。

  13、验收要求未尽事宜参照(杭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络评估验收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

  第五条、设备保修

  乙方按照设备原厂家规定的保修范围、期限和方式对提供的设备施行保修,其中:

  1、布线系统保修期为五年,终身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在保修期内因非人为故障引起的产品损坏,乙方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

  2、在保修期内,如因人为或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如电压突变、进水等)引起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仍由乙方负责维修,但需酌情收材料费。

  3、系统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

  4、如果网络设备损坏,一年更换,二至三年内三到四天用备件顶用,乙方如有货可以立即更换顶用。

  5、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维修,10天内修复。修理期间,如因网络设备损坏,由乙方提供甲方以相同或不低于以上档次型号的备件免费使用。

  第六条、人员培训

  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网络管理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保证甲方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由于乙方培训不力,引起设备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

  经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价款的50%,交付试用三个月未发现质量问题后付合同价款的45%,余款六个月后未发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如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付款,应支付中标价的0.5%作为滞纳金交付供方。

  amp超五类utp如有整箱剩余,可按原价退还。双方如同意对布线的点数进行调整,最终的工程报价将按照双方同意的数量计算,单价按当时价格计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壹天扣除工程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交甲方,逾期超过拾天,每逾期壹天扣除工程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交甲方。

  2、在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器材,如必须使用应由乙方进行操作。

  3、乙方器材按时到位后,因甲方原因引起工程延期,乙方不负责任。

  4、甲方在现场为乙方提供货物仓库,并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签订地选择诉讼或仲裁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其他附属工程另签订合同。

  2、网络设备现场开箱,网络设备不合格或15天内损坏免费进行更换。

  3、布线按实结算,超出部分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标签制作要规范,各种随机资料要整理好后交给甲方。

  5、乙方免费给甲方的户外光纤进行整改施工。

  6、以上所有产品必须提供三年原厂质保,所有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保留追究由此造成的可能损失的赔偿权利。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共陆页,正式文本壹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西湖区教育局和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各壹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补充协议,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人)(或授权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 编: 邮 编: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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